□谢欣怡
近日,中央网信办深入推进“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对一批顶风作案的违规低俗团播账号实施了严厉处置。这些账号利用穿着暴露、低俗惩罚及“送礼物排名选妃”等玩法引诱打赏的账号,被依法予以永久禁言或封禁。
这记监管“重拳”,不仅直指直播间内的具体违规行为,更引发了社会对网络直播法律边界、平台责任及长效治理机制的深度思考,为此,记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业务相关人士。
流量围猎:低俗团播越过法律红线
灯光随节奏高频闪烁,多名主播在镜头前跳着高度一致的舞蹈动作——扭胯、wave、甩头发、比心,屏幕一侧,打赏金额与虚拟礼物特效实时滚动刷新……此前,这类团播在多个平台涌现,统一的动作、循环的话术与实时的打赏激励,构成了一套“流水线”直播模式。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与相关平台联合发布的《2025中国网络表演行业团体直播业务现状与发展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25年,团播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50亿元,日均开播房间数超8000个,同比增长20%以上。
在激烈的同质化竞争中,部分团播为博取流量,刻意穿着暴露,利用“抖胸”、“扭臀”等带有性暗示与挑逗意味的动作吸引观众,甚至设计出“成员间互相电击”“送礼物选妃”等玩法,频频游走于“擦边”地带。
“在网络上进行不雅或低俗表演违背公序良俗,不仅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的影响,还可能涉嫌违法。”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希表示,判断直播内容是否违法的关键,在于是否侵害公共利益、存在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如淫秽暗示、侮辱性动作等),以及是否针对特定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造成侵害。
对于团播中“送礼物排名选妃”“成员间互相抽打、电击”等低俗现象,杨晓希表示,“选妃”以金钱划分等级并对主播进行侮辱性对待,特别是一些“惩罚”环节带有明确的性挑逗暗示,其本质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向社会传递了“金钱可以支配他人”的错误价值观,明显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杨晓希指出,此类低俗团播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一是行政监管类法律法规,包括《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这些规定明确要求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侮辱、诽谤等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平台和主播需遵守内容审核义务;二是治安管理类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团播中的性暗示表演、低俗惩罚互动等,若情节严重,就可能触发此条款;三是民事法律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此类低俗行为若侵害他人人格权益或扰乱社会秩序,需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若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还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网络内容保护的相关规定。”杨晓希进一步解释。
治理困境:多重因素催生灰色产业
团播流量红利的背后,正滋生着一条灰色产业链。部分MCN机构以优厚承诺吸引主播签下“阴阳”合同,在冗长的合同中埋下“须配合内容安排”等模糊条款,胁迫主播“擦边”营业,不少主播在天价违约金的压力下被迫就范,被推入低俗内容生产的流水线,其中甚至包括未成年人。
此外,部分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因其高度依赖“用户停留时长”“互动频率”“打赏金额”等数据,在客观上为低俗团播提供了“温室”。这类内容因能精准刺激感官、撬动消费,获得了更多曝光。由此,“低俗内容—高额打赏—算法推荐—流量奖励”的逻辑闭环得以形成。
同时,治理此类乱象还面临着顽固的技术性难题。一方面,违规账号“换个马甲重生”的成本极低,封禁往往只能触及表层;另一方面,违规活动呈现出“下沉”与“私密化”趋势,部分转向监管更宽松的小众平台或加密社群,极大增加了发现与取证难度。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当前部分团播存在明显的低俗、擦边行为,如主播衣着暴露、舞蹈动作暗示性强,互动环节设计带有性挑逗或物化女性的元素等。这些低俗内容将直播行业与“擦边”“猎奇”等负面标签绑定,有损直播行业形象,不利于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而且,未成年人是直播的主要用户之一,直播中的低俗元素可能扭曲其审美认知,诱发模仿行为。
协同破局:共建多元共治的直播新生态
自“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启动一个多月以来,监管已初显成效。中央网信办指导督促网站平台,紧盯低俗团播引诱打赏、虚假人设诱骗打赏、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和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清理处置力度,完善打赏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直播打赏营利行为,已累计处置违规直播间7.3万余个、封禁违规账号2.4万余个。
“早就该整治这些低俗直播了!”“支持国家出手!”不少网友道出了公众对清朗行动的期待。治理直播乱象,非一日之功,亦非一方之责,它考验着社会多元共治的智慧与决心。
郑宁认为,在抵制网络直播低俗内容方面,MCN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机构需对签约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合规审查,不得违规操纵旗下网络账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违规使用其后台管理账号或旗下网络账号。
杨晓希表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建立“监管—平台—行业—社会”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监管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穿透式监管”,针对“私域团播”“小众平台团播”等监管盲区,明确平台的法律定位和监管责任。二是推动行业自律,制定团播行业合规标准;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奖惩分明。三是加强司法保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低俗团播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四是引导社会监督,形成共治合力;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教育等方式,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公序良俗认知,引导观众自觉抵制低俗内容;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自觉远离不良网络内容。
互联网是开放包容的,但不是低俗内容的法外之地。唯有社会各界同向发力、协同共治,才能让团播行业挣脱低俗化桎梏,回归内容创作的核心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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