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文化观念、政策体系、公共服务、空间环境四大维度推出27条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人口第一战略,全方位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措施》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奖励补助的政策有效期暂定3年。
其中,在生育成本减免上,有多项“真金白银”政策。比如,新婚夫妻可免费享婚前医学检查,备孕夫妻免费享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荆门市户籍孕妇免费享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免费享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对需辅助生殖的家庭,人工授精最高补贴3000元,试管婴儿最高补贴10000元(需夫妻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且缴纳本市医保)。
休假方面,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分别延长产假15天、30天,配偶护理假分别延长5天、10天。二孩、三孩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可获2万元、4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且可与其他补贴叠加。
育儿和教育补贴精准发力。今年1月1日起,对落户荆门市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月发放300元育儿补贴,三孩家庭提高至500元/月。教育领域,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三孩学前教育保教费全免;民办幼儿园就读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费用,2027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将达60%以上。多子女家庭还可享受“长幼随学”政策,二孩、三孩可协调就读同一学校(幼儿园),选择中职学校时可优先选择专业。
住房支持政策直击“安居”需求。二孩、三孩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可获2万元、4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且可与其他补贴叠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购买二套房及以上执行首套房利率。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配租两室一厅以上户型,三孩家庭纳入优先分配范围。
《措施》明确推动市妇幼保健院达三级甲等标准,县(市)妇幼保健院达二级甲等标准,2027年前所有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及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服务,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全面提供分娩镇痛服务,严控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
新闻链接
2020年9月15日,荆门市首例“试管婴儿”于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诞生。这是荆门地区首例全周期、独立培育的“试管婴儿”。
2024年9月11日,湖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乙类管理,自2024年9月15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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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省内33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不设基金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先行自付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75%、65%报销,报销额度一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综合自荆门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荆门日报
■编辑:越玥、张阿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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