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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送的戒指、钻戒属于彩礼吗?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司法实践中,有关礼物会否被认定属于彩礼,通常取决于它们是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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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预付款储值卡,是否享有七日的冷静期,冷静期内可以无理由要求退款?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已经从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二)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已经从其他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当事人就消费者无理由退款作出对消费者更有利的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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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微型民用无人机是否需要取得执照?
解答: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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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协议对成立后的公司、后加入公司的股东和公司外部相对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解答:公司设立协议是由发起人之间订立的有关公司设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我国公司法上,设立协议虽非法定的公司设立条件之一,但在公司设立阶段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设立协议的对人效力,因其本质上是一种合伙性质的协议,是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内部约定,由合同效力的相对性所决定,其效力只能及于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不能也不应当涉及依法成立后的公司以及后来加入的其他股东,除非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且得到公司明示承认或者与股东签订单独的协议才能对其发生约束力。另外,设立协议并非公司登记事项,外部主体无从知晓,因此,设立协议应不具备对抗外部善意相对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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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将取得劳动成果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解答:司法实践中,“带单入职”“积累到意向客户”等形式的劳动成果不能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审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以从属性作为判断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资格、职业经验或职业技能等提出要求,但劳动者是否取得劳动成果并非双方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判断因素。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前达成了以取得劳动成果作为建立劳动关系前提的合意,但若双方在实际履行中具备了从属性特征,则已经构成劳动关系,未取得劳动成果不能否定双方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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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玮律师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 | 朱洁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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