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声明:本文基于历史事件进行文学化改编创作,部分情节、对话及细节为艺术加工,旨在呈现历史故事的戏剧张力,不代表历史绝对真实。请读者理性看待,勿将虚构情节与历史事实混淆。
1942年的1月,香港的天空被厚重的硝烟笼罩,刺耳的警报声和远处沉闷的爆炸声,成了这座城市唯一的背景音。
在香港圣士提反女校,这里已经被临时改建成了一所战地医院。走廊里挤满了伤员,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和血腥味混合的难闻气息。
在一间昏暗的病房角落里,躺着一位年仅31岁的女子。
她曾经有着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那是她作为新女性最骄傲的标志,可如今,那张脸瘦得脱了相,颧骨高耸,双眼深陷,只有那目光中还残留着一丝不甘熄灭的火光。她就是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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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她,呼吸已经非常微弱,肺结核像一把生锈的锯子,一点点锯断了她的生机。
陪在她身边的,不是她的丈夫端木蕻良,而是一位年轻的朋友骆宾基。萧红费力地抬起手,示意骆宾基靠近一些,她有最后的话要交代。
骆宾基把耳朵贴在她的唇边,以为她会嘱托关于那部未写完的小说,或者是关于那个下落不明的孩子。然而,萧红用尽全身力气挤出来的声音,却让骆宾基愣住了。
她说:“如果……有机会,把我的骨灰带回上海,埋在……埋在鲁迅先生的墓旁。”
这句话一出,仿佛连空气都凝固了。
一个有夫之妇,在临终前不想着落叶归根回东北老家,也不想着和自己的丈夫合葬,却执意要葬在一个已经去世六年的、有家室的文坛前辈身边。
这个遗愿若是传出去,在那个人言可畏的年代,足以掀起一场巨大的风波。
有人说她这是对恩师的敬仰,也有人说她这是至死都不懂人情世故的“没眼色”。
但这背后,究竟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情感纠葛?为什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心心念念的归宿,竟是那位只有几年交集的老先生?
01
要解开这个让人费解的遗愿之谜,我们得把时光倒流,回到萧红那个冰冷彻骨的童年。
萧红出生在黑龙江呼兰县的一个大户人家。
张家的大院很是气派,青砖灰瓦,高墙深院,但在小小的萧红眼里,这就跟个监狱没什么两样。她的父亲张廷举是个极为冷漠古板的人,在他眼里,女子无才便是德,且是早晚是要泼出去的水。
在这个家里,萧红就像个多余的物件,没人疼,没人爱。直到有一天,她在后花园里玩耍,不小心摔了一跤,膝盖磕破了皮,疼得哇哇大哭。父亲听见了,不但没过来哄,反而站在廊下冷冷地斥责她不懂规矩,大喊大叫丢了张家的脸。
就在萧红哭得更凶的时候,一只大手把你抱了起来。那是祖父张维祯。祖父用袖子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笑着说:“小莹儿不哭,爷爷带你去看后园的大倭瓜。”
那是萧红记忆里为数不多的暖色调。
祖父会给她讲故事,会偷偷给她塞好吃的点心,会在她闯祸的时候护着她。对于萧红来说,祖父不仅仅是亲人,更是她在这个冰冷世界上唯一的依靠,是那个能为她遮风挡雨的大树。
可是,这棵大树太老了,护不了她一辈子。1929年,祖父去世了。随着祖父的离去,张家最后一点温情也烟消云散。
紧接着,厄运接踵而至。父亲给她定了一门亲事,男方叫汪恩甲,是个抽大烟的纨绔子弟。萧红读过书,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哪里肯嫁给这样的人?她想读书,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她跑去求父亲:“爹,我想去北平读书,我不想嫁人。”
父亲把茶杯往桌上重重一摔,指着她的鼻子骂:“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汪家有钱有势,你嫁过去是享福,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想去读书?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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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倔强的萧红没有屈服,她选择了逃婚。她跟着表哥跑到了北平,原本以为能开始新生活,可现实却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表哥虽然带她出来了,但家里断了经济来源,两人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再加上表哥老家还有老婆,这层关系终究是不光彩。没过多久,表哥顶不住压力,也受不了贫苦,把她一个人扔下走了。
走投无路的萧红只能回到呼兰老家。这一次,等待她的不是父亲的原谅,而是软禁。张家觉得她败坏了门风,把她关在乡下的老宅子里,派人严加看管。
就在萧红绝望得想要自杀的时候,那个曾经被她拒婚的未婚夫汪恩甲却找上门来。
汪恩甲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那会儿对萧红似乎还存了几分真心,或者是出于男人的占有欲。他帮萧红逃出了老宅,两人跑到了哈尔滨,住进了当时颇为豪华的东兴顺旅馆。
那段时间,萧红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依靠。两人在旅馆里过了一段快乐的日子,花钱如流水。可是,好景不长,带来的钱很快就花光了,旅馆的账单越积越厚,足足欠了六百多块大洋。
此时的萧红已经怀了身孕,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汪恩甲看着那一叠厚厚的账单,还有萧红隆起的肚子,心里开始打退堂鼓。
有一天早上,汪恩甲穿戴整齐,对萧红说:“莹儿,咱们欠的钱太多了,我得回家去拿点钱来还债。你在这儿等着,我过两天就回来。”
萧红信了。她坐在床上,摸着肚子,满怀希望地等着。
可是,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汪恩甲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回来。
旅馆老板看出了端倪,这是被男人甩了啊!老板是个势利眼,立马变了脸,指着萧红的鼻子骂:“你男人跑了,这钱你得还!要是还不上,等你生完孩子,就把你卖到窑子里去抵债!”
老板把萧红赶到了旅馆阴暗潮湿的储藏室里,每天只给她送一点残羹冷炙。萧红挺着大肚子,躺在发霉的破棉絮上,听着外面松花江即将发大水的消息,心里一片死灰。
她被困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中,她给当时的《国际协报》写了一封求救信。
信里,她写道:“我就像被遗弃在荒野的一棵草,寒风瑟瑟,谁能救救我……”
这封信,几经辗转,送到了报社。报社的编辑看后很受触动,便派了一个年轻的作者去探望。
这个年轻人,就是萧军。
那是1932年的夏天,松花江的水位在这个季节涨得吓人。萧军穿着一件破旧的衬衫,走进了东兴顺旅馆那个发霉的储藏室。
门一推开,一股霉味扑面而来。
萧军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昏暗的光线,看见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披头散发地靠在墙角。虽然狼狈不堪,但当她抬起头来时,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里面藏着的才气和不屈,一下子就击中了萧军的心。
萧军是个东北汉子,性格豪爽,也有点大男子主义的英雄情结。看着这样一个有才华的女子落难,他心里的保护欲顿时爆棚。
两人一聊,竟然格外投机。从文学聊到人生,从娜拉出走聊到社会变革。萧军发现,眼前这个女人不简单,她肚子里有墨水,心里有团火。
临走时,萧军把自己身上仅剩的钱都留给了萧红。后来,松花江决堤,大水漫灌了整个哈尔滨道外区。萧军趁乱雇了一条小船,划进东兴顺旅馆,把萧红从水牢里救了出来。
那时候的萧军,在萧红眼里,简直就是踏着七彩祥云来的盖世英雄。
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女孩。因为无力抚养,再加上这个孩子是汪恩甲的骨肉,是她痛苦回忆的见证,萧红忍痛把孩子送了人。
随后,她跟着萧军开始了同居生活。
那是一段苦乐参半的日子。两人穷得叮当响,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冬天买不起煤,两人就抱在一起取暖。但是,这也是萧红创作力爆发的时期。她和萧军一起写作,互相鼓励。
可是,萧军这个“英雄”,脾气却极其暴躁。他爱喝酒,爱练武,发起火来还会动手打人。有一次,两人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萧军喝了点酒,借着酒劲,一巴掌甩在萧红脸上。
“你吃我的喝我的,还敢顶嘴!”
萧红捂着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哭出声。她从小被打怕了,骨子里对这种暴力有着深深的恐惧。但她又离不开萧军,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萧军,她不知道还能去找谁。
萧军虽然打她,但也教她写作,带她认识文学圈的朋友。这种既是恩人又是施暴者的关系,让萧红陷入了一种病态的依恋中。她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小鸟,依偎在一只老鹰的翅膀下,时刻担心被吃掉,又贪恋那一点点体温。
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也为了逃离这种让人窒息的环境,两人决定离开东北,去往当时文化的中心——上海。
去上海,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是为了去见一个人。一个他们在报纸上读过无数遍,在心里膜拜了无数遍的人——鲁迅。
02
1934年的秋天,上海滩灯红酒绿,十里洋场繁华得让人眼晕。萧红和萧军这一对从东北逃难来的文学青年,穿着土气的棉袄,背着破旧的行囊,挤在拥挤的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
他们住在一个只有巴掌大的亭子间里,每天为了生计发愁。虽然在东北小有名气,但在人才济济的上海,他们就像两滴水汇入了大海,激不起半点浪花。
“三郎(萧军的笔名),咱们给鲁迅先生写封信吧。”萧红一边整理着手稿,一边小心翼翼地提议。
萧军正在磨墨,听了这话,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有些迟疑:“人家是大文豪,能搭理咱们这种无名小卒吗?”
“试试吧,我看先生的文章里,总是透着对年轻人的关照。”萧红眼里闪着光,那是她最后的希望。
于是,两人怀着忐忑的心情,把自己的作品《生死场》和《八月的乡村》的手稿,连同一封言辞恳切的信,寄到了鲁迅先生常去的内山书店。
等待的日子是煎熬的。每一天,萧红都会跑几趟收发室,每次都是失望而归。直到第三天,一封回信静静地躺在那里。
信封上是鲁迅先生那刚劲有力的字体,约他们去内山书店见面。
那天下午,萧红特意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旗袍熨了又熨,萧军也换上了最体面的一件长衫。两人早早地来到了书店,坐在角落里,心跳得像擂鼓一样。
不一会儿,门口的风铃响了。一个穿着灰色长袍、身材瘦小、留着隶书“一”字胡须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虽然他看起来有些病容,背也有点微驼,但那双眼睛,锐利得像能看透人心,却又在看向他们时,瞬间化为温和的春水。
“你们就是从东北来的两个萧吧?”鲁迅微笑着走了过来,没有一点大作家的架子。
萧红激动得站起来,手足无措,结结巴巴地说:“先……先生好,我是萧红。”
鲁迅招呼他们坐下,仔细询问了他们在东北的生活,又聊起了文学。当听说他们是从被日本人占领的黑龙江逃出来时,鲁迅叹了口气,眼里满是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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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受苦了,”鲁迅的声音低沉而温厚,“不过,正因为经历了这些生死离别,你们的文章才有血有肉。《生死场》我看过了,写得好,那种像野草一样坚韧的生命力,只有在那片黑土地上长大的人才写得出来。”
这一席话,说得萧红眼眶发热。自从离开了祖父,再也没有哪个长辈这样温和地跟她说过话,肯定她的才华,理解她的苦难。
那天临别时,鲁迅看出了他们的窘迫。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轻轻推到桌上,里面是二十块大洋。
“拿去用吧,刚到上海,处处都要花钱,别饿着肚子写文章。”
萧红看着那信封,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这哪里是二十块钱,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尊严和父爱啊。
从那以后,鲁迅就像一棵大树,再次为萧红遮挡了风雨。他不仅在经济上资助他们,还把他们介绍给茅盾、胡风这些文坛大佬认识。更重要的是,鲁迅亲自为萧红的《生死场》作序,毫不吝啬溢美之词。
在那篇序言里,鲁迅写道:“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
有了鲁迅的背书,萧红的名字迅速响彻上海文坛。那个曾经被退稿无数次的东北姑娘,一夜之间成了天才女作家。
在这个过程中,萧红对鲁迅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如果说最初是敬仰,那么后来,就是一种近乎依恋的亲情。
她在鲁迅身上,看到了去世多年的祖父的影子。那种被呵护、被重视、被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尊重的感觉,让她深深着迷。
而此时,她和萧军的关系却在恶化。萧军在上海这个花花世界里,有些迷失了。他性格豪放,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崇拜他的女学生。萧红稍微多问几句,换来的就是一顿争吵,甚至拳脚相加。
有一次,萧军打伤了萧红的眼睛。萧红捂着乌青的眼眶,不敢出门,躲在家里哭了一整天。第二天,她戴着墨镜去了鲁迅家。
鲁迅一眼就看出了不对劲,但他没有直接戳破,只是在吃饭的时候,特意让许广平给萧红夹了一块最嫩的鱼肉。
“多吃点,把身体养好,比什么都强。”鲁迅淡淡地说了一句。
就这一句话,让萧红心里的委屈决堤了。她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鲁迅先生是真正心疼她的。
为了能离先生近一点,也为了逃避那个冰冷的合租屋,萧红和萧军搬到了大陆新村,就在鲁迅家隔壁不远的地方。
这搬家,成了后来一切故事的导火索。
03
搬到大陆新村后,萧红往鲁迅家跑得更勤了。
那时候的鲁迅,身体已经很不好了,肺病折磨着他,但他依然每天工作到深夜。许广平作为妻子,不仅要照料先生的饮食起居,还要帮着抄稿子、回信件,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周海婴,整个人恨不得掰成两半用。
而萧红呢,她太渴望那个家的温暖了。她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不管刮风下雨,只要心里憋闷了,或者只是单纯想见见先生,抬脚就往鲁迅家跑。
有时候是上午,有时候是下午,甚至有时候晚上吃过饭了,她还要去坐一坐。
对于萧红的到来,鲁迅总是宽容的。他哪怕再忙,也会放下手里的笔,陪萧红聊聊天,问问她的写作进度,或者仅仅是听她发发牢骚。
在鲁迅面前,萧红是放松的,是爱笑的。她会讲东北的趣事,会模仿各种人的神态,逗得鲁迅哈哈大笑。
可是,在这温馨的画面背后,却藏着另一个人的隐忍和无奈,那就是许广平。
许广平是大家闺秀出身,知书达理,也是新女性。她理解萧红的身世和痛苦,所以一开始,她对萧红是同情的,也是欢迎的。她把萧红当妹妹看,给她做好吃的,甚至把自己的衣服改了送给萧红穿。
但是,凡事都有个度。萧红的到来,确实太频繁了,频繁到已经打扰了鲁迅正常的休息和工作。
有一天,天上下着蒙蒙细雨。萧红又来了。她没带伞,头发湿漉漉的,一进门就带着一股寒气。
“怎么这时候来了?没带伞吗?”许广平虽然嘴上问候着,手里却没停下正在缝补的衣服,眉宇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
“在家里闷得慌,三郎又出去喝酒了,我就想来看看先生。”萧红自顾自地找了个椅子坐下,完全没注意到鲁迅刚刚咳嗽完,正闭着眼睛养神。
许广平看了一眼鲁迅,心里有些心疼,便委婉地说:“先生昨晚咳了一宿,刚睡着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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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里的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先生需要休息,你是不是该改天再来?
可萧红像是没听懂一样,只是压低了声音说:“哦,那我小声点,我就坐一会儿,等先生醒了我就走。”
这一坐,就是大半个下午。
鲁迅醒来后,看到萧红还在,强打起精神陪她说话。许广平在一旁端茶倒水,看着丈夫强撑的笑脸,心里的怨气一点点累积。
更让许广平觉得萧红“没眼色”的,是那次“红裙子”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