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承接业务的场景已随处可见。个人与企业合作获得收入应该如何缴税?收入超过5万元税负高达40%吗?
一、收入≠应税所得额
个人获得临时性收入,若收入性质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则个人所得税应当由付款方依法代扣代缴,并完成个税申报。由于个人的灵活自由,可以和多企业,发生多次合作,为了税收款的收入,根据现行规定,代扣单位预扣税率为20%-40%。
1,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
![]()
2,应纳税所得额确认
- 单次收入4000元以下,扣减费用800元
- 单次收入4000元以上,扣减费用20%
也就是说,单次收入若是50000元,应当对应30%预缴税率档:50000×80%=40000元。而不是40%。按照计算规则,收入超过62500元,扣减20%后适用40%税率。
![]()
二、预缴税率≠最终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实行的是单次预缴+年终汇算的双轨制征收模式。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会和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汇算,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并且,在汇算清缴时,个人综合所得还可以扣减每年6万元的基础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扣减费用。
1,某设计师全年取得工资薪金应纳所得额30万,取得劳务报酬应纳所得额8万。汇算后适用税率25%,8万元按照40%预缴的税费可在汇算时申请退税。
2,某教授取得劳务报酬应纳所得4万元,全年综合所得100万,汇算时适用45%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预缴按照30%税率缴纳,汇算时需要补税。
![]()
三、其他减负方式
个人承接业务除了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调节机制,通过专项扣除、个人养老金等扣减项降低个税外,根据业务模式和发生频率,还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降低税负压力。
1,经营所得:个人与企业合作,除了劳务报酬所得性质外,也存在经营所得的业务。若符合条件,按照经营所得判定,可委托地方园区代开发票,代开环节按照1%-1.5%缴纳个税,无需付款方代扣代缴。出具发票的同时附完税证明。
2,个体户承接:若个人长期有业务承接,可直接注册成立个体户,经营灵活,开票更自主。同时还可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30万免增值税政策。个税方面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转自公——中——hao——《税清无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