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感谢您对自治区“三北”工程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实效性,我们将认真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沙化土地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针对在实施防沙治沙项目过程中,由于土地承包经营全责不对等、治理责任压的不实等原因,导致农牧民治沙意愿出现反复的情况。一方面,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展牌等多种方式对《防沙治沙法》进行大力宣传,普及防沙治沙知识和法律条款,让社会知晓“使用已经沙化的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治理该沙化土地的义务”,引导广大农牧民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和防沙治沙法治观念,自觉参与防沙治沙。另一方面,在防沙治沙项目中,通过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调动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的积极性。过去,国家对“三北”工程项目能否实施以工代赈没有明确,各地在推行以工代赈中有所顾虑。对此,自治区党委主动担当,出台了《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在“三北”工程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通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全区累计发动6.3万名农牧民投工投劳,发放劳务报酬8.5亿元,人均增收1.3万元以上,工作成效得到何立峰副总理充分认可。202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林草局在赤峰市翁牛特旗召开了全国林草生态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在对我区以工代赈好经验、好做法总结的基础上,出台了《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工代赈工作指南(试行)》,打通了以工代赈的政策堵点,也打消了大家的顾虑。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三北”工程建设以工代赈工作指南,我局及时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实施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为有序高效推动“三北”工程实施,充分挖掘防沙治沙工程中以工代赈政策潜力提供制度保障。管理办法现已征求各盟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拟于近期出台。要求各盟市在“三北”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中明确以工代赈劳务报酬规模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力争吸纳更多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
在沙化退化土地收储机制方面,我们鼓励各地积极尝试探索,总结经验。2024年4月,鄂尔多斯市出台《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管创新九条措施》,明确指出:探索建立裸露沙地、退化林地、“三化”草原收储机制,将碎片化特别是长期无人治理的沙化退化土地经营权,交由旗区、苏木乡镇国有企业收储入库,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布局生态建设项目,压实旗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妥善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林地草原流转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鄂托克前旗通过落实“新九条措施”,建立退化沙化林地草原经营权收储机制,充分挖掘项目建设、后期管护等环节用工潜力,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引导农牧民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更多劳务报酬,累计组织动员35家合作社、1.2万人次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建设。同时,我区积极鼓励央企参与三北工程建设,打造“央地合作”新典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指导支持下,三峡集团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启动实施了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一期项目,作为央企参与三北工程建设的首个项目,自开工以来,已吸纳农村劳动力847人,发放劳务报酬1500万元,机械设备12463台次,共完成治理小班3002个,完成治理面积65623亩,沙地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带动了周边农牧民增收致富。
二、关于沙化土地治理项目覆盖不够的问题
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区林草湿荒普查,对已划定为林地草原,但实际为沙地的土地,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2021-2030年)》时,进行了适时调整。2024年,在谋划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时,充分考虑部分地块已实施过项目但存在沙化退化趋势的实际情况,在10个盟市合理安排林草质量巩固提升项目15个,总投资76亿(中央财政投资61亿元、地方配套15亿元),通过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等措施,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生态建设任务3300万亩,确保实现我区裸露沙地应治尽治。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7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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