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封存,可能只是一个开头。
感觉目前有一个很大,甚至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法学界,和实际社会是脱离的。
比如前两年闹的同性恋合法化,很多人希望放开。
理由是荷兰这些西方国家,都开放了同性恋结婚,欧美发达国家都开放了,老中还活在大清,怎么就学不会人家?
但事实是什么?
事实是荷兰作为西欧港口国家,“自由开放”就是他们的传统文化。
他们对同性婚姻开放,对同性婚姻涉及到的代孕也开放,你说这不是物化女性吗?
格局小了,他们色情业直接合法。
要自由就要接受自由的全部,这就是逻辑自洽。
从法理逻辑来看,你能明显感知到,荷兰的法律走向。
荷兰是一个港口城市,四通八达的商业贸易是他们的命脉,所以价值观层面。必然会走自由开放的路线。
毕竟不可能让一个港口城市。关起门来种田卷农业吧?
所以他们搞出了世界上第一个银行,第一个股票市场,也开放了色情业。
最后沿袭下来,对同性婚姻也放开大门。
而我们国家法学界一些人,他们的思路是什么呢?
荷兰是发达国家,荷兰搞了这个,所以我们也搞这个。
至于背后的经济基础,社会传统,不好意思,超出大脑容量了。
他们只能看到自己领域内,这些现成的法条,就想着如何照搬。
毒品记录封存这事更典型,不论大众还是警方,各地文旅密集发声,大家普遍是反对的。
也就是从社会角度而言,这个问题在国内应该没什么好讨论的,所有人都反对,还讨论什么?
但法学领域。就是有人要突破口子,一问就是欧美这么干。
英国当年还卖鸦片呢!人家还开私掠证玩海盗呢,你咋不学?
欧美的经书,是背靠他们的历史,以及一整套社会运行规律制定的。
无视社会层面的巨大差异,机械的搬运一个法条,能行吗?
再比如前两天闹的反虐待动物法,也是一堆人动不动国外如何如何。
国外的反虐待动物法是什么?是宠物制度的长期完善,对宠物主人的有效约束。
比如德国,养狗要考证、要上牌照。
为了预防咬人救治费用问题,还要上类似交强险的保险,强制缴纳的。
并且严格禁止遗弃宠物狗,违反者要缴纳巨额费用,大概在20W左右。
类似的美国,有人躲飓风时遗弃宠物狗,一度被指控判罚5年。
反虐待动物法这个法律,首先就不是约束别人,而是约束宠物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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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德国没有太多虐待流浪狗的争议,因为遗弃流浪狗的主人,首先要被罚。
包括前两天闹上热搜的“校园流浪猫流浪狗”新闻。
按欧美算法,校园保安罚不罚不好说,但遗弃流浪猫的,首先进监狱肯定没争议。
从逻辑上来讲,可以把德国的宠物狗,视为一辆汽车。
汽车要考证、要上牌照要交交强险,并且不能随便停放。
汽车是主人的重要财产,所以理所当然的,别人也不能随意打砸。
从逻辑上来说这是自洽的,把它视为一辆汽车瞬间就能理解。
而我们这边呢?随便去路边捡条流浪狗投喂,不用付任何代价,但是你踩一脚,就是虐待就得罚钱。
大哥,你是来碰瓷吗?
反虐待动物法的前提,一定是对动物主人的约束,遗弃流浪狗的罪行,必须高于处理流浪狗,否则就是碰瓷法。
这就叫法律为现实服务,
法律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而不是照搬国外制造问题,何况还只搬一半都没搬全,学了个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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