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月,妻子就因病去世。男子深受打击,无心办证,房子一空就是九年。直到儿子要结婚,他才去办房产证,谁知妻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房,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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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买房一个月妻子去世。9年后要办房产过户,妻姐站出来要求分一部分财产。
事件始于9年前,昆山的郑先生和妻子辛苦打拼,终于买下属于自己的房子。谁知刚搬进新家一个月,命运却开了个残酷的玩笑,他的妻子便因病骤然离世。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郑先生整个世界崩塌。他无心也无力去处理任何,与房子相关的手续,而那套原本承载着希望的新房,被他连同那份丧妻之痛,一同被锁了起来,一锁就是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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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九年后,由于儿子结婚需要房产,郑先生才强打精神去办理房产证。最初,他本以为这只是个简单手续,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您妻子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确认。”更让他措手不及的是,平时来往不多的妻姐主动找上门,明确提出要分得房产份额。
“按照法律,我也是法定继承人。”妻姐的态度很坚决。郑先生试图解释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却直接打断:“法律我懂,该我的就是我的。”
妻姐堵在房管局门口,声音不大却字字扎心。郑先生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为钱寸步不让的人,是曾经一起吃饭聊天的亲人。
咨询律师后,郑先生才明白其中的关键。原来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属于她的那一半就成了遗产。
由于妻子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郑先生、他们的儿子,还有当时仍在世的岳母。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岳母是在女儿去世后才入土为安,这就导致她从女儿那里继承来的份额,转给了自己的继承人,也就是妻子的姐姐和弟弟。
无奈之下,郑先生只能选择法律途径。经过法院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房屋归郑先生所有,但他身为房产继承人的他,仍需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为了凑齐这笔钱,他不得不向亲友借钱。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这个法律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给很多家庭添了很多麻烦。建议法律规定财产只能直系亲属继承,如果有遗嘱另说。
有网友表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占1/2份额,妻子有3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丈夫儿子和她母亲,也就是说户主的丈母娘占1/6,丈母娘死了,这1/6由妻子的弟弟和姐姐继承,妻姐最多能拿到1/12。按照民俗,老张家的房子跟老王家没有半毛钱关系。按照亲情讲,这妻姐也忒不是人了,妹妹死了,外甥结婚,去抢人家房子,简直没人性。
有网友指出,作为律师,我告诉各位,这种案例非常多。不是法律有问题,而是国人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前年有当事人咨询,其母亲先去世,继父后去世,结果母亲的房子被继父的5个子女霸占,打官司一审,对方找了邻居作证,说该当事人从来不去看望服侍老人,结果法院判决该当事人仅分得遗产的六分之一。试想,如果有遗嘱,哪里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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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暴露许多家庭都会忽视的问题。在房产这样的大额资产上,如果没有提前规划,一旦发生意外,法定继承的复杂性,往往会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这起纠纷像一面镜子,照见亲情在现实利益面前的脆弱,人性真的不能直视。这起事件也提醒所有人,了解和尊重法律不是对亲情的亵渎,而是对家庭财富最好的守护。与其事后对簿公堂,不如提前做好安排,这既是对自己财产的负责,也是对家人最好的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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