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潮州总兵刘伯禄曾经在1656年所发出的揭帖中提到潮州清军中的一个怪现象,那就是很多清军中下级军官的待遇还不如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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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火铳。
该臣(潮州总兵刘伯禄自称)遵照靖南王选贤之谕帖,录用郭云休等各营千总、把总。两年来,伊等勤于军务,领兵征剿,十分辛苦,但食俸甚少。千总每月仅二两银,把总每月仅一两五钱银,均无米石。将此与战时之马步兵相比,马兵每人每月饷银二两,步兵每人每月饷银一两五钱,并给米三升。廪忾、兵饷无薄厚之分,品级无高低之别,尽千总、把总之职,粮饷却不如一武士,此将何以率兵奋勇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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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银锭。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清军骑兵每人一个月的军饷是二两白银,步兵每个人一月军饷是一两五钱白银,当然了每个人还能领到三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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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火铳。
但是他手下的清军中下级军官就没这个待遇了,千总每月只有二两白银,把总更少,只有一两五钱的白银。潮州总兵刘伯禄手下的军官待遇居然还不如自己手下的普通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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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金锭。
当然这个问题清朝官方是给了解释的“臣(潮州总兵刘伯禄自称)为此询问管理粮饷之官员,均言千总、把总非(兵)部任(命)正式官员,不可照钦颂经费条规拨给廪饩”换句话说就是,刘伯禄手下的千把总并非是兵部任命的清军额定名额之内的正式军官,而是由潮州清朝当局所招募的,所以只能给1~2两白银,不能享受清朝正规军才能享受的粮食补贴。而本文中引用的史料最开始的一句话确实是“该臣遵照靖南王选贤之谕帖,录用郭云休等各营千总、把总”潮州清朝当局遵从耿继茂的命令开始招中下级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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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火铳。
刘伯禄这篇揭帖在之前还有一个和他后文记载相符的记录“(郝尚久反正被平定之后)今一切均需从头治理。臣日夜殚心竭力,置备盔甲、兵戈,广招四方骁勇。唯潮州偏远,无人愿往。虽重金招得一人,亦系只身前往,弓箭刀等均由臣处发给。再有携妻、孳同来者,所需布粮遽增。一份官粮中,扣除盘银、小月银外,仅敷一家吃饭之用。妻儿饥寒,岂能无怨。如不破格施思,则民心难安,焉能保其无叛逃助故者乎?”他这个抱怨的是,潮州方面招不到兵,就算是招到兵或者招到军官了,所发的粮食和银两也不够人家这一大家子人的日常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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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帽。
其实这说明一点,那就是潮州清军因为兵力不足的问题,已经开始招募一些“非额定人员”了。这肯定是不合规矩的,但却也是清朝当局不得已而为之。
类似的情况其实不只是广东潮州,还有浙江,浙江总兵田雄说“臣虽题请抽调福建兵丁及江南精兵,但尚未奉旨。此何异于汲西江之水而解渴乎。臣无计可施,咨行各道,令简选卫所壮丁训练,设置器械,修整城池,严饬守将抵御。又晓谕各村寨,设置头目暂保眼前,人心稍定”在浙江,清朝当局在各地卫所抽调壮丁集合训练,以弥补当地清朝地方守军的人数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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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玉雕。
其实可能在湖广也会有类似的情况比如,南明将领陈友龙在收复武冈在战斗中,击杀清守备周之贤,百总数名、管队3名,经制兵8名,新添兵23名,再加上一些看不清的记录,清军阵亡合计51人,除此之外还有沅州清军标镇领兵中军陈世爱失踪,武冈副将贺云、武冈知州何衡泗在城破时自尽。这里提到的阵亡者除了那些军官之外,就是8名经制兵,还有23名新添兵,很显然作为额定兵的“经制兵”和所谓的“新添兵”是两个概念,后者很可能也是当地为增加人手所招募的,或者是清湖广当局新分配给武冈方面的的明军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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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银锭。
在原则上,清廷肯定是不会允许地方包括擅自增兵在内的一系列的有关军队的小动作,就比如山东巡按吴达提到的有关顺治初年山东清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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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重炮。
“然每见两抚臣,鳃鳃以此为虑,省标合两营,不充二百骑,矧其以三分一日之刍供,而希腾骧之用,必不得之数也。步兵数有千五,而饷与马等,仅仅足糊其口。以八口嗷嗷待哺之人,求其捐生殉五,有是理哉。乃此邑告警,发以五十,彼邑报急,发以五十。兵单而势复分,是有千五百之名,而实无千五百之用矣。询之东牟势略相彷。爱是两抚臣疏请买马,而上不俞允,疏请益饷,而上不俞允”山东巡抚标镇有骑兵200人,步兵1500人,士兵的军饷只能养活自己,根本没办法养家里这七八口子人。而这1500人还不可能一起出动,能说是看哪个府城,哪个县城被反清武装或者地方的土寇围攻了,这边派50人,那边派50人,加上县城或者府城之内的衙役、捕快、民壮勉强守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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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重炮。
清山东当局请求给本地的军队购买战马,清廷回复:不行;清山东当局请求本地的军队军官士兵增加军饷,清廷回复:还是不行;清山东当局要求增加守城兵数,不清楚清廷的回复是什么样的,但是大概率还是不行,当然后来还是勉强增加到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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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文物。
当然清廷同意增兵其实是个小概率事件,因为清初档案中留下了大量有关清廷兵力不足,甚至是颇有些“拆东墙补西墙”味道的记录,浙江总兵田雄说“再,总督远在福建,鞭长莫及,幸有副都统曹恭诚率兵来至定海,又有巡抚秦世祯督兵前来,共定防守之策。登高远望,均忧海疆辽阔,兵力薄弱。臣等商议,若不请调邻省兵丁,增强军力,则不能杜绝贼氛蔓延。惟船尚未造完,不能徒身渡河。而整兵南进仍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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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文物。
“若求迅速巩固地方,须先思守。除沿海之府、县须多设兵防守外,其他头等险要之卫、所,宜各设五百兵丁,次之各设三百,此五十余城约需兵二万余方足分配。贼初得意,气势正盛,今既不能立即动用靖除贼穴之兵,不可不先图固本之策。兵书云:欲战必先安内。现正处此际也。理应伏乞皇上体念浙江事务急于福建,即降谕旨,拨调江南、直隶、山东、河南四省精勇,及原征闽之浙军,限日抵浙,分守险要。并敕拨城用药炮,以固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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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铜钱。
这里直接要求直隶山东河南以及原先调往福建对付郑成功的浙江军队全部调回浙江守卫浙江沿海地区,当然这里其实也不能说是“拆东墙补西墙”因为浙江地区确实对清廷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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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银质硬币。
所以说,在清顺治年间,清廷地方私自增兵,或者编练地方军队的情况很可能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或者直接依靠地方的乡兵,就像咱们之前说过的丁维岳反清起义,身为明朝练总丁维岳起兵之前事实上也得到了清朝山东当局的任命,命令他指挥乡兵,然后他就利用手中的力量联合周围的地方武装一起举起反清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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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银锭。
而在清朝的中央财政都如此窘迫的情况之下,这地方的财政可想而知,地方财政不行,那这些由地方自主招募的人的待遇也就可想而知。所以说咱们之前说到那个清朝初年绿旗汉兵的待遇也就是骑兵一个月二两白银,步兵一个月一两五钱白银,守城兵一个月一两白银,然后以上每个人一个月三升米的补贴,就这个待遇,有很多清军士兵是根本就享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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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军刀。
以上的种种问题,让清初的绿旗汉军看起来那是没有生命力的,换句话说清廷在明朝镇守戍边营兵体系的废墟之上重新组建起了这样一支蹩脚的部队,其本意就是为了应对清朝初年的战争,所以说在三藩之乱结束之后,一直到康熙末年,绿旗兵也就是后来的绿营兵走向彻底的腐朽,其实本身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清廷其实并没有动力去解决这一问题,甚至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内,绿营兵的军饷和粮食补贴的标准都没有变过,但是清军军官克扣士兵军饷的问题却愈发严重了。所以这一问题最终让清廷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对抗地方反清起义的战争中吃尽了苦头,可就算是吃尽了苦头,直至19世纪中期,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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