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将启动新宪法起草,设两个35人委员会负责制定,禁止修改君主制章节。
据泰国负责监督修宪草案的众议院委员会消息,将成立两个由35名议员组成的议会任命小组,在360天内完成新宪法的起草工作,并明确规定不得修改涉及君主制的第二章。
该委员会已完成草案审查,将于12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特别议会会议上提交众议院议长旺·穆罕默德·努尔·玛塔,进入二读程序。
委员会主席、为泰党议员纳塔武特·布阿普拉图姆于周五公布了此前已原则批准的草案中几乎每一部分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修订后的草案核心是设立两个新机构:一个是由35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CDC),负责新宪法的具体撰写。
另一个是由35人组成的公众参与委员会(PPC),负责在起草过程中促进公众参与。
根据规定,宪法起草委员会须在360天内完成草案拟定。
其成员将由议会选举产生,须满足明确的资格要求,包括具有泰国国籍、年满25周岁及以上,并至少拥有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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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范围有所扩大,涵盖具有科研经验的学者、曾任行政法院法官满三年者、司法系统工作五年以上人员,以及上市公司资深管理人员。
政治资格要求也有所放宽,如芭堤雅市长也被纳入可申请范围。
公众参与委员会将借鉴早期咨询委员会的模式,负责收集公众意见、通报进展,并邀请国会议员、参议员、内阁及相关州政府机构提供反馈。
成员须为泰国公民,年龄下限从20岁降至18岁。
两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标准一致。
凡被剥夺、暂停或永久禁止参选资格者不得申请。公务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雇员也不具备申请资格。
为保持机构独立性,两机构成员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政治职务。
申请人需向选举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证明文件、愿景陈述书,并附上至少100名合格选民的推荐信。
公众有权对申请人资格及潜在利益冲突进行监督。
议会须在60天内完成遴选程序,采用“20对1”提名机制,即每20名议员或参议员可提名一位候选人,最终名单将在《皇家公报》上公布。
两委员会成立后须在15天内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并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最终草案后,议会有30天时间进行辩论和提出意见(无需表决),随后草案将返回修改。
宪法起草委员会须在30天内完成修订,也可申请延长30天。此后,议会将进行公开唱名表决,草案仅需简单多数即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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