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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S519 图集以 “中小型含油污水” 为核心适配对象,处理规模按 **“单台设备分级 + 场景化组合”** 设计,核心参数围绕 “小时处理流量”“日均处理量”“有效容积” 三大指标,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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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处理规模分级(基于图集官方型号体系)
图集通过Ⅰ 型、Ⅱ 型、Ⅲ 型三大基础型号覆盖不同流量需求,同时包含 “ZG 系列”“汽车洗车专用型” 等衍生规格,核心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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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效容积数据参考咸宁市隔油沉淀池改造案例(水处理工作区有效容积 5.4m³,对应 Ⅱ 型中等规模)。
二、处理规模的场景化计算标准
图集明确处理规模需结合 **“用水定额 + 排污系数 + 场景特性”** 综合确定,核心计算逻辑如下:
1. 餐饮类场景计算
◦ 公式:日均处理量 = 就餐人数 × 人均用水定额(20-40L / 人・餐)× 排污系数(0.8-0.9)
◦ 示例:100 人职工食堂(每日 2 餐),日均处理量 = 100×30L×2×0.85=5.1m³/d,适配 Ⅰ 型设备(0.5-1.5m³/h)。
2. 汽车服务场景计算
◦ 公式:小时处理流量 = 单台车耗水量(80-150L / 台)× 高峰小时洗车量 ×1.2(富余量)
◦ 示例:高峰小时洗 10 台车(100L / 台),小时流量 = 10×100L×1.2=1.2m³/h,适配汽车专用型基础款。
3. 公建配套场景计算
◦ 按 “建筑排水设计秒流量” 选型,参考图集第 55 页公式:q=0.12α√Nf + qmax
◦ 其中 α 为折减系数(餐饮取 1.2),Nf 为排水当量(1 个餐饮当量 = 0.33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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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场景的规模扩展适配
1. 集中处理场景
餐饮聚集区、商业综合体等需多台设备并联,总规模 = 单台规模 × 并联数量,且需满足:
◦ 单组并联不超过 4 台(避免流量分配不均);
◦ 总有效容积≥各单台容积之和 ×1.1(预留缓冲空间)。
案例:某美食街 15 家小吃店,采用 3 台 Ⅰ 型设备并联,总日均处理量 30m³。
2. 改造类场景
旧池体升级需按 “现状容积反推处理规模”,参考咸宁市改造案例:现有池体尺寸 3000×1200×1600mm,有效容积 5.4m³,对应 Ⅱ 型设备,小时处理流量 3m³/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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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规模的核心边界限制
1. 流量上限
◦ 单台设备最大小时处理流量≤8m³/h(Ⅲ 型加强款),超过需分区域设置独立处理系统;
◦ 禁止用于日均处理量>100m³ 的大型项目(如万人以上高校需分区域设置多组设备)。
2. 容积匹配要求
有效容积需满足 “停留时间≥5 分钟”(图集强制要求),即:
有效容积(m³)≥小时处理流量(m³/h)×5/60
示例:小时流量 5m³/h,有效容积≥0.42m³(实际设计常取 1.2 倍富余量)。
3. 介质适配限制
仅适用于含油浓度≤300mg/L的污水,超过该浓度需前置预处理装置,处理规模需按 “原水浓度 ÷300mg/L” 折算(如浓度 600mg/L,处理规模减半)。
规模选型核心依据
04S519 图集的处理规模设计本质是 **“流量适配 + 合规兜底”**:
• 小型场景(≤1.5m³/h)直接选用成品设备(如金球环保 GBOS-F5 型适配 Ⅰ 型规模);
• 中大型场景(2-8m³/h)采用 “图集池体 + 成品核心组件” 组合(如 GBOS-Q 系列适配 Ⅱ 型规模);
• 超规模场景需参照 GB/T 31962-2015 标准升级,或分区域拆分处理。
若需精准选型,可对照图集第 53-59 页 “选用表”,输入日均排水量、含油浓度等参数直接匹配型号,或参考地方工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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