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惠城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惠城区横沥镇党委原副书记、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原主任(队长)翟素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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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经查,翟素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现金支付不便报销的公务开支;公器私用,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确定补偿权利人、加快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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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素敬资料图。
翟素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翟素敬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横沥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9月9日,翟素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公开资料显示,翟素敬,男,汉族,1981年4月生。翟素敬曾任惠城区横沥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横沥镇党政办主任,横沥镇副镇长,横沥镇党委副书记、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等职。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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