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岳池县大佛街存在非法会议营销活动。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被投诉的食品经营部开展检查。经查,现场有群众正在参与会展营销活动,经营场所内摆放的“藏秘虫草酒(配制酒)”未明码标价,产品外包装亦无任何价格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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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会议销售活动中未对产品标明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我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会议营销绝非“价格模糊地带”。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聚焦会议营销领域,深化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紧盯商品价格公示、宣传内容合规等关键环节,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的高压态势。(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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