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与罗平县人民法院通过联动机制,化解一批涉及8家建材供应商、案涉金额700余万元的货款纠纷系列案。
纠纷中的实际施工人黄某从8家建材商处购买了水泥、钢材、门窗等材料,但因项目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致使黄某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相应材料货款。材料商们拿着迟迟无法兑现的“白条”,准备将黄某告上法庭。
与此同时,黄某也有一肚子“苦水”:他已通过诉讼确认了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事实,并且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一笔执行款即将划拨到他的账户,但黄某还有其他债务未处理。这意味着,如果8家材料商起诉黄某,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赢了官司不能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的局面。黄某刚刚到账的工程款可能因其他债务被迅速转移或冻结,导致材料商们的权益落空,形成“程序空转”,增加各方诉累。
面对困局,罗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材料后并未简单立案,而是敏锐地抓住了“工程款即将支付”这一化解纠纷的“黄金窗口期”。经当事人同意,法院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上报至县综治中心进行联合调解。
“这是典型的‘三角债’,光靠判决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必须从源头解开死结”。综治中心与法院组成联合调解专班,调解员们分头行动,一方面安抚材料商的情绪,向其释明黄某有即将到位的执行款这一关键事实,增强其调解信心;另一方面,对实际施工人黄某进行劝说。“你现在主动支付,既能保住商业信誉、领取剩余款项,也能避免后续账户被冻结带来的麻烦,进行司法确认还可以免交诉讼费。从工程款里直接划拨,是眼下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方案。”调解员的一番话说到了黄某的心坎上。
最终,在综治中心调解员和立案庭法官的共同努力下,黄某与8家材料供应商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待法院执行款到位后,直接支付所欠货款。法院随即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如果黄某未按约履行,材料商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真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就解决了拖了这么久的货款问题。”一位材料商负责人在签署协议后长舒了一口气。
“这起系列案的成功调解,实现了‘一案解多纷’,避免了后续可能产生的执行环节,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罗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说。
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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