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女星张柏芝再度陷入官司风波——这次的对手竟是她的前经纪人余毓兴!据港媒报道,对方声称张柏芝在拿到4176万港元片酬后,没有履行电影合约,还违背了双方的经纪约定,因此提出索赔1276万港元。12月2日,这起官司正式开庭,引发了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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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01娱乐》报道,余毓兴在庭上声称,他与张柏芝的父亲是多年好友,而张柏芝甚至称自己为“契爷”,在她与谢霆锋离婚后,余毓兴曾出手帮忙。2011年,他建议张柏芝树立“女强人+好妈妈”的公众形象,并帮她成立个人工作室。随后应张柏芝要求,担任她的经纪人,积极为她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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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张柏芝方面强烈否认这一说法。她的律师指出,张柏芝在2011年前根本不认识余毓兴,从未称呼对方为“契爷”,与张父多年的好友说法也没有任何证据。至于“担任经理人”,张柏芝律师强调,这完全是余毓兴自己提出的商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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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毓兴并不认同这些反驳。他表示,当年曾帮张柏芝筹集4000万港元处理房产问题。因为手头资金不足,他找到了内地某知名电影公司董事长寻求支持,对方要求签署两部电影合约作为保障。虽然当时安排尚未完全落实,但张柏芝已承诺签署经理人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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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余毓兴在起诉中称,双方于2011年7月正式签署了一份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并预支了4000万港元片酬,条件是张柏芝参演四部指定电影。2012年5月,他们又签了两部电影合约,并支付了276万港元片酬。但余毓兴称,张柏芝并未履约,还违反经纪人合约,导致自己和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因此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并公开了2015年至2019年的收入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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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张柏芝律师对“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提出质疑,合同上的署名不是张柏芝本人,且签署时没有第三方见证,真实性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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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段恩怨早已不是秘密。去年,余毓兴还推出歌曲《以犬之名》,直接点名张柏芝“忘恩负义”,张柏芝工作室随即反击,表示这些指控完全不属实,严重损害名誉,并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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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双方对合约的签署、履行以及违约责任各执一词,随着案件正式审理,多年的纠纷终于将由法庭给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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