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改革开放的航船刚刚启锚。但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公”与“私”的界限泾渭分明,甚至水火不容。“私”字,在当时几乎与资本主义划等号,是一个令人谈之色变、避之唯恐不及的敏感词。
![]()
然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一位年轻学者郑炎潮,进行着一项颇为“大胆”的学术探索。这一年,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
他将毕业论文中最具争议的核心章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单独抽出,寄给了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任仲夷。应该说,他有着“投石问路”的打算,更希望得到了认可和支持,但他本人并未抱有太多期望。
然而,令郑炎潮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信寄出后不到一周,他便接到了任仲夷办公室直接打来的电话,省委书记要约见他面谈。
![]()
这次谈话持续了数小时之久,任仲夷对郑炎潮关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私营经济的论证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赞赏。他敏锐地意识到,这篇论文所指明的方向,恰恰契合了广东乃至全国谋求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面对这位年轻人,任仲夷当场明确表态:“我们还要围绕着你的这些观点,制定一个政策,给它取个正式的名字,就叫做‘私营经济’,让它发展,让它壮大。”
这句承诺,重若千钧。要知道,在当时,人们最多只敢小心翼翼地谈论“个体经济”(指请帮手、带学徒不超过7人的个体户),而“私营经济”则意味着可以雇佣更多工人,其“资本主义”色彩在时人眼中更为浓重。
![]()
任仲夷此举,无异于在思想理论的禁区里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他不仅要为这个新生事物正名,更要将其纳入公共政策的框架,使之从理论走向实践,成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关键突破口。
任仲夷的支持并非一时兴起。他深知,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商品经济意识浓厚,仅仅依靠国有和集体经济,无法满足庞大的就业需求,也无法激活蛰伏的社会生产力。
无数像“高第街工业社”、“容声电器”前身这样的草根作坊正悄然萌芽,它们迫切需要政策的阳光和制度的土壤。承认并发展私营经济,是解放生产力、搞活市场的必然选择,也是广东“杀出一条血路”的胜负手。
![]()
然而,突破禁区的代价是巨大的。就在任仲夷与郑炎潮长谈的同年,一场以“反走私贩私、打击经济犯罪”为名的风暴骤然席卷广东。广东灵活的政策,便被某些思想僵化的人视为“异端”。面对非议,任仲夷知道,这是直指广东的改革开放路线,试图以此否定特区试验,让中国重回封闭保守的老路。
面对高压,任仲夷没有退缩。他强调,对资本主义那些不好的东西,比如走私贩私、经济犯罪,我们要坚决地“排污”;但对于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则要大胆引进,不能盲目地“排外”。他在坚决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更是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
![]()
1982年底,广东出台了《关于恢复和发展城镇个体工商业的若干规定》,虽然仍以“个体”为名,但实质上为私营经济的萌发撕开了一道口子,也为全国范围内最终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与理论支撑,任仲夷的功绩和贡献足以值得后人铭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