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明朝的批判自明亡之时起便未曾停歇,我也曾撰文多篇加以反思——但需强调:批判不等于厌恶,亦非情绪化的反感,而是基于理解之上的再审视。
然而,在批判过程中,有几种倾向值得警惕:
将文明体的命运简化为道德审判,将制度演化的过程等同于暴政的恒定,或将个体苦难的控诉升格为对整体文明价值的全盘否定。
此类思维虽情感充沛,却易陷入历史决定论的陷阱,遮蔽真实。
1、
回望14世纪那个破碎的东亚,我们方能理解明朝诞生的历史重量。
知乎上一位答主是这样说的:
朱元璋统一中国时,燕云十六州已被北方民族统治430年,中原核心地区失陷241年,云南脱离汉人政权更长达445年。在长期胡风浸染下,北方大片土地荒芜,甘肃人口稀少至无法单独建省,唯山东尚存较多聚居地。汉族社会四分五裂,文化认同几近瓦解。
正是在此背景下,朱元璋通过恢复汉制、融合南北、大规模移民实边、推行改土归流等举措,将一盘散沙的汉人群体重塑为具有共同政治与文化认同的共同体。从这个角度看,明朝重建“天下一家”的成就,不仅未被高估,反而长期被低估。它不只是一个王朝的肇始,更是一次文明的再生。称其“再造华夏”,实不为过。
试想:俄罗斯与乌克兰分离不过三十年,已然兵戎相见;朝鲜半岛分裂数十年,早已形同异国。
而明朝却在百年战乱后,重新整合了横跨万里、族群多元的庞大疆域——这一政治整合的难度与意义,远超后世想象。
2、
朱元璋的“严厉治国”常被斥为残暴,实则是在文明濒临崩溃之际的艰难抉择。元末百年战乱导致人口锐减、社会失序、伦理崩坏。新政权最紧迫的任务,是如何在废墟之上重建一个可治理的国家。
“知丁法”与“路引制”的本质,是试图将人口固定于土地,使身份清晰可查,从而构建一个便于征税、动员与监控的基层秩序。这并非出于对自由的敌视,而是在前现代技术条件下,对“可治理性”(governability)的极致追求。
这套看似僵硬的制度,意外为明代中后期的经济恢复奠定了基础:黄册里甲制度虽严苛,却维系了基层赋役体系近两百年;卫所军户虽艰苦,却在洪武至永乐年间有效保障了边疆安全与内部稳定。换言之,明初的高压政策并非“反社会”,而是在文明存续危机下,以近乎外科手术的方式强行缝合社会裂痕。
更需指出的是,限制人口流动并非明朝独创,而是贯穿帝制中国的基本治理逻辑——从秦汉“编户齐民”、唐代“坊市制度”,到宋代“保甲法”、清代“保甲连坐”,历代王朝无不将人口固定视为农业帝国稳定的前提。
因此,仅以“应给予人民自由”来苛责14世纪的实践者,实是以18世纪启蒙思想(如洛克、卢梭所倡)裁断前现代国家的治理困境。这种“进步主义”的回溯,看似正义,实则空洞,忽略了历史行动者所处的真实约束条件。
3、
张居正改革既非善政,亦非仁政,其核心目标是缓解嘉靖以来日益恶化的财政危机。其关键举措——“一条鞭法”全面推行赋役货币化,强制以白银纳税——虽短期见效,却埋下深远隐患。
明代本土几乎不产银,白银主要依赖海外输入(据估算,16–17世纪流入中国的白银达3–5亿两,九成以上来自美洲与日本)。国家由此丧失货币发行权,经济命脉逐渐落入江南士绅与海商之手。农民以实物生产为主,手中几无白银,只得在收成后低价售粮换银交税,屡遭中间商盘剥,实际负担反增。
明末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早已痛陈此弊。黄宗羲将历代赋役制度之弊概括为“三害”:
积累莫返之害:每次改革皆催生新杂派,赋役层层加码,终至积重难返;
所税非所出之害:田赋征银,而银非农产,商人趁机操纵粮价,农民“丰年犹苦,灾年立毙”;
田土无等第之害:不分土地肥瘠,统一税率,致贫者愈困。
后世史家将第一害称为“黄宗羲定律”。张居正改革虽整饬吏治、清丈田亩、太仓粟支十年、太仆寺银积至四百余万两,短期内显著缓解财政危机,却仍未跳出此一定律——制度修补未能触及根本结构。
4、
“藩王吃垮大明”之说流传甚广。嘉靖四十二年,御史林润上疏称:“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各王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山西、河南二省之粮,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
然而,明朝对宗禄早有应对之策:拖欠、压征、抛荒免征成为常态。
万历十年,怀仁王府六位奉国将军因21年未领禄米,“饥寒迫身,救死无策”。
崇祯七年,庆王方领到万历二十六年(1598)的宗禄,拖欠竟达36年。
据黄宇嘉《明代宗禄问题之研究》统计:“明代宗禄数额尽管不小,但由于其总额从未超过明代财政总收入的 10%,故其对明代财政的损害相当有限。”
因此,将明朝财政崩溃主要归咎于宗禄负担,恐有失公允。
5、
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顾炎武主张“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唐甄直斥“凡为帝王者皆贼”——这些石破天惊之论,并非源于对明朝的背叛,恰恰出于对其对明朝的忠诚与痛惜。
然而,他们的方案仍被锁死在儒家框架之内:黄宗羲寄望“学校议政”以限君权,顾炎武试图在郡县制中注入分封精神,却均无法突破“家天下”的根本逻辑。他们看清了病根,却开不出新药方——因为整个文明的知识体系、权力结构与社会想象,皆被帝制模式所固化。
明朝的灭亡,因此不仅是政权更迭,更是帝制文明自我修复能力的最终破产。清朝虽续国祚,却以更严密的文字狱、更僵化的八旗制度、更封闭的对外政策,将文明进一步固化。明末那一线思想曙光,就此湮灭于“康乾盛世”的铁幕之下。
松江士人吴履震(1587–1657)在其《五茸志逸》中怀念元代,表面称“赋税轻”,深层实是对文明自主性丧失的绝望。元代江南虽无科举,却有相对宽松的社会空间;明代虽开科取士,却以严密控制换取上升通道。他选择前者,实是以“少管我”对抗“管死我”——这种无奈的选择,折射出帝制晚期百姓始终只是“被治理者”,而非文明的主人。
然而,明朝的复杂性正在于此:它既制造牢笼,也留下缝隙。
科举制度常被诟病为思想桎梏,但明代进士出身却惊人多元:张居正出身军户;南北锦衣卫共出247名进士;严嵩家为匠户;太医院在职医官可应试登第;正统十三年一科,儒、释、道三家同榜;另有小吏、厨师、盐户(明代盐户进士达387人)等边缘群体跻身仕途。这说明,科举仍在一定程度上维系着社会阶层的有限流动。
在制度重压之下,明朝依然孕育了属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广东吴川士人陈瞬在南明乱世中写下《乱离见闻录》,深情追忆万历末至崇祯初年的太平岁月:
“我生在万历四十六年……那时正值太平盛世,各地安乐富足,我家又在海边鱼米之乡。一斗米不到二十文钱,一斤鱼一二文钱,十颗槟榔二文钱,十捆柴一文钱,一斤肉或一只鸭六七文钱,一斗盐三文钱,样样便宜。穷人也能安稳生活,徭役少,赋税轻,一石米一年只交一千文税。每年两季收成,种田人吃得饱,读书人喜欢诗文,工匠商人各行业都自在安乐,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呢?”
这段文字如一幅晚明市井画卷,鲜活呈现了和平年代普通人所能享有的富足与安宁。这“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日常,才是明朝最值得珍视的底色——不是紫禁城的琉璃瓦,而是吴川海边一斗米的价格;不是万历皇帝的龙椅,而是渔夫卖鱼所得的一两文钱。
诚然,马懋才、陈其猷、黄槐开等人奏疏揭示了明末民生之惨烈。反面案例俯拾皆是。但即便在高压之下,明代经济仍达惊人繁荣。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中国札记》中写道:
“人们生活所需的一切,无论是日常用品还是精巧奢侈品,在这个王国都有丰富出产,无需从外国进口。我甚至想说,欧洲有的一切,在中国几乎都能找到。”
最后。
悼明,不是为专制辩护,而是拒绝将历史简化为忠奸善恶的戏码。明朝并非天堂,亦非地狱,而是一个在理想与现实、控制与活力、压迫与韧性之间不断博弈的真实文明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