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何莉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何莉代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王中明因工作变动辞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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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莉,女,汉族,1967年7月生,陕西西安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
何莉曾在云南省检察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2017年5月任监察局局长,2018年12月任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今年6月,何莉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稍早前,何莉已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此番辞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王中明,已于今年10月履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来源:白鹭洲知政、甘肃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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