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钟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这个判决,是一场持续半年、备受关注的案件的阶段性终点。但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生活的痛苦刚刚开始。
![]()
事情发生在4月8日18点多,居民正在厨房做饭,忽然听见楼下传来动静。邻居探出窗户,看到一个穿校服的男孩正压在一个女孩身上,用刀不停地捅。
女孩叫潘某某,今年14岁,成绩好,性格开朗,是老师和同学都认可的三好学生。那天,她刚放学,走到家门口时,被人从背后袭击。
![]()
行凶的,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父母免费接送了三年的邻居男孩,钟某某。
女孩妈妈曾女士冲下楼时,女儿已经躺在血泊中。她扑过去想抱起,却被邻居拦住,说不能动,要等急救。但最终,医生也无力回天。潘某某身上有26处刀伤,心脏被刺穿,双肺破裂,锁骨下动脉断裂。
![]()
伤得太重了,根本救不回来。
案发后,钟某某一度否认犯罪,甚至在手上划了几道口子,自称“见义勇为”。但警方调查后发现,他早已做了详细筹划。
他在手机和电脑上反复搜索:“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捅脖子多快死”、“怎么让人快速死亡”等关键词。
他曾试图在网上购买无色无味的毒药,失败后改为购买黑色折叠刀。还提前踩点,沿着潘某某放学路线反复演练。
连手上的伤口,警方也通过创口分析,确认是他自己制造的伪装。
![]()
面对铁证,钟某某最终承认了罪行。
在警方初步调查中,钟某某的动机被归结为嫉妒。他嫉妒潘某某有幸福的家庭、好成绩,觉得她看不起自己。
但曾女士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她说女儿乐观、阳光,从不与人为难,两人平时也没有什么交集。
![]()
10月15日庭审时,钟某某的辩护律师给出新说法:他长期在学校遭遇霸凌,心理状态异常,才导致悲剧发生。
但这个说法也很快被推翻,出庭作证的老师和同学都表示,钟某某并未被欺负,反而是经常欺负别人,情绪波动大,动辄发火。
案发当天下午,曾女士没去接孩子,改由同小区的陈先生顺路送回。潘某某刚到家门口,钟某某便从楼栋后面突然出现,质问她“为什么看不起自己”,紧接着拔刀行凶。
![]()
潘某某倒地后本已脱险,但钟某某听到她喊救命,又折返回来,跪压在她身上,朝脖子等要害连捅数刀。
庭审上,曾女士第一次见到案发后的钟某某。
她说,那一刻她甚至有点震惊。这个孩子精神很好,甚至还在抱怨看守所太苦,说自己想回学校上课,想过正常生活。
直到听见请求判处死刑,他才从被告席上扑通跪下,磕头求饶。
![]()
曾女士说:“他不是怕错,是怕死。”
至今半年多,钟某某的父母从未主动联系她,也从未道歉。直到庭审当天,在法官追问下,才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但一句迟来的“对不起”,换不回她的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钟某某案发时已满14岁,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不适用死刑。
深圳市中院在判决书中写道:钟某某作案时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但因其未成年,依法应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宣判后,法院外,曾女士抱着女儿的照片离开,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这起事件,不只是一个孩子的悲剧,更是对家庭、学校、法律的拷问。
一个14岁的孩子,能精心策划杀人,翻遍法律漏洞,伪装现场证据,说明他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
当我们一再强调保护未成年人的时候,也该反问一句:被未成年人杀害的同龄人,谁来保护?
![]()
法律有底线,人心更该有分寸。
孩子不该成为恶的庇护所,善良也不该成为被伤害的理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