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力主吸毒等违法犯罪信息封存,北大赵宏教授这段时间很热。
并被扒出了很多过往言论:
如支持吸毒艺人宋冬野复出,如提到某个少年因坐副驾驶未系安全带违法影响转学(此事已被网友证实她引用的是个并不完全准确的例子)。
再如,她认为对侮辱、谩骂警察的行为不应该处罚。
好吧,如网友扒出来的信息,北大赵宏接受瑞典某资方资助了20年,做她的相关研究。
那么,资助方瑞典是如何对待侮辱谩骂警察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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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信息,瑞典对侮辱、谩骂警察的行为采取了明确的法律规制。自2025年7月2日起,瑞典实施了一项新法律,将“侮辱公务员”(包括警察)正式列为刑事犯罪,这标志着其在维护执法权威与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寻求新的平衡。
法律规定与处罚
新法的核心在于将对公务员的侮辱行为入刑,旨在维护执法权威和公共秩序。具体规定如下:
立法背景
该法律于2025年7月2日正式生效,旨在打击针对公务员的“严重侵犯其自尊或尊严”的言语行为。
保护对象
法律保护的“公务员”(tjänsteman)范围广泛,包括警察、法官、消防员、海关人员,以及公立学校的老师和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
处罚措施
对于“侮辱公务员”的行为,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或罚款。而“威胁公务员”则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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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法与案例
新法实施后,瑞典警方迅速采取行动,显示出该法律的实际效力和执法力度。
首例“侮辱警察”案
一名50多岁的男子因在被讯问时对警察说“去死吧混蛋警察”并竖中指,成为新法生效后首个被起诉的案例。
此外,法律生效后的一个月内,警方就收到了超过170起相关报案,显示出该法律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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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对待侮辱、谩骂警察的行为,已经从过去的以治安处罚为主,转变为通过刑事立法进行明确规制。这体现了其在保障言论自由与维护执法权威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与北大教授赵宏更强调保护公民批评权的理念相比,瑞典新法的立法取向更倾向于保护执法过程的尊严和秩序。
所以,事实证明,瑞典不但对侮辱、谩骂警察没有如北大赵宏所表现的那么宽容,反而更为严厉,并从今年7月份直接上升成追究刑事责任了。
不知道赵宏怎么看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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