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为技术标准,现对滕州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进行公告,切实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安全和地震观测环境不受破坏。
附件:滕州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序号:1
台站名称:滕州地震监测站
地理位置:滕州市东郭镇莲青山
测项:测震、强震
经度:117.30°
纬度:35.27°
序号:2
台站名称:滕州北辛地震监测站
地理位置:滕州市育才路地震监测中心
测项:强震
经度:117.16°
纬度:35.10°
保护要求:
1.铁路避让;
2.公路避让;
3.飞机场避让;
4.大型水库、湖泊避让;
5.采石场、矿山、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厂、水泥厂避让;
6.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避让;
7.大河流、江、瀑布避让;
8.大型输油输气管道避让;
9.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避让;
10.6层楼以下(含6层)低建筑物、高大树木避让;
11.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避让;
保护范围:
1.Ⅲ级(含Ⅲ级)以上铁路:最小距离2.5km
2.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最小距离1.7km
3.飞机场:最小距离5km
4.大型水库、湖泊:最小距离15km
5.采石场、矿山、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厂、水泥厂:最小距离3km
6.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最小距离0.40km
7.大河流、江、瀑布:最小距离3km
8.大型输油输气管道:最小距离10km
9.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最小距离0.20km
10.6层楼以下(含6层)低建筑物、高大树木:最小距离0.04km
11.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最小距离0.03km
序号:3
台站名称:滕州柴胡店观测井
地理位置:滕州市柴胡店镇刘村梨园
测项:水位、水温
经度:117.26°
纬度:34.91°
保护要求:
1.地下水开采避让;
2.注水井避让;
3.矿区爆破作业点避让;
4.矿震活动区避让
5.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避让
6.铁路避让
7.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避让
保护范围:
1.地下水开采:10km;
2.注水井:1km;
3.矿区爆破作业点:5km;
4.矿震活动区:2km
5.矿井疏干排水的矿区:10km
6.铁路路堤边缘:0.5 km
7.垃圾或污水存放与处理区边界:0.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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