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千万粉丝网红陈震,偷税被查
据央视新闻,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车评人陈震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将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今日新动态
1.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七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12月4日上午,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主办的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七届宪法宣传周启动活动在普陀区半马苏河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启动活动现场发布了全市首批上海国际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双语地图,成立了首支涉外普法志愿者服务队,推出了首份外资企业“法律明白人”普法工作指引。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的首年。“宪法宣传周”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期间将举办千余场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宪法法律至上的氛围,推动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3.“个别电动车不够人性化”,工信部:非普遍现象;还有这5条传言,都是假的
一段时间来,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持续引发热议。针对公众的关切,工信部、中国自行车协会分别作出回应。还有一些相关传言已被辟谣。
工信部回应“个别电动车不够人性化”
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实施过渡期已于2025年11月30日正式结束,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正在陆续投放市场,个别新产品的鞍座、后衣架、后视镜等方面配置不能很好满足广大消费者实际使用需求,引发广泛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此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新标准修订的目的是全链条减少和消除电动自行车产生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并同步提升功能实用性、产品多样性、驾乘舒适性和使用便捷性。目前,全国已有100余家企业的600余款车型通过了CCC认证,正在陆续投放市场,绝大多数都能很好地满足消费者使用需求。但是,个别企业在执行新标准过程中,理解还不够全面、准确,尤其是在产品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使用体验也不够人性化,导致生产投放的车辆引发诟病,这一情况不是行业的普遍现象。对此,消费品工业司已指导相关企业抓紧优化产品设计方案,加快生产令消费者满意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同时,要求中国自行车协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加大新标准宣贯力度,组织会员企业全面、准确执行新标准。
下一步,消费品工业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广大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意见建议,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研发设计,加大新标准车型的市场供应,更好满足消费者出行需求。
中国自行车协会回应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相关问题
针对近期网上关于新款电动自行车的讨论和担忧,中国自行车协会4日回应称,新标准能更好地保障出行安全,从源头上降低火灾、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并呼吁减少误读和曲解,宽容看待行业升级的适配期。
中国自行车协会表示,新版电动自行车国标历经充分调研论证并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既延续了2018版标准中经实践检验的合理指标,更实现了安全性能、使用体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等多维度优化升级。
中国自行车协会称,当前对新标准存在一些误读误解。如网传“铁皮座椅”为个别企业未充分考虑消费者骑行感受,采用不合常理的设计方案;关于“不能带小孩”问题,目前企业已经研发出的新标准产品中,70%以上车型均有后座,少数车型因定位单人骑行而未设计后座等。
标准切换是系统性工程。目前,全行业正处于车型设计试制、产业链调整完善的关键阶段,中国自行车协会将推动企业持续优化产品外观和功能,后续会陆续推出更实用、更舒适、更安全、更符合老百姓出行需求的车型。
中国自行车协会还呼吁,多方协同发力,共筑良好产业生态。龙头骨干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守新标准各项要求,持续关注消费者实际需求,优化产品设计与性能、提升用户体验;建立健全与经销商、门店的信息同步机制,确保终端能及时准确传递信息。经销商和门店要主动向消费者宣传新标准车辆的性能特点,引导消费者按需选购,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等。
据悉,中国自行车协会将进一步深化标准宣贯培训,帮助企业准确执行新标准;搭建技术交流与资源对接平台,推动企业共享关键技术成果,降低转型成本;持续向相关部门反映行业共性问题与诉求,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这5条都是谣言
针对网络上关于新标准的误解和传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作出了回应和解读。
谣言一:“新标准关于25km/h‘超速断电'的要求,会导致高速行驶时出现急刹车、影响交通安全。”
何鹏林:本次实施的新标准维持了2018版标准中有关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的规定,增加了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这不会导致车辆正常行驶时突然刹车,因为受电动机的功率、转速等参数限制,电动自行车在平直的道路上依靠自身动力行驶时速度不会超过25km/h;即使在连续下坡等特殊场景下车速能够短时超过25km/h,此时电动机只是不再继续为车辆提供助力,但不会紧急制动,车辆将继续向前滑行,骑行人可通过操作刹车等方式控制车速;当车速下降到低于25km/h后,电动机会再次恢复动力输出。
谣言二:“部分新上市的电动自行车没有设计后座,是因为新标准禁止电动自行车带小孩。”
何鹏林:新标准的指标与能否搭载儿童并无直接关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非机动车载人的有关要求。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均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不允许搭载成年人,但部分地区允许搭载一名儿童。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非法搭载成年人,2018年修订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车辆鞍座长度不应大于350 mm,本次实施的新标准并未修改该指标,仍与2018版保持一致。
同时,新标准也充分考虑了搭载儿童的使用场景,有此种需求的消费者可通过在后衣架等位置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方式解决。
当前,通过3C认证的大部分新标准车型均可以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此类产品已在各电动自行车门店大量上市销售(见下图);也有部分车型由于产品定位或目标客户群体需求不同,未预留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空间。消费者可根据自身使用需求,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车辆。
谣言三:“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安装金属鞍座。”
何鹏林:本次实施的新标准并未要求电动自行车安装金属鞍座。
标准规定“弹性软垫材料(如座椅内填充发泡材料等)应符合GB 38262—2019中表2弹性软垫材料的燃烧特性要求”,满足防火阻燃要求的发泡座椅即能够符合标准规定。
制定此条款的目的是减少座椅的着火隐患,降低火灾发生时的危害程度。目前绝大多数通过了3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新标准车型均使用发泡材料座椅,能够达到防火阻燃要求,也保证了用户的骑行体验。
网上流传的采用金属鞍座的电动自行车,据了解只是极个别案例,此种产品不符合消费者使用需求,缺乏实用性,难以被市场接受,甚至不排除是部分自媒体为吸引流量炮制出的不实信息,请网民不要被此类消息误导。
谣言四:“新标准禁止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
何鹏林:后视镜可以帮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观察后方的车辆和行人情况,减少视觉盲区,提高骑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本次实施的新标准第6.1.5.1条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同时明确在测量整车高度和宽度时无需将后视镜及连接杆的尺寸计算在内,为企业设计和安装后视镜留足了空间。也有部分车型出于车辆外观等方面考虑未安装后视镜,消费者可根据日常出行需求自行选择相应的车型。
谣言五:“新标准实施导致电动自行车门店大面积关闭。”
何鹏林:本次修订的新标准于9月1日正式实施,9月1日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均已不再生产旧标准车辆,正全力开展新标准车辆设计生产。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主流品牌企业的600余款车型通过了3C认证,产能逐步提升,全国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均正常营业,有现车供应,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的购车需求。仅有个别地区、少量门店出现暂停营业的现象,可能是经营策略调整导致,不会影响新产品的有序供应。
聚焦热新闻
1.反串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12月5日下午,澎湃新闻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历经七个多小时后,法官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一个多月前,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名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针对一审判决,三被告人均上诉。余金生称对其定罪不当、量刑过重;沙玉娇称其“没有积极参与”,整个过程像被余金生“操控的影子”,不敢反抗、不敢报警和放被害人;杨恒否认事先参与预谋抢劫,否认多次诱骗被害人到余金生住处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对其量刑过重。“罗大美”家属表示,法院未认定杨恒犯故意杀人罪,因此他们曾向一审公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进行抗诉。
2.上海一男子常年裸露臀部,楼道堆满快递,“举止异常”,女邻居崩溃
最近,家住浦东新区上南花城的多位居民求助,有一名51岁的男租客种种异常举止,已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多位居民持续投诉却遭遇了处理难。
据小区居民朱女士11月拍摄到的视频显示:当天,这名体型较胖的租客正蹲在楼道里查看快递。该男子虽穿着裤子,但臀部几乎是裸露状态。而从半开的门往里看,其屋内已被快递堆满,几乎无法踏入。朱女士表示,男子这一异常举止并非偶然,而是每天发生。
为了解情况,记者与属地居委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男租客家。记者注意到,消防楼梯处堆满了拆除的快递,大多为进口护肤品及保健品,价格不菲。此外,家门口还放着几单刚送达的外卖。居委工作人员多次敲门,却始终无人应答。
据属地居委介绍,这名男租客姓罗,本地人,单身未婚。罗先生虽在上海有房产,四年来却一直租住在上南花城。由于经常裸露身体,以及楼道堆物问题严重,此前也频遭邻居投诉,在该小区内已换了好几次房子。
居民朱阿姨是罗先生此前租住楼栋的楼组长,她告诉记者,罗先生平时不太与人来往,裸露等异常行为在3年前就偶尔发生,当时还没有现在这般严重。在朱阿姨看来,罗先生人不坏,还曾帮助过邻里。在一次矛盾调解中,她偶然得知罗先生身体有特殊情况,需服药控制。对此,属地派出所也向记者证实,罗先生有抑郁症病史。
据了解,罗先生的母亲今年已76岁偶尔会上门收拾;但是记者尝试电话联系母亲却未能联系上。
记者联系到房东王女士得知,4年前,她与自如签订了为期4年的房屋托管协议,此前租住情况较好。对于新入住的罗先生,自如方面是"先斩后奏",直到今年8月频繁接到邻居投诉后,她才得知,新租客已严重影响了邻居生活。王女士将情况反馈至自如,希望对方履行托管职责,劝阻房客合理使用房屋。由于此后没有太大改观,王女士便提出希望清退租客。在属地派出所的调解下,目前租客表示愿意在本月搬走。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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