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刘昌林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耿长有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耿长有,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局长,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等职,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此番卸任的刘昌林,出生于1962年7月。
稍早前,据河北日报客户端11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批准:耿长有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刘昌林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