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校和市地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近日确定何慧玲等411名教师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沈丽芳等42名教师通过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并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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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示发布之日为11月28日,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捏造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省教育厅将严格按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邮编: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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