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一女囚从容赴死,让女警破防痛哭,女囚说别伤心人间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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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自己赴死。判决死刑后,陆金凤的伙食由专人照顾,改为一荤一素一汤。第一次吃饭时,陆金凤一脸诧异地对狱警说:“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的一顿。”

知晓整个事情始末的女狱警与陪同人员当即泣不成声,陆金凤却平静地说:“别伤心,人间才是地狱。”

其他人接到死刑判决书是吃不好睡不着,时而哭时而笑,精神恍惚,陆金凤却是好吃好喝好睡,对她而言活着已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想以后每顿饭都有鸡腿,我妈最喜欢吃鸡腿,她每次有鸡腿的时候都会分给我。”陆金凤沉浸在昔日美好回忆中,脸上充满笑意,随即叹气说,“我妈总共也就有两次吃鸡腿的机会。”

于是在枪决之前的日子里,女狱警自掏腰包,每顿都为陆金凤加了一个鸡腿。

为何女狱警要自掏腰包呢?因为狱方担心死囚用鸡骨头当凶器伤人或自残。

我国现行的规定中,被执行死刑的死囚会得到700元的个人经费,由他们自己掌控,买一些想吃的东西,算是临刑前的享受。

尤其是最后一顿饭,狱方会尽量满足死刑犯,有人想吃臊子面,有年轻的想吃“肯德基”或者饺子,有的则是想吃一顿炒菜。

这是自古皆有的风俗,以前称为断头饭,通常是白米饭加鸡腿。因为是给将死之人吃的,上至县令下至狱卒都不敢克扣,担心触碰霉头,死者会化作厉鬼来索命或殃及后人。

对于这笔专项经费,男性死刑犯和女性死刑犯有着完全不同的处理方法。

大多数的男性死刑犯会买烟酒之类的东西,烟酒在监狱中是禁止流通的,尤其是酒,担心喝醉了闹事和误事,基本是断绝。只有特定时期会提供少量,属于定额管理,因此烟酒在牢里可是好东西。

虽然上面有规定,但面对即将上刑场的死囚,狱方一般会睁只眼闭只眼,但也只允许提供最多两罐啤酒。因此很多死刑犯面对这两罐啤酒视若珍宝,一点一点地抿着喝,不舍得把酒喝完,犹如他们不舍得离开人世。

一口烟一口酒,酒完人亡。

烟相对而言是充足供应,因此会留下很多抽不完的烟。死刑犯会把烟送给狱友,其他的物品就不能送了,送也没人会要,属于遗物,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会触霉运。所以过世者的衣服、被子都会被烧掉,以免晦气。

女性死刑犯对吃喝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她们一般会要求洗个澡,买两件新的衣服换上,有的还想化妆,但监狱里不允许有化妆品。化妆品成分很复杂,不容易检测,狱方担心囚犯吃化妆品自杀。

即便是判了死刑的女囚自杀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按流程要先抢救回来再枪毙,延误了枪决时间不仅要写报告打申请,相关人还会被处分。没有反正你是死囚,反正要死,这么死了还省事的说法。

女犯想化妆怎么办,女狱警会把自己的化妆品借给她,但需要寸步不离地守在一旁,一样一样的提供。

化好妆的女死刑犯这时才会要求买一些烟酒和自己想吃的东西。很多情况下,女死刑犯把烟酒倒满和点上后却不喝不抽,在消磨烟酒的过程中求得一丝安宁。

这个时候,哪里还有人吃得下东西,由于高度紧张和恐惧,味同嚼蜡,根本分辨不出是什么味道!

这些待遇是近些年国家富裕后才提供的。90年代可没有,那时的死刑犯上路前的伙食可寒酸了,早饭只有豆浆和油条,午饭和晚饭只有蛋炒饭,烟酒想都别想,另外还有一盆温水洗脸。

这就是为什么陆金凤被枪决前,女狱警自掏腰包为她买鸡腿的原因所在。

监狱的伙食是“淡出个鸟来”,早饭永远是稀饭、馒头、咸菜,中午是米饭、萝卜、蔬菜、豆腐等,晚餐只有面条、馒头、豆腐等简单食物。

至于肉食,只有节假日定量提供,营养主要靠豆腐,这玩意儿有大量蛋白质,媲美肉食。

前段时间元宵节,监狱里吃汤圆,一个犯人吃了一碗后站起来报告:“我还想吃一碗”,管事回答他:“汤圆是定量供应,每个人只有一碗,你如果想吃更多的,希望你积极改造早日出狱,到时想吃多少吃多少。”所以千万别干坏事,监狱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临行那天,漫天大雾,陆金凤和另外6名死刑犯被押赴刑场。到达时大雾渐渐散去,这是这个冬天里难得的一天好天气。

陆金凤站在行刑地点的土墙前,双膝跪下的那一刻,她仰起头,直视天空,面对耀眼的阳光她一阵炫目,仿佛看到了母亲和自己的孩子站在前方向她招手和微笑。

“团圆了。”陆金凤轻轻地说。那个世界会温暖,相信那里不会有孤单。

行刑开始,两名武警一左一右弯腰各拉住陆金凤的一只手,目的是控制住陆金凤,防止她乱动,确保射击的战士能准确命中。

他们把身子弯下的同时尽力向旁边延展,让脸和耳朵尽量远离枪口。步枪在开火的时候,火药瞬间产生的高压高速气体会从枪口处喷出,同时喷出的还有燃烧的火药残余物。

这些火焰在枪口处失压爆开,形成的截面很有可能会喷到两个武警脸上。

除了火焰伤害,射击时巨大的枪声对耳朵也是一种伤害。以前可没有那么多讲究,不会给战士配置耳塞这些防护用品,往往执行枪决任务后,枪声会让这些战士耳聋一段时间,而弯腰可以避免声波的直射,减少伤害。

除了上述两点,这么做还能让战士的脸尽量远离陆金凤的头部,避免被陆金凤的脑浆喷得满头都是,但是衣服肯定会弄脏的,除非撒手。

当时武警战士的这个动作被称为“三防”,防偷防抢防闺蜜?不是的,是防灼烧、防耳聋、防脑浆。



现在看以前,感觉枪决流程太不把执行人员当人看了,毫无防范和保护意识,但在90年代及之前,我国枪毙犯人就是这样的。

很多行刑人员回家后要跨火盆,去晦气,用艾叶洒水清洗身上。这些都是悄悄做的,被人知道后会被认为是革命意志不够坚强。那个时代没有心理健康辅导,出现心理疾病也会被认为革命意志和信念有动摇。

负责开枪的武警战士手握81式步枪,从后方瞄准即将被处决的女死囚陆金凤头部。

81式自动步枪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的一种自动步枪,这种步枪集各家之所长,借鉴了美苏步枪设计的优点。

它是从苏联的AK47自动步枪和美国的SKS半自动卡宾枪融合、优化、改进而成的,发射7.62×39毫米规格的苏联口径中间型威力步枪子弹。

7.62毫米子弹杀伤力巨大,近距离射击能轻易打穿人体,这颗子弹射进陆金凤的头颅,肯定会射穿,从另一侧出来。



陆金凤的脑袋大概率会被削掉一半,那为什么不放弃打头而改打身体呢,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这么做是确保一枪毙命,省得补枪。有的人心脏位置诡异,长得偏了十厘米,甚至长到右边,这不是没有出现过;

第二点,中国人忌讳死无全尸,因此器官捐赠少之又少。那个年代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百分之九十以上来自被枪决的死囚,打身上子弹会损坏器官;

第三点,这一点没有得到正式证实,据说是来自死囚的特别要求。他们主动要求毁容,担心在阳间杀人太多,到了阴间后会被这些被自己杀死的冤魂索命,脑袋毁容后到地狱无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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