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婚姻里的战争,最狠的从来不是摔碗砸锅或歇斯底里。
真正的杀伐,无声无息,藏在每一张收据里,隐于每一条法律条文中。
一套嫁妆房,可以是你安身立命的退路,也可以是让整个家族土崩瓦解的核弹。
当现代女性的法律意识,切入传统家庭伦理的混沌肌理,没人能预料,一场精心布局的财产保卫战,会以怎样一种温和无害的姿态,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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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今年三十五岁,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经理。
每天的工作,就是对着密密麻麻的报表,帮别人查账,帮别人规避风险,帮别人把每一分钱的来龙去脉理得清清楚楚。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有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有一个结婚八年的丈夫,有一个虽然不太亲近但也还过得去的婆家。
平平淡淡,也挺好的。
直到那天出差回来。
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傍晚,天已经黑透了,我拖着行李箱走进小区。
出差一周,累得骨头都散架了。我只想赶紧回家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
但我没有直接回家。
我先去了另一个地方。
那是我爸留给我的房子。六十三个平方,老小区,没电梯,在城南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我爸走了三年,这房子我一直空着。没舍得租出去,每个月去打扫一次,开窗通风,擦擦我爸的遗像。
那是我跟他最后的连接。
我掏出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一下。
拧不动。
我以为是锁芯生锈了,又试了一次。还是不对。
然后我听到了里面的声音。
电视机的声音。
孩子跑动的声音。
一个女人在喊:「乐乐,别跑,地上滑!」
我的脑子「嗡」了一下。
我开始砸门。
开门的是周明辉的老婆,刘艳。
周明辉是我丈夫周明远的弟弟,比周明远小六岁。刘艳跟他结婚五年了,有一个四岁的儿子。
刘艳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挤出一个笑:「嫂子回来啦?」
我没说话,直接往里走。
我爸的遗像不见了。
客厅墙上挂着一张婚纱照,是周明辉和刘艳的。
阳台上晾着他们一家三口的衣服。
我爸生前最喜欢坐的那把藤椅,被扔在角落里,上面堆满了杂物。
我的手开始抖。
「嫂子,你别生气,妈说——」
「我妈说什么?」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是婆婆。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站在门口,叉着腰,脸上是那种我熟悉的、理直气壮的表情。
婆婆钱桂芳,退休前是纺织厂的工人。她身材发福,嗓门洪亮,在这个家里说一不二。
「听澜,你回来了正好。」她大大咧咧地走进来,「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明辉他们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不续租,总不能睡大街吧?一家人,互相帮衬一下,怎么了?」
「这是我的房子。」我的声音发紧。
「你的?」婆婆笑了一声,那种笑让我浑身发冷,「你嫁进周家八年了,你的不就是周家的?明辉是你弟弟,借住一下怎么了?你这么小气,传出去好听吗?」
「我爸的遗像呢?」
婆婆的表情顿了一下,然后不耐烦地摆摆手:「收起来了,柜子里。挂在客厅,明辉他们住着多别扭。」
她顿了顿,又加了一句。
「你爸又不是我们周家的人。」
这句话像一把刀,直直地插进我心里。
我没让她说完。
我走到柜子前,打开。
我爸的遗像被塞在最底层,相框的玻璃碎了一角。旁边压着几个鞋盒子。
我蹲下来,把遗像抱出来,用袖子擦掉上面的灰。
我爸的脸从相片里看着我。
他笑着。那是他最后一次出院时拍的,以为自己好了,笑得很开心。
两个月后,他就走了。
「嫂子,那个相框本来就有点裂了,不是我们弄的——」刘艳在旁边解释。
我没听。
我继续找。
阳台的杂物堆里,我找到了那把藤椅。
我爸生前最喜欢的那把。他喜欢坐在阳台上,眯着眼睛晒太阳。
他说,等退休了,就搬到这房子来住,每天晒晒太阳,养养花。
他没等到退休。
藤椅已经落满了灰,扶手上有几个烟头烫的洞。
那是周明辉的。他抽烟,从来不用烟灰缸,随手就把烟头往旁边一扔。
我蹲在那把椅子旁边,浑身都在发抖。
「嫂子,你这是干嘛?」婆婆走过来,语气开始不耐烦,「不就是一把破椅子吗?回头我让明辉给你买把新的。」
「这是我爸的。」
「你爸都走了三年了,留着这破烂有什么用?」
「有什么用?」
我慢慢站起来,转过身,看着她。
「这是我爸坐了二十年的椅子。他走之前,每天下午都坐在这里晒太阳。他说这把椅子比什么沙发都舒服。他走的时候,我答应过他,会替他好好保管这些东西。」
「现在呢?」
「你儿子用烟头把它烫成这样,你告诉我,买把新的就完了?」
婆婆被我的语气噎了一下,脸色变了。
「沈听澜,你什么意思?我儿子住你的房子,还委屈你了?你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那是我的房子。」我打断她,「我愿意空着,愿意租给别人,愿意烧了,都是我的事。」
「你——」
「钥匙,谁给你们的?」
婆婆被我问得愣了一下,然后理直气壮地说:「明远给的。他是你老公,拿个钥匙怎么了?」
周明远。
我的丈夫。
他知道这件事。
他把钥匙给了他妈。
他看着他们把我爸的遗像摘下来、塞进柜子里,什么都没说。
我忽然觉得很冷。
从骨头缝里往外冷。
「行。」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自己,「我知道了。」
我抱着我爸的遗像,走出了那个门。
身后婆婆还在喊:「你知道什么了?听澜,你别给我甩脸子!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我没回头。
我站在楼道里,抱着那个碎了角的相框,浑身都在发抖。
我想起我爸说的话。
那是三年前,他确诊的第二个月。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人听见。
「听澜,那套房子,爸想过户到你名下。」
「爸,干嘛突然说这个?」
「没什么,就是想着……趁爸还能动弹,把事情办了。省得以后麻烦。」
「什么麻烦?爸你好好的,说什么呢。」
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说:「听澜,爸这辈子没什么本事,就攒下这一套房子。爸不是不相信你婆家,但是……爸见过太多。结婚的时候说得好好的,到最后,女方什么都没落着。爸不想你那样。」
「你要是过得好,这房子就当是爸留给你的念想,你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
「你要是……你要是过得不好……」
他的声音哽住了。
「这是你的退路。你记住了。」
我当时不以为意。
我说:「爸,你想多了,我跟明远好着呢,婆婆对我也挺好的,你别操心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
一周后,他确诊了。肺癌晚期。
又三个月后,他走了。
临走前,他已经说不出话了。但他一直看着我,眼睛里全是不放心。
我握着他的手说:「爸,你放心,我会好好的。」
爸,我说了大话了。
我连你留给我的东西都守不住。
02
那天晚上,周明远回家了。
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我爸的遗像。
玻璃碎的那个角,我用透明胶带临时粘了一下。
周明远是个看起来很周正的男人。一米七八的个子,戴着眼镜,说话慢条斯理,在一家国企做中层管理。认识他的人都说他「老实」「靠谱」「是个过日子的人」。
我也这么以为。
直到今天。
他看见遗像,脚步顿了一下。
「听澜……」
「钥匙是你给的?」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点头:「妈说明辉他们实在没地方住,就借住几天——」
「几天?」我打断他,「他们的衣服都挂满阳台了。孩子的玩具堆了半个客厅。刘艳的化妆品摆满了我爸的书桌。你告诉我,这叫借住几天?」
「我……」
「我问你,你给钥匙的时候,有没有问过我?」
他不说话。
「我再问你,我爸的遗像是谁摘下来的?」
「那个……妈说挂着不太合适,就先收起来了……」
「不合适?」
我的声音开始发抖。
「那是我爸。那是他留给我的房子里,唯一还有他痕迹的东西。你妈说不合适,你就让她收了?你让她塞柜子里?你让她拿鞋盒子压着?」
周明远的脸白了:「听澜,我没想到这对你这么重要……」
「你没想到?」
我站起来,看着他。
「周明远,我嫁给你八年。你妈让我过年多包五百块红包,我包了。她让我周末去给她做饭,我去了。她生病住院,我请假陪床,一陪就是一个月。她想换个大电视,我出的钱。她说明辉买房差首付,我借了十五万,到现在一分没还。」
「我从没计较过。我想的是,我嫁进了这个家,你妈就是我妈,明辉就是我弟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可是这套房子——」
我的声音开始发抖。
「这套房子,是我爸留给我的。他临死前拉着我的手,说这是我最后的退路。他怕我过得不好,怕我被欺负了没地方去。他攒了一辈子,就攒了这六十三个平方。」
「我从来没租出去过。每个月去擦一次灰,开窗通风。那是我跟我爸最后的连接。你知道吗?」
周明远张了张嘴:「听澜,我没想到……」
「你没想到。」我打断他,「你给钥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问我一声?就一声,一句『听澜,明辉想借住一下,你看行不行』,你说过吗?」
他不说话。
「你没有。因为在你心里,这房子是我的嫁妆,我嫁进周家了,嫁妆就是周家的。我说不说,同不同意,根本不重要。」
「对不对?」
周明远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让他们搬出去。」
「啊?」
「我说,让他们搬出去。这是我的底线。」
周明远为难了:「听澜,他们刚搬进去,你让他们搬,妈那边怎么交代?再说明辉他们也确实没地方住……」
「那就租房。租不起,他可以去工作。他三十二了,四肢健全,为什么要住别人的房子?」
「那是你嫂子的房子!」周明远急了,「你就不能通融一下?」
「通融?」我盯着他的眼睛,「周明远,你有没有想过,要是这房子不是我的嫁妆,而是你的婚前财产,你妈敢不敢让明辉住进去?」
他愣住了。
我知道答案。
不敢。
因为那是儿子的。儿子的东西,碰不得。
儿媳妇的?那是嫁进来的,天然就该贡献出来供这个家「周转」。
「我再说一遍,让他们搬。我给你一周时间。」
「一周?这也太……听澜,你能不能给我点时间,让我慢慢跟妈说——」
「你跟她说什么?她会听吗?」
周明远不说话了。
我拿起桌上的遗像,走进卧室,关上门。
那一晚,我听见他在客厅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
应该是在跟婆婆说。
断断续续的,我听见婆婆在电话那头骂:「她想翻天是吧?老娘让她嫁进来够给她面子的了!一套破房子,值几个钱?……」
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冷冷的,像是霜。
我想起我妈。
她走得早,我十五岁那年就走了。走之前她跟我说:「听澜,妈没什么本事,没给你留下什么。你以后找对象,一定要找一个能护着你的人。不用多有钱,但关键时候要能站出来。」
妈,我没听你的话。
我找了一个不会护着我的人。
关键时候,他躲得比谁都快。
03
一周过去了。
周明辉没有搬。
周明远每天回来都说「再等等」「我在想办法」「妈那边还需要做工作」。
我知道他在拖。
他在等我自己消气,自己认命,自己算了。
就像过去八年里,每一次婆婆欺负我,他都是这么做的。
他等。
等我忍一忍就过去了。
等我哭一哭就算了。
等我自己把委屈咽下去,日子照常过。
可是这一次,我没有办法咽下去。
那天下午,我请了半天假,一个人去了那套房子。
我想收拾我爸的遗物。
刘艳给我开的门。她的表情有点尴尬:「嫂子?你……有事吗?」
「我来收我爸的东西。」
她让开了。
我走进去,开始一样一样地找。
我爸的书桌,被刘艳的化妆品占满了。
我一件一件搬开,在抽屉最深处,找到了一个铁盒子。
那是我爸的。
里面是他一辈子的「宝贝」。
我和妈的结婚照。我的小学毕业照。我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还有一张泛黄的纸条,是我小时候写的,歪歪扭扭几个字:「爸爸我爱你。」
我捧着那个盒子,手开始抖。
这张纸条,我六岁的时候写的。
字歪歪扭扭,像蚯蚓在爬。
我爸留了三十年。
从我六岁,到他走,整整三十年。
他把女儿的一张破纸条,当宝贝一样锁在铁盒子里,锁了三十年。
「嫂子,你没事吧?」刘艳在旁边问。
我没回答。
我继续找。
阳台的杂物堆里,那把藤椅还在。
落满了灰,扶手上几个烟头烫的洞格外刺眼。
我蹲下来,伸手摸了摸那些洞。
我爸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他的东西,从来都是擦得锃亮。
他那么宝贝的椅子,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我的眼泪终于下来了。
不是嚎啕大哭,是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一滴一滴,砸在椅子上,砸在地上。
刘艳慌了:「嫂子,你别这样,有什么话好好说……」
我没理她。
我就蹲在那里,抱着那把破藤椅,像抱着我爸最后一点温度。
我想起他走的那天。
我想起他看着我的眼睛。
我想起他说的话。
「这是你的退路。」
爸,我把你的退路弄丢了。
我连你最后的东西都守不住。
我对不起你。
我收完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刘艳的手机响了。
她接了电话,压低声音说:「妈,我知道了……行,我不跟她起冲突……放心吧,住进来了就搬不走了,生米煮成熟饭……」
我停下脚步。
刘艳发现我还没走,脸色一变,赶紧挂了电话。
「嫂子,你……还有事吗?」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她的眼神躲闪了一下。
那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
这不是「借住」。
从一开始就不是。
婆婆的打算很清楚:先让小叔子住进来,住久了就是「既成事实」。然后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这套房子变成「周家的」。
最好的结果是我「大度」地认了,主动把房子「送给」小叔子。
最坏的结果是我闹,那就闹呗,反正人已经住进来了,她有的是办法拖。
她赌我不敢撕破脸。
她赌我还想要这段婚姻。
她赌我会像过去八年一样,忍一忍,让一让,算了。
我忽然笑了。
笑得刘艳有点发毛。
「嫂子,你笑什么?」
「没什么。」我拎起那个铁盒子,「这个我带走。」
我走出那个门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这一次,我不会再忍了。
你们想要这套房子?
行。
那就来吧。
让我看看,这套六十三平的老房子,能承载多少人性的丑陋。
04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
我在车里坐了很久,直到天完全黑透。
然后我开车去了24小时营业的打印店。
我打印了三份文件。
第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沈听澜。
第二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条款。无权占有人应当返还原物。
第三份:一份我自己起草的《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这份协议很短,只有一页纸。
内容大意是:乙方(周明辉)借用甲方(沈听澜)位于XX小区XX号的房屋,借用期限为XX,借用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及屋内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这份协议是个陷阱。
如果他们签了,就等于承认三件事:第一,这是我的房子;第二,他们是「借用」,不是「共有」;第三,损坏要赔。
如果他们不签,那更好。
无权占有,连借用的法律依据都没有。
我知道婆婆不会签。
她的如意算盘是浑水摸鱼,把「借住」拖成「既成事实」,最后让我「主动」放弃。
让她签一份承认我产权的协议?
她打死都不会签的。
那就不签呗。
不签,我后面的每一步,都更顺理成章。
第二天,我去见了一个人。
大学同学,现在是一家律所的合伙人,专门做房产和婚姻纠纷。
她听完我的情况,沉默了一下。
「听澜,你确定要走这条路?」
「确定。」
「这么做的话……你和你婆家,基本就撕破脸了。」
「已经撕了。」我说,「只是他们还不知道。」
她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点点头。
「行。那我告诉你,你现在最有利的地方在哪儿。」
她说了三点。
第一,产权清晰。房子是我爸的婚前财产,赠与给我,写我名字,跟周明远没有任何关系。周家任何人对这套房子都没有任何权利。
第二,对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占用。他们是「自行入住」,没有租赁合同,没有借用协议,甚至没有我的口头同意。这在法律上叫「无权占有」。
第三,我有权要求他们返还原物,并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按市场租金计算)、屋内物品损坏的赔偿。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固定证据。」她说,「拍照、录音、保留所有沟通记录。然后,先发一份书面的催告函,要求对方限期搬出。对方如果不搬,你就有权起诉。」
「起诉的话,需要多久?」
「正常情况,三到六个月。但如果对方配合,可能更快。」
「如果对方不配合呢?」
「那就强制执行。法院判了他们搬,他们还不搬,那就是拒执。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
我点点头。
「还有一件事。」她说,「你丈夫……」
「他跟这件事没关系。」我打断她,「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他没有处置权。他把钥匙给他妈,那是他的事。但房子是我的。」
她沉默了一下。
「听澜,我是说……你们的婚姻。」
我没有回答。
她叹了口气:「好吧。你自己想清楚就行。」
第二天,我做了几件事。
第一件:去房管局,调取这套房子近三年的所有档案记录。
结果是干净的。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做过任何变更。婆婆还没来得及动这个脑筋。
好。
第二件:去那套房子,用手机拍了一圈视频。
拍了他们堆满阳台的衣服,拍了我爸书桌上的化妆品,拍了藤椅上的烟洞,拍了厨房灶台上的油污。
刘艳在旁边看着,脸色越来越难看:「嫂子,你这是干什么?」
「留个纪念。」我说。
第三件:给周明辉发了一条微信。
内容很简单:「明辉,麻烦你看一下这份协议。如果你们愿意签,可以继续住。如果不愿意签,请在一周内搬出。」
附上了那份《房屋无偿使用协议》。
周明辉秒回:「嫂子你什么意思?我住我嫂子的房子还要签协议?」
我没有再回复。
十分钟后,婆婆的电话打过来了。
「沈听澜,你是不是疯了?让我儿子签什么狗屁协议?你当自己是谁?」
「妈,我只是想把事情说清楚。」
「什么事情?这房子你嫁进周家就是周家的!你爸当初给你买这房子,不就是当嫁妆的吗?嫁妆嫁妆,嫁过来了就是我们周家的!」
「妈,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
「法律?你跟我谈法律?我养了两个儿子,我还不知道儿媳妇的东西是谁的?你别以为读了几天书就能骑在我头上!告诉你,这协议我们不签!房子我们也不搬!你有本事就去告!」
她「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我看着手机屏幕,嘴角浮起一丝笑。
果然不签。
那就别怪我了。
05
三天后,周明辉收到了一份快递。
是我让律师朋友代发的《房屋返还催告函》。
正儿八经的法律文书格式,盖着律所的章。
内容很简单:
「鉴于你方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占用本人名下房屋,现正式催告你方于收到本函之日起七日内腾空房屋、返还钥匙。逾期未履行,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由你方承担。」
周明辉收到这份东西的时候,据说脸都绿了。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是愤怒。
他打电话给周明远,在电话里吼:「你媳妇疯了吧?给我发律师函?我是你弟弟!她把我当什么了?要债的?」
周明远两头挨骂,晚上回来,脸色很难看。
「听澜,你是不是做得太过了?」
「过?」我看着他,「他们住我的房子,不叫过。我发一封信让他们搬,叫过?」
「那也不用发什么律师函吧!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好好说?我跟你说了两周了,你让他们搬了吗?」
他不说话了。
「周明远,我问你,这两周你做了什么?」
他还是不说话。
「我告诉你你做了什么。你什么都没做。你在等。你在等我自己消气,自己认命,自己算了。对不对?」
他的沉默就是答案。
「你以为我会算了?你以为我发那份函是吓唬人?」
「我告诉你,七天之后,如果他们还不搬,我就去法院立案。」
「你——」周明远急了,「听澜,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要是真告我弟弟,以后我在我妈那怎么做人?我们这个家还怎么过?」
「那是你的事。」
他愣住了。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很累。
「周明远,我嫁给你八年了。我从来没跟你妈红过脸,我从来没亏待过你弟弟。你扪心自问,我做得够不够?」
他不说话。
「现在呢?他们占我的房子,塞我爸的遗像,你让我忍。我忍了。你让我等,我等了。我等了两周,你告诉我什么结果?」
「没有结果。」
「你什么都没做。你就是在等我自己放弃。」
「因为在你心里,这件事根本不重要。你爸妈的利益是利益,你弟弟的利益是利益,我的利益,不算。」
「我的房子,我爸的遗像,我爸的藤椅,在你眼里,统统不算。」
「对不对?」
周明远的脸涨得通红。
「听澜,你太偏激了——」
「我偏激?」我笑了,「周明远,我问你一个问题。」
「如果这房子不是我的嫁妆,是你的婚前财产,你妈敢让明辉住进去吗?」
他愣住了。
「不敢。」我替他回答,「因为那是你的。你的东西,她不敢动。」
「我的呢?我的东西,她就敢动。因为在你们心里,我嫁进来了,我的就是你们的。我说什么,不重要。」
「这就是你们眼里的『一家人』。」
「一家人——我付出,你们享受。我退让,你们得寸进尺。」
「周明远,我告诉你,从今天开始,这种『一家人』,我不当了。」
那天晚上,周明远睡在了沙发上。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我以为我会难过。
但我没有。
我只是觉得空。
很空很空。
像是有什么东西,终于从身体里流干净了。
流了八年,终于流干净了。
06
七天期限到了。
周明辉没有搬。
意料之中。
婆婆那边放了话:「让她告去!我倒要看看,法院是向着她一个外人,还是向着我们周家!」
她不知道法律是怎么回事,但她有自己的战场——人情。
她开始打电话。
给亲戚打。给邻居打。给她的老姐妹打。
电话内容大同小异:
「你说说,我们家明辉,没地方住,借住他嫂子的房子,怎么了?一家人嘛!结果呢?她给我们发律师函,要告我儿子!」
「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狠的女人。嫁进来八年,翅膀硬了,要飞了,还要踩着我儿子上天!」
「我早就看出来了,她就不是个安分的人。娘家没人了,心野着呢,迟早要反天……」
这些话,很快传到了我耳朵里。
是周明远一个堂妹悄悄告诉我的。
「嫂子,婆婆在外面说得很难听,你……有没有心理准备?」
我说有。
她沉默了一下:「你真的要跟她硬杠到底吗?」
「她占了我的房子,我要回来,这叫硬杠?」
「我知道,我知道你有理。但是……你知道的,在咱们这儿,讲理的人不一定能赢。婆婆那张嘴……」
「我知道。」
我确实知道。
在这片土地上,舆论是一种武器,而婆婆比我更擅长使用它。
她没有法律,但她有「人情」。
她会把我塑造成一个「狼心狗肺的儿媳」,一个「六亲不认的外人」,一个「为了一套房子逼死全家的恶毒女人」。
而我呢?
我能怎么办?
我去跟每个人解释吗?「不是我的错,是她先占我房子的」?「我爸的遗像被她塞柜子了」?
没有人会听的。
他们只会听婆婆的版本。
因为那个版本更简单,更符合他们的认知:儿媳妇就该听婆婆的,一家人就该互相帮衬,为了一套房子撕破脸就是不懂事。
我一个人,怎么对抗一整套「人情世故」?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躺在床上,听着周明远在客厅翻来覆去的声音。
他已经在沙发上睡了好几天了。
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话说了。
凌晨三点,我的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
我接了。
电话那头是婆婆的声音。
「沈听澜,我警告你,你要是敢告我儿子,我就让你名声扫地!」
「我会告诉所有人,你是怎么欺负我们周家的!我会让你在这个城市待不下去!」
「你以为你有多了不起?不就是一个死了爹妈的孤女吗?」
「你爸给你留的那破房子,我们周家看得上?要不是明辉没地方住,谁稀罕住那个破地方?」
「我告诉你,你最好赶紧把事情撤了,给我老老实实的。不然,你别想好过!」
她骂了很久。
我没有说话。
我就那么听着,听她用最恶毒的话诅咒我,诅咒我爸,诅咒我的出身、我的命、我的一切。
她骂累了,终于停下来,喘着粗气。
「你听见没有?」
「听见了。」我说。
「那你怎么说?」
「我说……」
我顿了一下。
「妈,谢谢您今晚打这个电话。」
「什么?」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事情做绝。」
「刚才我想通了。」
「您让我没有退路,那我就不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