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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2025年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我局拟公开遴选4名参照管理人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附件《2025年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本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00至12月17日17:00(以邮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详细了解遴选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布的遴选资格条件,下载并填写《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将《报名表》(暂不盖章,word电子版及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616216661@qq.com)。
本次遴选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或退回原单位,且3年内不得报考。
(二)资格初审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18日17:00。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机关其他职位,若没有其他职位则不再调整。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有效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笔试全程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受理查分申请。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2份;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鲜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
(7)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实干实绩评价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15分,表彰奖励项40分,通报表扬项10分,工作实绩项35分。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将按照《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于面试工作开展前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九)差额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综合成绩计分规则(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差额考察、体检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2:1。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讨论决定。根据考察、体检、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十一)公示和调入。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遴选全程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检举。监督电话:0817-281999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225416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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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遴选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5年12月12日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1.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 川渝两地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 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选调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两年以上人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并符合《南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15日。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603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112号)。
2. 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须带上以下资料:
(1)《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2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表》,并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全负责。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
3. 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取消情况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4.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领取。报考者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 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1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适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选调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由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电话通知。考生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见附件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选调所有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 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影响体检人员取舍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南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发〔2024〕4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 本次选调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选调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2. 本次选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选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3. 本次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 本公告由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解释。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咨询电话:0817-2254161。
监督电话:0817-28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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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5年12月11日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
招聘足球教练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5年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3名足球教练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1301室(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报名表》(附件4)2份,还需提供1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政策性加分材料(见附件5);
7.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2份;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现场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专业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减
专业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2:1的,按程序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于2025年12月26日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告。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笔试,先进行专业考试,后进行笔试,总成绩100分。
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笔试总成绩×20%。
(一)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专业考试通知书》。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凭《专业考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专业考试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专业考试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2.专业考试方式
专业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讲课。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占70分,讲课占30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体能、足球专项测试等。
专业考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专业考试人员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应聘人员的专业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笔试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和公共科目笔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大纲
(1)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足球专业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7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5.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含笔试成绩、加分、专业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专业考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特殊情况,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体检结论。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公告。因应聘人员未及时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笔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 报名及咨询电话:0817-2255616
2. 监督电话:0817-239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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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 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专业考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足球教练员报名表
5.政策性加分材料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11日
来源 | 南充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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