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被程咬金骗了!他那三板斧是逗你玩,耍起马槊来连阎王都得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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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隋唐鼎革,天下大乱,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也是一个英雄辈死的年代。

"程咬金?那个泼皮!三板斧耍得跟耍猴似的,也配称英雄?"

"听说他做梦梦见当皇帝,醒来就真去劫了皇杠,这种蠢货运气倒是好得出奇"

"粗鄙、愚钝、不学无术——可偏偏福大命大,真是老天瞎眼!"隋唐之交,天下人都这么说。

他们眼中只有那个白马银枪的罗成,枪法如神,骄傲如火,才是真正的盖世英雄。

至于程咬金?不过是乱世里滚出来的一个笑话,一个靠运气活命的胖子。

淤泥河畔,万箭齐发,直到罗成用尽最后一口气,吼出那句让亲兵永生难忘的遗言。

"全天下都被那活宝骗了!他那三板斧是逗你玩,那胖子耍起马槊来连阎王爷都得递烟!"



01

时节已入深冬,燕云十六州的雪,向来比别处下得更早,也更狠。鹅毛般的大雪片子,密密匝匝地往下砸,不过半日光景,整个北平王府就裹上了一层厚厚的银装。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寂静得只剩下雪花落在屋檐、树梢上的簌簌声,还有演武场中心那一声声撕裂空气的锐响。

“呼——!”

一杆亮银枪,在漫天风雪中抖出一片残影,枪尖过处,雪花触之即散,仿佛被一股无形的热浪蒸腾。枪尖再往前一送,“嗤”的一声轻响,一颗刚刚飘落的雪花在枪尖上瞬间化为一缕白汽,连水渍都未曾留下。

演武场中央,一个少年赤着上身,古铜色的肌肤在白雪的映衬下,泛着一层健康的光泽。寒风卷着雪粒子抽打在他身上,激起一片细小的红点,可他浑然不觉。他叫罗成,今年刚满十六,是北平王罗艺的独子。

他手中的枪,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套罗家枪法,他从五岁开始练,至今已十一年。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吐纳,都已融入骨血,成了本能。收枪,挺立,一口浊气自他口中长长呼出,在冰冷的空气里凝成一道白练,久久不散。他的呼吸均匀有力,完全不像刚刚经历过一场剧烈运动的样子。

廊下,北平王罗艺披着一件厚厚的貂裘,双手拢在袖子里,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他的眼神很复杂,有满意,有骄傲,还有一丝藏得很深的忧虑。

这个儿子,是他一生最得意的作品。罗家的枪法,在他手里,已经青出于蓝。放眼天下,能在枪法上稳压他一头的,怕是找不出三个。可也正是这份天赋,这份纯粹,让罗艺时常感到不安。

罗成太像他手中的那杆枪了,锋利,刚硬,一往无前,不懂得丝毫的转圜与退让。在他眼中,世界是黑白分明的。强者为尊,弱者受欺,天经地义。武艺,就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尺。这种性子,在太平盛世是个栋梁,可放在这风雨飘摇的乱世里,就如同一柄时刻出鞘的宝剑,太过耀眼,也太过容易折断。

“爹。”罗成擦了擦额头的汗,走到廊下,声音清冷,不带太多情绪。

罗艺点点头,将一件早就备好的棉袍披在他身上,沉声道:“天冷,莫要着了风寒。今日的功课,可有心得?”

“枪法在于勤,更在于心。心无杂念,枪自然快。”罗成言简意赅。

罗艺叹了口气,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知道,跟这个儿子讲那些人情世故、虚与委蛇的道理,是讲不通的。他只能希望,这乱世的刀剑,能对他这个过于锋利的儿子,稍微温柔一些。

父子俩正说着,府里的几个亲兵扛着扫帚,准备清扫演武场的积雪。他们以为王爷和少保已经走远,便凑在一起,压低了声音聊起了天。

“嗨,听说了没?瓦岗寨那帮反贼,又闹出新花样了。”一个脸膛黑红的汉子说道。

“啥花样?不还是占山为王,打家劫舍那一套呗。”

“这回不一样!”那汉子说得唾沫横飞,兴致勃勃,“他们新推了个头领,叫什么‘大德天子混世魔王’,你猜是谁?”

“谁啊?单雄信?还是那个九省五路绿林总瓢把子秦琼?”

“都不是!”汉子一拍大腿,乐不可支地道:“是程咬金!”

“程咬金?”另一个亲兵愣住了,“就是那个以前在咱们济南府贩私盐的泼皮?听说大字不识一个,打架就会三招,劈脑袋,掏耳朵,剔牙缝?”

“可不就是他!”黑脸汉子笑得前仰后合,“都说这家伙走了狗屎运,做梦梦见个大魔国,醒来就拿着把破斧头去劫了皇杠,然后不知怎么的,就当上皇帝了。你说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了?一个泼皮无赖,靠着三脚猫的功夫和一张破嘴,也能称王称帝,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亲兵们的议论声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入了罗成的耳朵里。他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程咬金。

这个名字,他有所耳闻。一个跳梁小丑,一个市井无赖,靠着所谓的“福气”和“运气”在乱世中搅弄风云。

在罗成心里,这种人,是对“武”这个字最大的亵渎。他平生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投机取巧之辈。真正的强者,应该像他一样,靠着千锤百炼的技艺,靠着手中实打实的兵器,去赢取尊重和地位。

他冷哼一声,将系好的袍带又紧了紧,转身朝自己的院子走去。这种人的事迹,多听一个字,他都觉得脏了自己的耳朵。他要做的,是回去继续琢磨自己的枪法,如何能更快,更准,更致命。至于那个什么混世魔王,不过是乱世里翻起来的一朵肮脏的浪花,迟早会被大潮拍得粉碎。

不久之后,罗成的一位表兄,从山东游历归来。这位表兄走南闯北,见识广博,尤其喜欢打听各路英雄好汉的轶事。席间,不知是谁提起了瓦岗寨,自然就说到了程咬金。

众人依旧是当笑话来讲,说他如何举着斧子吓跑了隋将,如何靠着一张嘴皮子说服了尤俊达入伙。罗成安静地吃着菜,面无表情,但耳朵却竖着。

终于,他还是没忍住,放下筷子,看似随意地问了那位表兄一句:“表兄,你可见过那程咬金?”

表兄正喝得高兴,闻言放下酒杯,咂了咂嘴,回忆道:“见过,远远地见过一次。那家伙,长得人高马大,一脸的横肉,确实不像个当皇帝的料。都说他那三板斧粗鄙不堪,是个人都能躲过去。”

罗成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果然如此的轻蔑。

“不过…”表兄话锋一转,皱起了眉头,“说来也怪。有一次瓦岗军操练,我恰好在附近的山坡上看见了。那程咬金骑着一匹瘦马,也不知怎么的,马惊了,一下子就把他给颠了下来。我心想,完了,这么大一个胖子,起码得摔个狗吃屎,跌断几根骨头。”

席上的人都发出了哄笑。

表兄却没有笑,他继续说道:“怪就怪在这里。眼看着他就要脸朝下砸在地上了,可他落地的时候,脚尖就在地上那么轻轻一点,整个肥硕的身子,就像个不倒翁似的,滴溜溜转了一圈,然后稳稳当当地站住了,还拍拍屁股上的土,跟没事儿人一样。那一下子的身法,轻巧得…不像个胖子,倒像个练了一辈子轻功的。”

满堂的笑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觉得不可思议。

罗成握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他脑海里模拟了一下那个场景,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从奔驰的马背上摔下,要做到脚尖一点就稳住身形,那需要的腰腹力量和下盘功夫,绝对是顶尖高手的水准。

可他随即又摇了摇头,心中暗道:定是表兄眼花了,要么就是那胖子运气好,瞎猫碰上了死耗子。一个贩私盐的泼皮,怎么可能有这等功夫?若真有这本事,又何必用那三板斧来丢人现眼?荒唐。

这个小小的插曲,像一颗石子投入湖中,荡起一圈微不足道的涟漪,很快就被罗成抛之脑后。

直到他第一次,亲眼在战场上,看到了那个传说中的“混世魔王”。

那是一次北平王府与瓦岗军的小规模冲突,罗艺命罗成率领先锋营出战。两军对垒,尘土飞扬。罗成一身银甲,骑着白马,手持亮银枪,英姿飒爽,如天神下凡。他的目光,第一时间就在对面的阵营里,寻找那个叫程咬金的胖子。

很快,他就找到了。实在太好认了。在一众盔明甲亮的瓦岗将领中,只有一个人,穿着一套明显不合身的盔甲,肚子的甲片都快被撑开了。他骑着一匹又矮又壮的杂色马,手里提着一把看上去就很沉重的大板斧,正咧着大嘴,跟旁边的秦琼说着什么,唾沫星子横飞,神情活像个说书的。

“那就是程咬金?”罗成问身边的副将。

副将憋着笑,点了点头。

罗成心中那股鄙夷之情,愈发浓烈。他催动坐骑,正准备上前去会一会这个活宝,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武艺。

就在这时,战斗打响了。瓦岗军中冲出一员裨将,勇猛异常,直奔隋军阵营而来。隋军这边也有一员猛将迎了上去。两人斗了十几个回合,不分胜负。程咬金似乎是觉得场面不够热闹,大吼一声,也拍马冲了上去,挥舞着他的大斧子,咋咋唬唬地喊道:“呔!你奶奶的熊,吃俺老程一斧!”

他那一斧子,毫无章法,直愣愣地就朝着对方的面门劈了过去。那隋将显然没把这个胖子放在眼里,侧身轻松躲过。可程咬金用力过猛,重心不稳,斧子竟然“嗖”地一下脱手飞了出去。

“哈哈哈!”隋军阵中发出一阵爆笑。罗成也忍不住扬起了嘴角,泛起一丝冰冷的讥诮。果然是个废物。

可就在下一秒,他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那把脱手的斧子,在空中划出一道谁也想不到的诡异弧线,它没有落地,而是像长了眼睛一样,绕过几个人的头顶,“当”的一声巨响,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另一侧一名正偷偷拉弓,准备偷袭秦琼的敌军弓箭手的头盔上!

那弓箭手哼都没哼一声,脑浆迸裂,翻身落马。一支本该射向秦琼后心的冷箭,“嗖”地一声射上了天。

整个战场,有那么一瞬间的安静。

程咬金连滚带爬地从马上下来,跑到那死去的弓箭手旁边,捡起自己的斧子,还回头冲着一脸惊愕的秦琼傻笑着挠了挠头,大声嚷嚷:“哎呀,叔宝兄弟,你可得小心点!俺这斧子,有时候它自己不听话,喜欢乱飞!”

他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搞砸了事情又侥幸成功的蠢货,仿佛这一切,真的只是一个天大的巧合。

周围的瓦岗军也都哄笑起来,纷纷称赞程咬金福星高照,连斧子扔出去都能杀敌救人。

只有罗成,看得清清楚楚。他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置信的震惊。他死死地盯着程咬金,手心竟然渗出了汗。

别人或许看不懂,但他罗成是玩兵器的大家,他看得懂!刚才那一下,绝不是巧合!

斧子脱手时的旋转,飞行的弧度,下坠时的角度和力道……那需要对兵器重量、飞行轨迹、空气阻力有着何等恐怖的计算和掌控力?那根本就不是“扔”,那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融入骨血的投掷技巧!一种比他罗家枪法更加诡秘、更加防不胜防的杀人技!

可是……他再看看程咬金那副憨傻痴肥、点头哈腰的熊样,罗成又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不,不可能。一个能将投掷技巧练到如此出神入化地步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连马都骑不稳、斧子都拿不牢的草包?

一定是自己想多了。刚才那一下,一定是老天爷开了眼,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罗成用力地摇了摇头,试图将脑中那个荒诞的念头甩出去。他再次将目光投向那个正在跟小兵吹牛的胖子,眼神中的鄙夷虽然还在,却不知不觉地,多了一丝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困惑。

02

世事弄人,罗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有和程咬金并肩作战的一天。

随着天下大势的流转,隋炀帝的倒行逆施激起了更多的反抗。在秦琼、单雄信等人的多方斡旋与撮合下,各路反王达成了一个脆弱的联盟,共同对抗隋军。作为北平王府的少保,罗成也被父亲派到了瓦岗军中,名为“襄助”,实则也有让他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历练一番的意思。

这个决定,让罗成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不自在。

瓦岗寨,在他看来,就是一个大杂烩。这里有像秦琼、单雄信这样义薄云天的真好汉,也有许多滥竽充数、只想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乌合之众。而最让他无法忍受的,就是程咬金这个“大德天子”。

这家伙,简直把“不着调”三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他没有作为主帅的半点威严,整天和伙夫、马夫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前一刻还在议事厅里胡言乱语地发表着“咱们人多,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们”的高论,下一刻就跑到伙房,因为一个鸡腿跟火头军吹胡子瞪眼。



罗成是骄傲的,他的骄傲,刻在骨子里。他认为,强者就该有强者的样子。沉默、威严、受人敬畏。像程咬金这样与走卒贩夫打成一片,在他看来,简直是自降身份,不成体统。所以,他总是独来独往,除了必要的军事会议,他都待在自己的营帐里,一遍又一遍地擦拭他那杆视若生命的亮银枪。

瓦岗的将士们,对罗成是敬畏的。他们敬他那手出神入化的枪法,畏他那张冷若冰霜的脸。他们会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罗少保”,然后迅速地退开,不敢多说半个字。

这份距离感,罗成并不在乎,甚至有些享受。他觉得,这才是强者应有的待遇。

直到那次攻城战,这种想法,第一次发生了动摇。

那是一场硬仗,城高池深,守军顽抗。战斗开始,罗成一马当先,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撕裂了敌军的阵型。他的枪法华丽而致命,亮银枪在他手中仿佛活了过来,或刺、或挑、或扫、或砸,每一招都带着一股沛然莫御的强大力量。

他一人一骑,在敌阵中杀了个七进七出,所过之处,人仰马翻。城楼上的隋军弓箭手,甚至无法锁定他飞速移动的身影。

那一天,他就是战场上最耀眼的明星。他身后,是瓦崗将士们敬若神明的目光和震天的喝彩。

而在战场的另一侧,程咬金则上演了一出截然不同的戏码。

他似乎特别招小兵“喜欢”,不知怎么的,总有三五个敌军士兵围着他打转。他被逼得手忙脚乱,那把大斧子抡得呼呼作响,更像是在驱赶苍蝇而不是杀敌。嘴里还不停地嚷嚷着:“哎哟我的妈呀,别打了,别打了!爷爷我错了!等打完仗,我请你们去城里最好的馆子喝酒!”

他看上去狼狈不堪,险象环生。有好几次,刀都快砍到他脖子了,他却总能以一个极其难看的姿势,比如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或者一个就地十八滚,堪堪躲过。更奇怪的是,那些围攻他的小兵,不知怎么的,不是自己脚下绊蒜,就是被身边的同伴不小心误伤,最后总被他稀里糊涂地用斧子背给敲晕了过去。

整场战斗,他一个人没杀,汗倒是出了一身,衣服也划破了好几处,看起来比谁都辛苦。

战斗结束后,庆功宴上,气氛热烈无比。

起初,将士们都围着罗成,端着酒碗,说着各种各樣的恭维话。

“罗少保枪法盖世,今日我等真是开了眼了!”“有罗少保在,何愁大业不成!”“罗少保,我敬您一碗!”

罗成只是淡淡地点头,偶尔举杯示意,言语不多。他的矜持和疏离,让那些原本想和他亲近的将士们,都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敬完酒后,便识趣地退下了。

转眼间,他身边就冷清了下来。

而另一边,程咬金的桌子旁,却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

“程大哥,你今天那个懒驴打滚可真绝了,躲得那叫一个巧!”“是啊是啊,还有你那句‘爷爷我请你喝酒’,把对面那小子都给喊愣了,哈哈哈!”

程咬金正一手抓着一只烧鸡,吃得满嘴流油,听到这话,把嘴里的骨头一吐,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你懂个屁!那叫战术!我那是看那小子长得贼眉鼠眼的,不像个好人,故意逗他玩呢!我跟你们说,当时那刀离我脖子就那么一寸,我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大喊一声‘你娘喊你回家吃饭’,他一愣神,嘿,就被我旁边那兄弟一矛给捅了。这叫啥?这就叫智慧!”

他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地比划着自己当时的“英勇”事迹和狼狈糗态,逗得满堂将士哄堂大笑,气氛热烈到了极点。大家跟他没有丝毫的距离感,拍着他的肩膀,抢他手里的酒,开着各种粗俗的玩笑,亲热得就像一家人。

罗成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默默地喝着闷酒。他面前的桌案上,摆着精致的菜肴,却无人问津。他用一块干净的白布,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那杆在战斗中沾染了血污的亮银枪。枪身光亮如镜,映出了他那张英俊却冰冷孤傲的面庞。

他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他的武艺让所有人为之折服。可是,为什么,他却感觉自己像个外人?为什么自己苦练二十年,足以傲视群雄的绝世武艺,换来的尊重,却如此冰冷,如此疏远?

而那个他打心底里瞧不起的“活宝”,那个只会三板斧、插科打诨的胖子,却像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了所有人的热情与真心。

那一刻,罗成第一次感到了强烈的孤独。不是高处不胜寒的孤傲,而是一种被排斥在外的、实实在在的孤独。

他看着远处被众人簇拥着,笑得像个傻子一样的程咬金,心中那份单纯的鄙夷,开始变得复杂起来。里面,似乎掺杂了一丝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嫉妒。

他开始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03

人心里的疙瘩,一旦结下了,就很难解开。罗成对程咬金的感觉,就是如此。他一边在理智上告诉自己,那胖子就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另一边,心里却总有那么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疑云在盘旋。

这种矛盾的情绪,终于在又一次大胜后的庆功宴上,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

那晚的酒,喝得尤其凶。瓦岗军攻下了一座重要的城池,缴获了大量的粮草和酒水,所有人都放开了肚量,喝得东倒西歪。

程咬金自然是中心的中心,他抱着一个大酒坛子,给这个敬一碗,跟那个划两拳,闹腾得比谁都欢。最后,他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抱着议事厅里的一根红漆大柱子,开始说胡话,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指着柱子骂它是隋炀帝。

罗成因为心中烦闷,也难得地多喝了几杯,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酒精的催化下,他那层平日里伪装的冰冷外壳,出现了一丝裂缝。

他看着那个抱着柱子撒酒疯的胖子,压抑了许久的困惑和不屑,终于像火山一样喷发了出来。他端着酒碗,一步步走到程咬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周围的喧闹,似乎都与他无关。他的眼里,只有这个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混世魔王”。

“程咬金。”罗成的声音,带着酒后的沙哑和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程咬金眯着一双醉眼,抬头看了他半天,才认出来人。“哟…这不是…罗…罗兄弟嘛…来,喝酒,喝酒!”他说着,就想把怀里的酒坛子递过去。

罗成没有接,他死死地盯着程咬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你每天这样装疯卖傻,靠着运气混日子,就不觉得……羞耻吗?”

这个问题,问得极其突兀,也极其伤人。周围几个还没醉倒的将领都愣住了,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尴尬。

程咬金的动作停住了。他那双原本迷离的醉眼,似乎有那么一瞬间,闪过了一道清明的光。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松开柱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去拍罗成的肩膀。

罗成下意识地侧身躲开,脸上满是抗拒。

程咬金的手停在半空中,也不觉得尴尬,收回来挠了挠油腻腻的头发,打了个长长的酒嗝,一股浓烈的酒气混合着肉味扑面而来。

“羞耻?呵呵……”他笑了,笑得有些莫名其妙,“小兄弟,能活命…比啥都强啊……”

他凑近了一些,压低了声音,像是要说什么秘密:“你这杆枪…太亮了,太快了…亮得晃眼,知道不?”

罗成皱起了眉头,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程咬金伸出一根肥硕的手指,在罗成面前晃了晃,继续喷着酒气说道:“好是好…可你想想,铁匠铺里…铁匠最先拿去淬火、拿去用大锤子猛砸的,是啥玩意儿?是那块最好、最硬的钢胚子……”

“当个不起眼的破铜烂铁,没人看得上你,没人搭理你,你反而能安安稳稳地待在角落里,待到最后…嗝……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这番话,说得前言不搭后语,逻辑混乱,完全就是一个醉汉的胡言乱语。

可不知为何,那句“枪太亮,会先断”,那句“好钢,要先挨锤”,就像一根细细的针,轻轻地,却又精准地,刺了罗成的心一下。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程咬金已经又恢复了那副痴傻的样子,一把搂住旁边一个将领的脖子,大着舌头喊道:“来!接着喝!不醉不归!”

罗成站在原地,看着他疯疯癫癫的背影,心中烦躁更甚。他觉得程咬金是在胡说八道,又觉得他话里有话。这种感觉,让他几乎要发疯。他将碗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转身走出了喧闹的议事厅。

夜风清冷,吹在发烫的脸上,让他清醒了不少。可程咬金的那些胡话,却像魔咒一样在他脑子里盘旋。

“枪太亮……”

他心神不宁,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平日里练枪的后院演武场。他想练练枪,把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赶出去。



刚走到演武场边缘,他脚步就停住了。

他听到里面有声音。

不是说话声,而是一种极其轻微的、衣袂带起的破风声。这么晚了,谁还在这里练武?是哪个勤奋的士兵吗?

罗成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没有出声,而是悄悄地隐身在一棵大树的阴影里,朝着场中望去。

月光如水,洒在空旷的演武场上,铺了一地清辉。

场中央,一个高大壮硕的黑影,正背对着他。那人手中没有拿兵器,只是握着一根长长的、用来晾衣服的竹竿。

他正在缓缓地演练着什么。

那人影的动作,并不快,甚至有些慢。但一招一式,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韵味。沉稳如山,举重若轻。每一个看似简单的动作,都仿佛蕴含着千钧之力,引而不发。

起初罗成还没在意,以为只是普通的棍法。可看着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从好奇,变成了惊讶,然后是震惊,最后,是难以置信的骇然!他甚至要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才不至于让自己惊呼出声!

那人影使出的,分明是马槊的招式!

而且,不是普通的马槊招式!那是极为精深、古朴的槊法!其中的一些变化和发力技巧,连他的父亲,北平王罗艺,都未曾教过他!甚至,他连见都未曾见过!

那不是花哨的表演,那是一种舍弃了所有多余动作,纯粹为了沙场搏杀而生的杀人技!每一个横扫,每一次突刺,都简洁到了极致,也致命到了极致!罗成甚至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人影每一次转动腰胯,力量是如何从脚底升起,贯穿脊椎,最后传递到那根脆弱的竹竿末梢的。

若是把那竹竿换成一杆真正的精钢马槊,那该是何等恐怖的威力!

罗成看得浑身冰冷,手脚发麻。他感觉自己不再是那个名震天下的“玉面寒枪俏罗成”,而是一个刚刚入门的学徒,在仰望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那种宗师级别的气度,那种对武学至理的深刻理解,让他感到一阵窒息般的压迫。

这人是谁?瓦岗寨中,什么时候藏了这样一位绝世高手?为什么自己从未听说过?

就在他心神剧震,想绕过去看清那人面容的时候,场中的人影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所有的动作戛然而止。那股如山如岳的宗师气度,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懒洋洋地响了起来,打破了夜的宁静:

“谁在那儿撒尿呢?别对着风口,小心溅我一身!”

话音刚落,那黑影随手扔掉了手里的竹竿,竹竿落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他一边揉着眼睛,打着哈欠,一边摇摇晃晃地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月光照亮了他的脸。

一张堆满了肥肉、睡眼惺忪的脸。

正是程咬金!

他看到树下的罗成,似乎愣了一下,然后立刻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哟,罗兄弟,这么巧啊?你也睡不着,出来赏月啊?正好正好,哥哥我刚才做了个噩梦,被吓醒了,正想找个人陪我再去喝两碗,压压惊!”

罗成彻底懵了。

他呆立在原地,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看看地上那根普普通通的竹竿,又看看眼前这个流里流气、满嘴胡话的醉汉。

刚才那个……那个如山岳般沉凝、气度非凡的武学宗师……和眼前这个打着哈欠、挠着肚皮的胖子……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是自己眼花了?是月光下的幻觉?还是自己真的喝多了,出现了臆想?

程咬金那憨傻的笑容,那自然的演技,那副刚睡醒出来起夜的天经地义的模样,让罗成刚刚建立起来的巨大震撼,瞬间又被他自己亲手推翻了。

他宁愿相信,是自己酒后产生了错觉。

因为,如果那一切都是真的……那这个世界的荒谬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不了。”罗成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转身就走,脚步甚至有些踉跄。

他没有回头,他不敢回头。他怕再多看那个胖子一眼,自己二十年来建立的整个世界观,都会彻底崩塌。

可那股宗师气度的冲击,那沉稳如山的槊法魅影,却像一枚烧红的烙印,深深地,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心里,再也挥之不去。

04

瓦岗寨的风云,终究是雨打风吹去。随着李密的众叛亲离,瓦岗众将星流云散,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投奔当时声名鹊起、礼贤下士的秦王李世民。罗成自然也跟随秦琼等人,来到了秦王麾下,成了唐军中的一员猛将。

环境变了,可他心里的那个疙瘩,却越结越大了。尤其是在见识了秦王府“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后,程咬金那个活宝一样的存在,就显得愈发格格不入。

矛盾,终于在一次重要的军事会议上,被摆到了台面上。

当时,唐军正与刘黑闼的大军对峙。刘黑闼骁勇善战,手下更有苏定方等一干悍将,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会议上,李世民让众将畅所欲言,商讨破敌之策。

罗成第一个站了出来。他根据敌我双方的兵力部署和地形特点,提出了一个精妙绝伦的突袭计划。这个计划的核心,是利用骑兵的超高机动性,深夜奔袭,穿插到敌军后方,烧毁其粮草,再与正面主力部队前后夹击。

这是一个典型的“天才”方案,构思大胆,逻辑严密。一旦成功,便可一战定乾坤。但它的风险也极高,对执行部队的素质、指挥官的决断能力,都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稍有不慎,深入敌后的孤军就会陷入重围,全军覆没。

李世民听完,捻着胡须,面露赞许,但并未立刻拍板。

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不行不行,这个玩法太悬乎了。”程咬金一边啃着个苹果,一边大摇大摆地站了出来,“万一咱们的人被包了饺子,那不是白给人家送人头吗?俺老程有个主意,保管比罗兄弟这个稳当。”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程咬金把苹果核往地上一扔,拍了拍手,得意洋洋地说道:“简单!咱明天就派一小撮人去骂阵,打不过就跑。他追,咱就退。等把他引出大营,咱的埋伏圈一合,管教他有来无回!这叫啥?这叫佯败诱敌,请君入瓮!”

他这番话说完,好几位将领都忍不住笑出了声。这算什么计策?这是三岁小孩过家家的玩法,简单粗暴,毫无技术含量。

罗成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他觉得程咬金这番话,不只是愚蠢,更是一种羞辱。他辛苦筹划的精妙战术,竟然被这种“泼皮打法”拿来相提并论。

“程将军,”罗成强压着怒火,冷冷地说道,“兵者,诡道也。你这种方法,太过拙劣,刘黑闼身经百战,岂会轻易上当?”

“诶,话不能这么说!”程咬金脖子一梗,“俺这法子是笨,可它实在啊!你那个法子是巧,可万一玩脱了呢?打仗嘛,不就是图个赢嘛,管他黑猫白猫,抓着耗子就是好猫!”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当着秦王和文武百官的面,就这么争执了起来。一个代表着精英的“巧”,一个代表着草根的“拙”,针锋相对。

李世民看着这有趣的场景,也有些难以抉择。罗成的计划固然精妙,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风险确实太大。程咬金的计划虽然笨,却胜在一个“稳”字。

眼看气氛越来越僵,程咬金眼珠子一转,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光说不练假把式!这样吧,秦王殿下,俺老程跟罗兄弟打个赌!咱俩就在这大殿上比划比划,谁输了,这仗就听谁的!罗兄弟,你不会怕了我这三板斧吧?”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让枪法冠绝天下的罗成,去和只会三板斧的程咬金比武?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罗成气得浑身发抖,他觉得自己的武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他正要发作,却看到上首的李世民,正用一种饶有兴致的眼神看着他。他心里一凛,明白了秦王的意思。这是想借这个机会,看看他们二人的斤两,也顺便化解这场争执。

他深吸一口气,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好,我跟你比。”

两人走到大殿中央,侍卫们递上没有开刃的仪仗兵器。罗成拿到了一杆白蜡杆枪,程咬金则依旧是他那把标志性的大板斧。

比武开始。

程咬金怪叫一声,还是那老三样:“劈脑袋!”

一斧当头劈下,声势惊人,可破綻百出。

罗成连脚步都没挪动,只是微微一侧身,就轻松躲过。他手腕一抖,白蜡杆枪的枪头如毒蛇出洞,瞬间就递了出去,稳稳地停在了程咬金的咽喉前,相距不过一寸。

胜负已分。

就在罗成以为一切结束,准备收枪宣告胜利时,异变陡生!

程咬金像是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哎哟”一声,整个人失去了平衡,那两百多斤的庞大身躯,竟然直挺挺地朝着罗成怀里倒了过来!

罗成大吃一惊。这要是被他砸中了,自己虽然伤不了,但当着秦王的面被一个胖子压在身下,那脸可就丢尽了。更重要的是,他怕自己的枪头会误伤了程咬金。

电光火石之间,他来不及多想,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他下意识地收枪,脚下发力,猛地向后撤了一大步。

就这么一瞬间的迟滞,机会就没了。

程咬金已经顺着那“摔倒”的趋势,一个肥硕但异常灵巧的懒驴打滚,骨碌碌地滚到了一丈开外。然后他一骨碌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一脸后怕地嚷嚷道:“哎呀呀,好险,好险!罗兄弟的枪法太快了,快得吓人,吓得俺老程腿都软了!这一局……这一局我看就算平手,平手如何?我没输,你也占着上风嘛!”

“哈哈哈!”大殿之上,爆发出控制不住的哄堂大笑。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程咬金在耍赖,用这种丢人的方式,避免了惨败的结局。

只有罗成,一个人笑不出来。他的心,在一瞬间沉到了谷底。

别人是外行看热闹,他是内行看门道。刚才程咬金那看似狼狈的“滑倒”,根本不是意外!在那一瞬间,他身体重心的转换、腰腹的卸力、顺势而为的翻滚……一气呵成,天衣无缝!那不是滑倒,那是一种将“摔”的力道转化为“滚”的动能的精妙技巧,是武学中极其高明的卸力法门!

他不是不小心,他是故意的!他是在用一种所有人都看不懂的方式,输掉了这场比武!输得不那么难看,输得像个笑话!

罗成握着枪杆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他看着那个还在冲着自己挤眉弄眼的胖子,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抬起头,恰好看到秦王李世民的目光。李世民看着程咬金,眼中没有嘲笑,反而闪过了一丝谁也看不懂的、意味深长的神色。最后,李世民拍板决定,将两个计划结合起来:由罗成率领一支精锐骑兵,执行穿插任务,但规模缩小;同时,由程咬金在正面战场,执行佯败诱敌的计划,作为策应。

战斗,在那几天后打响了。

罗成憋着一股劲,他要用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来证明自己的战术才是正确的,来洗刷那场比武带给他的“耻辱”。

他率领一千白马义从,如同黑夜中的一把尖刀,精准地绕过了敌人的岗哨,成功地插入了刘黑闼大军的腹地。计划进行得异常顺利,顺利得有些过头了。当他成功点燃了敌军的粮草大营,冲天的火光映红了半边天时,他才惊觉,自己中计了。

四面八方,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无数的火把亮起,将他们这支孤军包围得水泄不通。刘黑闼的猛将苏定方,竟然预判了他的路线,在这里设下了一个反包围圈。

一场惨烈的血战,瞬间爆发。

罗成虽勇,但双拳难敌四手。白馬义从虽然精锐,但在数倍于己的敌人围攻下,伤亡惨重。罗成浑身浴血,亮银枪上下翻飞,杀出了一条血路,但敌人如同潮水一般,杀之不尽。

他的体力,在飞速地消耗。

就在他一枪挑飞一名敌将,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际,斜刺里,一支冷箭从他视觉的死角,悄无声息地射了过来!那角度,那视角都刁钻到了极点!罗成心中大骇,他已经来不及回防!

他几乎已经能感受到那支箭的锋锐!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叮!”的一声脆响,一支不知从何处飞来的长矛,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后发先至,在空中精准无比地击中了那支冷箭的箭杆!

冷箭被打得偏离了方向,擦着罗成的盔缨飞了过去,带起一阵劲风。

罗成惊魂未定,下意识地朝着长矛飞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可那个方向,是混战的人群,他什么也没看到。

他来不及多想,再次投入到血战之中。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愈发心惊。

在接下来的苦战中,这种情况,发生了不止一次。

当他被三名敌将围攻,背后空门大露时,一名正欲从背后偷袭他的敌军刀斧手,坐下的战马突然“悲鸣”一声,前蹄一软,将主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当一排弓箭手对他进行攒射,形成一片无法躲避的箭雨时,一支不知从哪儿飞来的破盾牌,旋转着飞入箭雨之中,搅乱了数支箭矢的轨迹,为他创造出了一线生机。

每一次,当罗成遭遇真正致命的危险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发生,帮助他化险为夷。

这些“意外”,看似毫无关联,可罗成是何等人物?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个规律。这些“意外”的源头,似乎都若有若无地指向同一个方向——那个在战场边缘,带着一小撮人马,正在和一队敌军“奋力苦战”的程咬金。

他看上去打得热闹无比,大呼小叫,一会儿嫌斧子太重,一会儿喊着要投降,可他和他手下的人,就是不后退,也不前进,像一颗钉子,牢牢地钉在了那个看似不起眼的位置。而所有救了罗成的“意外”,都像是从他那个方向“不小心”弄出来的。

战斗结束了。在正面战场的配合下,罗成最终率领残部杀出了重围。他浑身是伤,白袍早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疲惫得几乎连枪都握不住。

他没有去包扎伤口,而是径直走到正在咧着嘴,让亲兵给他屁股上药的程咬金面前。

“哎哟…哎哟…轻点!疼死你爷爷我了!”程咬金疼得龇牙咧嘴,看到罗成过来,立刻咧开大嘴,露出一口白牙,嘿嘿笑道:“罗兄弟,你可真猛!一个人干翻了那么多人!哥哥我可不行,光是被人家追着屁股砍了,差点就交代在那儿了。你看我这屁股,都快开花了!”

他的表演,依旧是那么天衣无缝,那么的理所当然。

罗成死死地盯着他,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想质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在暗中帮助自己?

可他问不出口。

因为他已经确定了。程咬金,这个他一直瞧不起的活宝,一直在用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方式,默默地守护着他。

这不是兄弟之间的相互扶持,因为程咬金从未承认过。这更像是一种……长辈对晚辈的“照拂”,一种绝顶高手对自己欣赏但又“不听话”的后生的无奈看护。

这种认知,比任何直接的嘲讽和羞辱,都让罗成感到难堪。他那颗孤傲到极点的心,被这种无声的“守护”,碾压得粉碎。

他想发怒,却找不到理由。他想感谢,却拉不下脸。

最终,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程咬金一眼,那眼神里,有震惊,有屈辱,有迷茫,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依赖。

然后,他轉身默默地走開了。

程咬金看着他孤单离去的背影,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轻轻地“嘶”了一口气,不知是牵动了伤口,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从那天起,两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诡异的、冰冷的沉默。谁也不说破,但彼此心里都清楚,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05

接连的胜利,很容易让人忘记曾经的教训。特别是对于罗成这样的人来说,胜利是他证明自己的最佳方式,也是他赖以生存的空气。

在李世民的麾下,他的光芒愈发耀眼。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让他“白马银枪”的名号响彻天下,甚至盖过了秦琼等一众老将。渐渐地,他那颗因为程咬金而产生动摇的心,又重新被孤傲和自信填满了。

他开始觉得,之前在战场上的那些“意外”,或许真的只是巧合。又或者,是程咬金那个家伙,为了在秦王面前表现,故意弄出来的把戏。真正决定战场胜负的,终究还是自己手中这杆无敌的亮银枪。

这份重新建立起来的骄傲,最终将他引向了命运的终点。

唐军与刘黑闼的决战,日益临近。刘黑闼手下第一悍将苏定方,为人不但武艺高强,而且心机深沉。他仔细研究了唐军的每一位将领,特别是这个声名鹊起、如日中天的罗成。他发现,这个年轻人,是他所有对手中,最强大的,也是最脆弱的。

他的强大在于他无双的武艺和锐不可当的气势。他的脆弱,在于他那份不懂得丝毫妥协的骄傲。

一个完美的计划,在苏定方心中悄然成形。

几天后,两军阵前,苏定方亲自出马挑战。罗成自然当仁不让,拍马而出。两人走马灯似的战了三十余合,苏定方渐渐表现出不支的迹象,枪法开始散乱。又斗了十几个回合,苏定方虚晃一枪,拨马便走。

“哪里走!”罗成杀得兴起,哪里肯放过这个斩杀敌方主将的绝佳机会。他大喝一声,催动坐下白马,紧追不舍。

“罗兄弟,穷寇莫追!小心有诈!”身后,传来了程咬金那粗俗却又急切的叫嚷声。

罗成回头看了一眼,只见程咬金正使劲地挥舞着手臂,脸上满是焦急。但他此刻已经被胜利的渴望冲昏了头脑,只觉得程咬金是胆小怕事,见不得自己立功。

他冷哼一声,不但没有减速,反而加了一鞭,率领着他手下那支引以为傲的白马骑兵,如同一股白色的洪流,朝着苏定方败退的方向席卷而去。

他们追了十几里地,一直追到了一条看似平静的河流边。河面结着一层不算太厚的冰,苏定方的人马毫不犹豫地踏冰而过。

“将士们,随我过河,活捉苏定方!”罗成高举银枪,意气风发,第一个催马踏上了冰面。

身后,千余骑兵紧随其后。

就在他们行至河中央时,异变陡生!

苏定方突然在对岸勒住了马,回头看着河中的罗成,脸上露出一抹残忍的冷笑。他高高举起手中的令旗,猛地向下一挥!

“动手!”

一声令下,河岸两侧原本平静的芦苇丛中,突然冒出了无数的伏兵!与此同时,早已埋伏在河岸边的壮汉们,挥舞起手中的大锤,狠狠地砸向冰面!

“咔嚓!咔嚓!”

冰面瞬间布满了蛛网般的裂痕,然后轰然碎裂!

冰冷刺骨的河水,混合着河底厚厚的淤泥,瞬间吞噬了这支精锐的骑兵。战马在泥沼中发出惊恐的悲鸣,它们奋力挣扎,却越陷越深。骑兵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人仰马翻,许多人直接被甩进了冰冷的泥水里。

罗成的坐骑“闪电白龙驹”是万中无一的宝马,它长嘶一声,四蹄乱蹬,却依旧无法摆脱那致命的淤泥的吸扯。

“放箭!”苏定方再次下令。

一时间,箭如飞蝗,遮天蔽日!

从河岸两侧的芦苇丛中,无数的弓箭手探出身来,将一波又一波的箭雨,倾泻到河中央那片小小的、无法动弹的区域。

“噗!噗!噗!”

利箭入肉的声音不绝于耳。白马义从的将士们,成了固定不动的活靶子,他们甚至无法举起兵器格挡,就在一片惨叫声中,纷纷中箭落马,身体被冰冷的河水和淤泥吞没。

罗成目眦欲裂!他挥舞着手中的亮银枪,舞成一片光影,将射向自己的箭矢一一磕飞。但坐骑的拖累,泥沼的限制,让他那身冠绝天下的武艺,连三成都发挥不出来。

他身中数箭,鲜血顺着银色的盔甲缝隙汩汩流出,将身下的河水染成一片触目惊心的红色。他心爱的白马,也身中十数箭,悲鸣一声,终于倒在了泥沼之中,将他的一条腿死死地压住。

英雄末路。

他知道,自己完了。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那因为愤怒和不甘而发热的头脑,反而变得异常冷静。他的脑海中,不受控制地闪过了那个醉醺醺的夜晚,那个抱着柱子说胡话的胖子。

“你这杆枪…太亮了…亮得晃眼…”“铁匠铺里…最先拿去淬火、拿去用大锤子猛砸的…是那块最好、最硬的钢胚子…”

原来…原来他早就看出来了。

他早就看出了自己这性格里的致命缺陷。自己的锋芒毕露,自己的骄傲自负,正是导致今日这淤泥河绝境的真正根源。

他不是不懂,他只是不听。

罗成惨然一笑,笑得比哭还难看。他放弃了抵抗,手中的亮银枪无力地垂下,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

苏定方见罗成已无力反抗,脸上露出胜利者的笑容。他亲自拍马上前,举起了手中的长刀,要亲手割下这位名将的首级,作为自己功勋簿上最耀眼的一笔。

刀光闪过,映着罗成苍白的脸。

就在这生死一线的瞬间!

“咻——!”

一声尖锐到极致、完全不同于弓箭破空声的呼啸,突然从远方响起!

这声音短促、凄厉、带着一股一往无前的决绝,像一条吐信的毒蛇,瞬间撕裂了战场上所有的嘈杂!

正欲挥刀的苏定方,突然感觉身边一震,一股滚烫的液体溅到了他的脸上。他惊愕地回头,只见自己身边的一名副将,脸上还保持着狞笑的表情,但眉心处,却多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恐怖血洞!前后通透!

那名副将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那么直挺挺地从马上摔了下去,激起一片泥水。

苏定方吓得魂飞魄散!这是什么兵器?竟有如此恐怖的威力!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攻势为之一顿,下意识地勒住马,惊疑不定地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罗成也猛地睁开了眼睛!他也被这声尖啸惊呆了!这绝不是箭!这是……这是……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转过头,顺着苏定方惊骇的目光望去。

在远处因为主将阵亡而有些混乱的唐军阵营边缘,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程咬金!

可他手中拿的,绝不是那把滑稽可笑的大板斧!

在夕阳最后的余晖下,罗成看到了一道黑色的、修长的、带着金属冷光的影子!那是一杆长兵器的轮廓!那尖锐的破空声,分明是这杆长兵器在高速投掷下发出的!

程咬金似乎察觉到了罗成的注视,他的动作极快,几乎是在那致命一击发出的瞬间,就将那杆黑色的长兵器藏了起来。

他重新拿起身边靠着的大斧,混入向前冲锋的人群,一边笨拙地挥舞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着:“冲啊!弟兄们!冲啊!救罗兄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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