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姑姑表述前后矛盾女子质疑其在骗捐#【律师:如虚构事实“骗捐”或涉诈骗罪】#平台回应网友疑似利用筹款链接骗捐# 朋友圈里,大病众筹链接已不陌生。陌生人的小额捐助汇聚成流,挽救了许多生命与家庭,这是技术赋能的善意。然而,假病人、假链接骗筹款,“职业筹款推广人”进行“筹款抽佣”等问题也屡见不鲜。津云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他就此类事件作了释法说理。孟博认为,捐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法分子自称患者亲属,以伪造信息、虚构事实等方式,利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骗取他人财物,不仅对社会公众的同情心造成极大伤害,有悖公序良俗,同时,情节严重的还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孟博指出,对于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而言,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除应当要求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提交下列求助信息和相关材料之外,还应当建立审核团队,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根据《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实时巡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实习记者 李杭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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