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河北秦皇岛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是一名儿科护士,因扎针问题被患儿父亲被殴打成「重度脑震荡」。
该儿科护士23岁,自述当天给一个小女孩感冒输液,“刚给她扎上,她就整穿了,第二回给她整上,她又整穿了。第三回她乱动,就没扎好一下子穿了。”孩子父亲就急眼两拳头打在她脸上,致其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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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布视频显示,其脸上有血迹且脸部有肿胀。
该网友评论称,“自己是重症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脱臼,要做手术,目前已经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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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据潇湘晨报报道,记者致电该医院儿科护办站,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此情况。随后,记者致电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具体情况需要联系上级部门,他们不便透露。随后,海港公安工作人员表示,已看到该视频,会去核实。但不久后,潇湘晨报删除了相关报道。
近年来,伤医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部分医疗机构主动遮掩的行为更加助长了社会不良习气。
因此在此类事件中,院方的态度非常重要,必须保持对伤医事件持零容忍态度。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都要受到法律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明确的是,在伤医事件发生时,应该优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方面避免直接冲突:遇患者或家属情绪激动时,迅速退至监控覆盖区域(如走廊、护士站),利用环境隔离危险;另一方面也要紧急避险:若暴力持续,以遮挡、躲避为主,该跑就跑,不必不好意思,还要避免主动还手被认定为“互殴”。
而在伤医事件发生后,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务人员本身,都应当有证据意识。
第一时间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提供一切可以还原事发经过的证据,如抢夺病历资料、辱骂殴打医护人员、在诊疗区高声喧闹等证据,以便于人民法院能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裁判。
在坐实证据的前提下,就能进一步追究打人者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伤情没达到轻伤的程度,就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的治安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就属于刑事案件。那施暴者是不可能通过罚款、拘留了结,还得被追究故意伤害或者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
撰文 | 梅斯医学
编辑 | 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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