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ST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何思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公司4.18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同时东方集团将质押的16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转让给荆江实业。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合计持有4.3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东方集团则放弃其7.2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01%)的表决权,此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5.6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4.37亿元。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次交易需要各方国资委审批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各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5年前三季度,ST易事特实现收入24.61亿元,归母净利润9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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