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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荣成市西初家村村支书冯玉宽因为帮村民卖小米上了热搜。为了把村里种的小米卖出去,他拍短视频做直播带货,没想到所有视频都被小米公司法务投诉下架,理由包括商标侵权、关联营销,还有关联雷氏营销、丑化小米高管形象等说法。镜头前,冯玉宽鞠躬致歉,红着眼表达困惑,他卖的是地里长出来的粮食,和手机、汽车毫无关系,希望小米公司能打开格局,给村民们一条活路,“如果连‘小米’这两个字都不让用,想知道我们还能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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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发酵就引发全网热议,有网友觉得很荒唐,有人直言小米作为农作物已经种了几千年,小米公司才成立多少年,反过来不让农民用这个名字实在说不过去。还有人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就说过,注册商标里含通用名称,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农民卖自己种的小米就是正当使用,谈何侵权。不少人共情农民不易,认为大企业应该多些包容,没必要揪着不放,吐槽这是店大欺客的傲慢。
反对的声音则认为问题不在“小米”两个字本身,而是直播中的营销方式。有网友发现冯玉宽的视频里刻意模仿雷军的营销风格,喊着“小米新品上线”“全程保障交付服务”这样的话术,还拿农产品绑定小米汽车引流。要知道“交付”本是工业产品和汽车行业的常用词,卖小米说新鲜发货就够了,这样的表述明显是在蹭品牌热度。但也有人提到,雷军曾说过类似的话,但重复这些话是否构成侵权,值得商榷。
小米公司回应称,商标维权是例行工作,他们的“小米”商标已经覆盖45个大类,包括农产品类别,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品牌被稀释,其他正常卖小米的农户从没被投诉过。从法律层面来说,小米公司的商标注册经历了完整程序,维权本身是合法权利,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商标布局也是市场竞争中的常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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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这起事件根本不是大企业与小农户的对立,而是乡村振兴过程中,传统农产品销售与现代品牌规则碰撞的必然结果。它暴露了很多农村地区的短板,不少乡村有优质土特产,却只停留在卖原料的阶段,没有自己的品牌,也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在规范的市场中很容易踩坑。其实国家一直在推动农业品牌化建设,像河南的“豫农优品”、临沂的“产自临沂”这些区域公用品牌,都带动了农户增收,这也证明拥有自主品牌才是农产品长远发展的保障。
这场“小米之争”给大家带来了重要启发。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规则的底线,企业依法维权无可厚非,但维权过程中也该多些对国情农情的体察,多些温度,不能把法律当成欺负弱势群体的工具。而对于乡村振兴来说,这更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光有好产品不够,还得懂规则、建品牌。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多给乡村带头人做商标法律和品牌规划的培训,帮助农村打造自己的“金字招牌”。当农民不有了自己响当当的品牌,自然就不用再为一个名字是否侵权而发愁。
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乡村的繁荣发展不是零和游戏。这场碰撞提醒人们,规则需要兼顾法理与情理,大企业维权可以更有智慧,乡村发展也需要更注重长远。只有各方在法治框架内各退一步、向前一步,才能让市场规则真正护航乡村振兴,也让农民的辛苦付出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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