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敏这个名字,沉寂多年后,最近又刺痛了近400名中国受害者的神经。
这位蓝天格锐案主犯,在英国被判11年8个月监禁,而她卷走的,不是现金,是近20万枚比特币,如今市值逼近500亿元。英国法院冻结了其中6.1万枚,听证会却一拖再拖,延期到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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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兴奋地问:“是不是能全额拿回?甚至还能倒赚?”
但现实远比想象冰冷:追赃不是分蛋糕,而是从跨国法律迷宫里,把带血的钱一滴一滴捞回来。
先说一个扎心的事实:这些比特币,根本不是“无主之物”,而是无数普通人用血汗换来的“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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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郑正歌透支信用卡、贷款百万,只为搭上“政府合作养老项目”的末班车;有人卖房、借高利贷,结果血本无归,妻离子散,征信拉黑,连工资都领不到。他们不是投机客,而是被“稳赚不赔”话术骗进去的老百姓。
而钱志敏呢?
从2014年起,她系统性地把集资款换成比特币,2017年逃到英国时,手上已有7万枚。如今警方锁定6.1万枚,但她还声称“丢了2万枚的密码”,按市价算,光这“丢”的部分就值1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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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信吗?更可能是藏匿或转移的借口。那么,中方能追回多少?
表面上看,希望不小:中英有司法协作,英国警方也承认资金来自中国诈骗案,甚至称这是“多年合作成果”。但细看规则,处处是坎。
首先,英国走的是两套程序:刑事定罪+民事追缴。刑事判了刑,不代表钱自动还你。民事追缴才是关键,而这条路,需要受害者自己去英国法院主张权利。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语言不通、律师费高昂、证据链复杂,几乎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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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英国不是慈善家。
它有一套“资产追回激励机制”(ARIS),追回的钱,50%归执法部门,50%归政府。伦敦警察厅直言:“希望部分资金流向伦敦市民。”换句话说,对他们而言,这不仅是正义,也是一笔“办案收益”。
更麻烦的是技术难题。你的10万块人民币,当年通过微信群转给业务员,再经地下钱庄换成USDT,最后混入火币网大池子买比特币,这条路径早已被多层跳转、混币器搅成一锅粥。
链上能证明“这池水是脏的”,但无法证明“哪一滴是你的眼泪”。
于是出现荒诞一幕:有人想按现价索赔,主张“我投10万,现在值500万,该给我500万”;也有人只求拿回本金。但法律上,这涉及一个核心争议: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是否有权享有虚拟货币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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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判例倾向否定。像PlusToken案,法院把全部币值视为违法所得,不区分成本与利润。道理很简单:你参与的是非法资金盘,不能既当受害者,又享受投机红利。否则,等于变相鼓励“赌输了哭,赌赢了跑”。
所以更现实的路径是:中方以国家名义,代表全体受害人,在英国提起集体索赔,主张6.1万枚比特币整体为赃款,要求全额返还用于清退。参考李华波案,新加坡曾将2000多万赃款全数归还中国,虽无条约,但靠的是外交压力与证据扎实。
但钱志敏案更复杂,资产在英国,苦主在中国,法律体系不同,价值观也有差异。英国法官同情受害者,但也强调“程序正义”。
若中方不能提供清晰的资金流向图谱,或无法统一受害群体诉求,很可能被分割处理,甚至部分资产被认定为“无主”而充公。
最讽刺的是,一边是国内受害者苦苦等待5%、8%的退赔,另一边是英国讨论如何分配百亿资产。这种“案子在国外,苦主在国内”的错位,正是跨境追赃的最大痛点。
不过,此案也带来一线曙光。它逼着中国直面一个现实:虚拟货币监管,不能只靠“禁止”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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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已承认其“网络虚拟财产”属性,但执法中仍缺乏追踪、估值、分配的技术标准和法律工具。若此次能推动建立跨境电子取证协作机制、明确虚拟资产追缴规则,或许能让未来类似案件少走弯路。
说到底,追回多少币,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那些把老百姓血汗钱当筹码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在黑暗中哭泣的家庭,看到一丝光;让世界知道,中国的钱,哪怕是数字,也不是随便能吞的。
至于那500亿,别幻想“暴富反转”。能拿回本金,已是万幸。因为真正的胜利,不是币回来了,而是制度长出了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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