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 克
民国二十年(1931年),土默特旗总管公署组织力量对旗属蒙古族人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户口调查,并于翌年据调查结果形成十二本户口册,按左翼六甲、右翼六甲各甲分立成册。这些户口册虽然只是花名册汇编,但却蕴涵着当时土默特旗历史文化方面大量信息,十分珍贵。鉴于此,呼和浩特塞北历史文化研究会将其刊布行世,以供更加方便地研究、利用。
关于这次户口调查的缘起、经过及实施者等情况,在左翼首甲参领巴雅尔所撰第二佐报送调查结果呈文中均有涉及,该呈文称:
为出具印结事:顷据佐领森额结兹据本属领催哈念等结称:本年十二月二日,奉总宪
令开,查土默特向以案照亥、卯、未比丁一次,现在数年未曾举行,今拟先行调查户口,
准备比丁等因,领催等遵即前往各村落,按户详细调查,造具花名清册,计领催六名、官
员三名、披甲一百七十名,计闲散十一名,计妇女一百七十名、幼童九十名,统共总计四
百五十名,并无遗漏隐匿情弊等情。前来查该佐领所称并无浮冒,自应呈请鉴核施行,谨
呈土默特比丁处,计呈送清册一本。
中华民国二十年十二月 日
左翼首甲参领巴雅尔
呈文指明,这次户口调查的目的是为“比丁”做准备。“比丁”为清制,就是以维持各旗旗丁所承担兵役、贡赋义务为目的而进行的人口调查活动,凡满洲八旗、各省驻防旗人、内属外藩蒙古等,每届三年,均有比丁之例。及至民国,这项活动仍然在蒙旗内部进行。
呈文中所称“本年十二月二日”实为“十一月二日”之误,在左翼另外五甲及右翼六甲的呈文中,有时间记录者均作“十一月二日”。这次户口调查是在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开始的。调查的方式是由各领催“前往各村落,按户详细调查”。调查覆盖了整个土默特旗所辖范围,包括:归绥城、归綏、和林格尔、托克托、清水河、武川、包头等县,凡是蒙古男女老幼,均为调查登记对象。两翼各六甲,共十二甲,每甲五佐,根据调查结果,由调查者登记造册,交由各佐佐领核实,并编制“调查户口花名清册”、“调查户口一览表”,之后,交付各甲参领再行汇编成册,共形成“中华民国二十一年户口册”12本,呈送旗衙署比丁处。民国二十一年初,这项工作结束。
这次户口调查是在旗总管满泰先生主持下开展的。其实,促成这次户口调查实施的,还有“比丁”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民国十七年(1928年)满泰就任土默特旗总管,作为一百多年来第一位本籍蒙古人旗总管,他励精图治,整顿旗政,维护旗权,竭力扭转旗政、旗权多年衰败的局面,整顿户籍也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在满泰总管任前,土默特左右两翼各甲佐户口管理混乱,人口数混淆不清,造成赋役摊派不公,广积民怨。为了摸清人口底数,加强管理,合理摊派赋役,消除民怨,以满泰为总管的旗公署组织实施了这次全旗范围内的户口调查。
上述12本户口册,现存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档案局,全宗名:“民国时期土默特旗”,全宗号:79,起止件号:19—30。从现存档册看,调查工作做得尚称认真,对当时旗属各甲佐的人口进行了较为详细、全面的调查登记,明晰了人口数量、年龄结构、男女比例、身份区分以及在各甲佐分布等情况,为随后“比丁”提供了具体、翔实的依据。同时,也为我们留下了一份反映民国时期土默特旗人口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但不知何故,这项工作进行得比较仓促,大约是从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初开始,不久后,各参佐即先后完成,最快的当月结束,如左翼二甲二佐,稍慢些的也于一个月后完成,如左翼二甲四佐,较晚些的也在翌年一月即已完成,如右翼六甲五佐。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因匆忙而出现疏漏甚至错误。花名册中,有的家庭漏登少登人口,有的人名出错,有的年龄误记等等;还有的在所附人口一览表中的统计数据不一,如右翼三甲三佐一览表,有的将佐领顺序记错,同见右翼三甲三佐一览表,以及花名册与一览表名称上的互相混淆,如右翼五甲第二佐与第五佐即是如此。然而,瑕不掩瑜,这些误差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它弥足珍贵的史料价值。
12本户口册均用麻纸毛笔抄录而成,长、宽均约为28.5厘米,保存基本完好。其中,左翼二甲、右翼首甲、五甲封面破损;左翼三甲、右翼三甲、四甲封底缺失,左翼六甲封底破损。另外,各佐在呈送清册时,均附有人口一览表及呈送公文,在最后装订成册时,一览表订在各佐户口册末页,有少数几份呈文被订入户口册内,多数呈文则是单张散存。一览表、呈文保存并不完好,据此次整理统计,缺失一览表的只有左翼首甲五佐,缺失呈文的较多,分别为:左翼首甲三佐,二甲一、五佐,三甲二、三、五佐,四甲二佐,五甲三佐,六甲一、五佐;右翼首甲三佐,三甲五佐,四甲四佐,五甲二、三、五佐。户口册每页两面书写,本次扫描,每面作一件计,具体情况是:左翼首甲158件、二甲100件、三甲163件、四甲116件、五甲150件、六甲136件,合计823件;右翼首甲111件、 二甲269件、三甲191件、四甲114件、五甲120件、 六甲160件,合计965件,两翼共计1788件。扫描过程中,个别呈文纸幅太大,只能分为两件处理,扫描、出版件数又有少许增加。
该户口册除了起到统计人口的作用之外,还曾经被借作他用。有的页面上有用钢笔写的“七三六.四月十五日发”(左翼二甲四佐第65件)、“七三六年五月十七日发”(左翼二甲五佐第89件)等字样,显然是曾经被当作发放某种钱物的底簿所留下的痕迹。所谓“七三六年”,即日伪时期,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改行的“成吉思汗纪年七三六年”,公历1942年。另外,在户口册页面上,还有用铅笔书写的页码编号,是2004年至2006年整理档案时留下的。
这些户口册尽管只是由花名册和一览表构成,内容单一,但在其所著录的大量地名、人名中,留存着那个时代土默特两翼蒙古人的许多社会信息,蕴藏着他们深层的文化内涵。对于研究当地人文历史状况,研究语言、民俗变迁,研究地名、人名变化等诸多方面而言,称其为一手资料宝藏是不会言过其实的。希望该户口册的出版面世,对于上述诸方面研究以及更大范围的蒙古族历史文化、地区历史文化研究起到一些促进作用。
原载:《土默特旗民国二十一年户口册》,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8年9月。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