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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孙无忌
最多一人身中23刀,三条人命,最小的受害者还未满两岁。
广东廉江这场惨案,像一把锋利的刀,划开了司法实践与公共安全的敏感神经。当凶手高举“精神分裂症”的辩护大旗,当“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摆在面前,很多人捏紧了拳头——难道精神病患犯案,就可以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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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院的死刑判决,给出了掷地有声的答案:精神病绝非免死金牌。
这起案件的惨烈,足以让任何人胆战心惊。今年3月27日,本该是1岁11个月男童小何的生日,妈妈叶某花已经备好蛋糕,却没等到庆祝的时刻。凶手叶德志骑着摩托车,揣着两把菜刀闯入家门,只因臆想被叶某(叶某花的哥哥)“释放毒气加害”。没找到目标的他,将怒火发泄在祖孙三人身上:69岁的外婆韦某、36岁的哺乳期母亲叶某花,还有那个快两岁的孩子。
叶某花身中23刀,头皮断裂;男童颈部几乎被砍断,惨不忍睹。作案后,凶手冷静清理血迹、丢弃凶器,甚至试图自杀未遂。唯一的幸存者,是当时在屋内熟睡的2个月大婴儿,他躲过了刀光,却永远失去了妈妈。
当大家都等着将凶犯绳之以法的时候,却出现意料之外的一幕。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鉴定凶犯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按照法律规定可减轻处罚。
可让人愤慨的是,凶手叶德志的“精神病”身份充满争议。全村没人知道他有精神病,他有驾驶证,在自来水厂正常工作,案发前还踩点预谋,作案后反侦查意识清晰。
这哪里像是失去理智的精神病人?分明是有预谋的恶性犯罪。
一边是受害家属乃至大众急需的伸张正义,另一边是凶犯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鉴定报告。一时间法院的判决成为了社会的焦点!
今年8月18日,湛江中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答案。法院认定,叶德志作案时明确知晓行为违法性,手段针对老弱妇孺特别残忍,属“罪行极其严重”,突破性地不予从轻处罚。判处叶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叶某已上诉,本月27日二审开庭)。
可以说,这一判决,打破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就从轻处罚”的司法惯性,为类似案件树立了标杆。
虽然,我国《刑法》第18条明确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不是“必须”,这两个字的弹性,正是为了平衡司法公正与公共安全。廉江案的判决,恰恰诠释了这一点——当罪行严重到突破人伦底线,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借口。
一直以来,类似的争议案件并不少见。2015年南京宝马案,肇事者王季进驾驶宝马车高速闯红灯,造成2死1伤,事后鉴定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当时就引发全网热议:精神病人犯罪,到底该如何界定责任?
这次廉江案的判决,给出了样本——即便认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只要罪行极其严重,照样可以判处死刑。这一突破,回应了公众对“杀人偿命”底线的坚守,也让法律的威慑力得以彰显。
但在为法院判决喝彩之余,我们更该看到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
叶德志有5年服药史,哥哥陪诊38次,却隐瞒病史,案发前1个月还擅自停药,未履行监管责任。全村没人知晓他的病情,他的就诊记录没有触发任何预警,最终酿成惨案。
这暴露的,是农村精神卫生体系的漏洞。数据显示,全国仅30%的基层配备精神卫生干预能力,近70%的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游离于监管之外。
如何及时打通家庭、医院、社区、包括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让各部门形成合力,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动态评估,将是以后处置此类事情必须攻克的难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无缝对接的联防联控,让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本月27日,廉江案将在广东省高院二审。这场二审,不仅关乎三条人命的公道,更关乎司法正义的底线,关乎每一个人的安全感。希望审判结果是大众都愿意看到的!
法律的严惩能慰亡魂,却换不回逝去的生命;司法的突破能止分争,却无法弥补基层治理的漏洞。维护公共安全,既需要司法机关守住正义底线,更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当每一个精神障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治疗和有效监管,当每一份监护责任都能落到实处,当每一次司法判决都能彰显公平正义,这样的悲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完-
笔不阿贵,文不奉承
yanbaoer2024
比较犀利的文我会发这个备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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