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证监局在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公告,青岛葳尔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葳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谭军和邵长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具体而言,青岛葳尔量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将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违反了相关规定。而青岛葳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则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此外,谭军作为葳尔量化和葳尔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及邵长清作为基金经理,均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葳尔量化、谭军和邵长清出具警示函,对葳尔资产也采取同样措施。相关情况将被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要求其加强合规管理和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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