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统筹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你们有没有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都没有证。”在长治市潞州区东某养老院,面对考核巡查组专家的提问,养老院负责人坦然承认。这里的员工既无证操作消防设备,还兼任电工,同样无证上岗。
类似的场景,在山西省的多个角落同时上演。2025年底,由水利部副部长王宝恩带队的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山西的长治市、忻州市等地,对多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液化气站使用非防爆设备且卸车区无报警装置,物流公司184台车3个月违法336起,建筑工地未批先建且安全设备被故意绕过。
01 表面合规下的实质失控
在武乡县全某酒店和长治高新区凯某特酒店,检查人员看到灭火器、烟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一应俱全。然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岗位职责认识不清,不了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相关安排部署。
更令人担忧的是,新员工入职未进行消防培训,老员工缺乏定期复训和实操演练,员工应急处置操作不熟练。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设施都是好好的,人却不会用。这叫‘表面合规、实质失控’。”
养老院的情况同样令人堪忧。在东某养老院,考核巡查组发现所谓的“操作员”不仅无证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还兼任电工,同样没有取得电工操作证。面对这一情况,专家不禁感叹:“河北承德养老院火灾才过去多久啊?”
02 重大隐患触目惊心
在长治市长子县龙某液化气有限公司,专家发现了一系列令人难以置信的安全隐患。可燃气体探头穿线管竟然使用燃气胶管,一旦泄漏,静电火花就能引爆。储罐旁使用的非防爆抽水泵,按规定早已明令禁止使用。
更为严重的是,卸车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现场不能及时预警。专家指出,达到爆炸极限后,极可能引发火灾并导致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压缩机房内存在可燃气体泄漏积聚现象,但现场未设置有效的强制机械通风设施,甚至还有遗留的烟头和烟灰。违规堆放气瓶、杂物,铺设床铺,构成严重的火灾爆炸风险。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24年4月,第三方安全评价公司出具的报告中,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栏目赫然写着“无异常”。这一细节暴露出安全隐患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仅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三方安全评价也存在形式主义。
03 安全生产责任悬空
在忻州市山西丰*利*物流有限公司,考核巡查组发现了更为系统的责任逃避。近3个月来,该公司所属的184台运输车辆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336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25起,包括货车闯红灯14起、疲劳驾驶6起。
该公司以分期付款形式向司机出售车辆,司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车辆在付清购车款前实际为该公司所有。企业通过这种形式向车辆实际控制人违规提供名义资质,却拒绝履行任何安全管理责任义务。
考核巡查组专家严肃指出:“这就是典型的挂靠行为!对车辆运行放任自流,对司机失管失控,安全生产责任就会完全落空,就是把安全风险转嫁给社会。”
更令人震惊的是,第三方监控公司山西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竟将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的限速预警值统一设为每小时90公里,报警值设为每小时100公里,高于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每小时80公里的上限。
04 建筑工地野蛮施工
在由山西绿建承建的悦某书院项目现场,两处深基坑赫然在目。当专家询问项目负责人规划是否通过审批时,负责人承认:“还没...”专家当即指出:“没批你就开挖?这可是危大工程!”
考核巡查组还发现该项目施工提升机限位保护开关被一根绳子死死绑住。专家警告说,这种做法可能导致上行或下行时人员高处坠落或形成挤压。
类似问题并非个案。在忻州市七一北路一处村民自建房,正在施工的五层建筑各层均无临边防护,且未设置任何防护措施。这些案例表明,建筑领域的安全管理漏洞普遍存在。
事实上,建筑工地安全问题在山西并非新问题。2023年11月,国务院考核巡查组第十四组在晋城市阳城县就发现一处回迁房工地存在长达600米的基坑边坡,随意开挖,未按永久边坡支护和基坑支护方案施工。
05 山西安全治理的沉疴顽疾
本次考核巡查共检查企业74家,核实举报问题线索5项,检查出问题隐患270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项。这些数字背后,反映的是山西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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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数据看,山西的安全隐患治理一直面临挑战。2023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十四组在山西抽查检查62家企业单位,就曾发现重大事故隐患9项。截至2023年12月29日,山西省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65项重大事故隐患,仍有5项未完成整改。
2024年6月的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在山西的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隐患140项,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或持伪证上岗作业等典型问题。
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和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安全生产隐患不容忽视。2023年11月,吕梁市永*煤业办公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06 安全隐患背后的深层原因
考核巡查组发现的问题不仅涉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还包括部门监管执法不力、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同造假等系统性风险。
在长治市长子县龙*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评价公司出具的报告竟然对重大事故隐患标注“无异常”。在物流公司,第三方监控公司擅自提高车辆限速预警值,使动态监控完全失去监督意义。
这些现象表明,安全生产隐患已形成一条从企业到第三方服务的链条式失守。
山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在2024年7月曝光的问题也印证了这一点。包括云*汇商住小区项目施工单位山西晋建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或持伪证上岗作业等问题。
07 铲除积弊的路径选择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考核巡查组组长王宝恩强调:“安全从来不是发展的代价,而是发展的前提。我们不怕问题多,怕的是麻木;不怕隐患深,怕的是沉默。”
考核巡查的目的不是“扣分”,而是帮助地方发现“沉疴顽疾”,助推地方“刮骨疗毒”,铲除积弊。
山西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考核巡查组反馈的问题隐患,将认真梳理、逐项分解,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和时限,建立台账,确保隐患见底、风险清零、问题销号。
其他省份的经验值得借鉴。安徽省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采取“一市一点评”“面对面推动”等多种方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2023年排查发现的10027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需要强化源头预防。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忻州市共发生135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导致144人死亡。其中道路运输事故高达115起,占总数的85.2%。数字背后是鲜活生命的消逝和家庭的无尽悲痛。
山西作为国家的能源重镇,其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到全国能源保障大局。安全不是发展的代价,而是发展的前提。随着考核巡查组发现的问题被逐步整改,山西能否真正铲除沉疴顽疾,人们将拭目以待。
本文综合整理自中国应急管理等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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