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前,我将80万两银票缝进旧棉袄送给了乞丐,12年后他成了新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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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十二年后,我在冰冷的金銮殿上,再次见到了他。

他不再是那个缩在城门口,连野狗都敢欺负的乞丐。他是皇帝。

所有人都跪着,只有他站着。他手里,拎着一件东西——那件我亲手缝了八十万两银票进去的,旧棉袄。

棉袄被他扔在我面前的地上,像一具风干的尸体。

“一件棉袄,暖不了一个冬天。”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回响,听不出喜怒,“但八十万两,可以烧起一场燎原的大火。”

他走到我面前,龙袍的影子将我完全笼罩。

“说吧,沈家大小姐。”他叫出了我十二年前的身份,每个字都像冰锥,“你当年想要的,究竟是一个活下来的人,还是……一个赢了天下的皇帝?”



01

抄家的前一天,天阴得像一块烂了的铁。

我爹,户部尚书沈立言,坐在书房里,一句话也不说。

他不像要被抄家的人,倒像个等着收租的地主,只是脸上没有一点喜气。

屋里没点灯,光从窗户纸外面渗进来,灰蒙蒙的,照得他那张脸也像一张被水泡过的纸。

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干得像沙子在地上搓:

“惊鸿,家要没了。”

我“嗯”了一声。这个“嗯”字我说得很平静,好像他说的是今天晚饭不吃了。

其实我知道,我知道很久了。

新皇登基,看我们这些前朝的老东西,就像看眼里的沙子。

我爹这辈子只懂算账,不懂站队,他以为把国库的账算清楚了,就是天大的功劳。

他不懂,账越清楚,想让他死的人就越多。

“家里的东西,都是纸上的富贵。”他指了指那些书架上的古董字画,“一抄,就都没了。只有银子,揣在身上才是自己的。”他从怀里摸出厚厚一沓银票,放在桌上,推给我。“八十万两,”他说,“这是沈家最后能动用的活钱了。你拿着,找个地方,活下去。”

活下去。他说得真轻松。

京城这么大,天罗地网,一个被抄家的尚书嫡女,能活到哪里去。

我看着那沓银票,它们不像钱,像一沓准备烧给死人的纸钱。

我问我爹:“藏在哪?”

他摇了摇头,说:“藏在哪都不安全。官府会挖地三尺,亲戚会落井下石。”

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好像把所有力气都用完了。

我就坐在那,看着我爹,看着那些银票。屋子里安静得只剩下我们的呼吸声。

我的脑子没想别的,没想我爹,没想沈家,也没想我自己以后会怎么样。

我想的是,怎么让这八十万两银子,真正地“活下去”。

我爹说活下去,指的是我。但我觉得,他没说明白。

人活下去,靠的是一口气。

钱活下去,靠的是流动。把它埋在地下,它就死了。

我想到了城门口的那些乞丐。

他们像野狗一样,每天在城门洞里缩着,靠别人扔下的残羹冷炙过活。

没有人会注意他们,官兵也懒得去踢他们一脚。

他们是京城里最不被人当东西看的东西。

一个最不被人当东西看的人,身上藏着一笔天大的财富,这听起来很荒唐,但我想,最荒唐的地方,也许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站起来,拿起那沓银票。我对我爹说:

“爹,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没有睁眼,只是摆了摆手,像在赶一只苍蝇。

我走出书房,叫来了我最贴身的丫鬟,让她去找一件家里下人穿旧了不要的棉袄,要最旧最破的。还要针线。

丫鬟问我做什么,我说,缝东西。

她没再问。

大难临头的时候,不该问的,就没人会问了。



02

那件棉袄找来了。一股子汗酸味,领口和袖口都磨得发亮,里面的棉花结成了硬块,摸上去疙疙瘩瘩。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针一线地把那些银票缝进夹层。

八十万两银票,不是一个小数目,我把它们仔细地叠成小块,均匀地分布在棉袄的每一寸地方。针脚要密,线要结实。

我的手是弹琴绣花的手,做这种粗活,针好几次扎进了指甲缝里,血一下子就冒了出来,染红了棉线。

我没觉得疼,只是把手指含在嘴里吮了吮,然后继续缝。

血腥味和棉袄的酸臭味混在一起,就是我当时闻到的,关于未来的味道。

缝了整整一夜。

天快亮的时候,棉袄变得沉甸甸的,像灌了铅。

外面看起来,它还是一件破棉袄,谁也想不到里面藏着一座银山。

我没有梳洗,换上一身最不起眼的粗布衣服,把头发随便挽了一下,脸上抹了点锅底灰。

镜子里的人,不像尚书府的小姐,倒像个逃难的村姑。

我提着这件沉重的棉袄,从后门溜了出去。天还没亮透,街上全是雾,冷得刺骨。

我一路走到南城门。城门还没开,守城的兵丁缩在门洞里打瞌睡。

一群乞丐像一堆堆垃圾一样,或躺或坐,缩在墙角。空气里弥漫着尿骚和腐烂食物的味道。

我一眼就看见了他。他缩在最角落里,离所有人都很远。

他很瘦,像一根随时会断的柴火,头发乱得像鸟窝,脸上全是黑泥,看不出年纪。

但他和其他乞丐不一样。

别的乞丐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等着被施舍的样子,只有他,虽然低着头,但脊梁是直的。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破碗,碗里是空的,但他没看碗,也没看路过的行人。

他的眼睛,像两颗藏在草丛里的狼崽子的眼睛,盯着地面上的一只蚂蚁。

那只蚂蚁在搬一块比它大好几倍的食物渣。

就在我看着他的时候,一个大点的乞丐走过去,一脚踢翻了他的破碗。

他没动,也没出声。那个大乞丐又朝他身上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走了。

他还是没动。

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弯下腰,把破碗的碎片一块块捡起来,放回原来的位置。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愤怒,也没有委屈。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他感觉到了阴影,抬起了头。

他的眼睛,那双狼崽子的眼睛,就这么直直地看着我。

我把手里的棉袄递给他。他看着棉袄,又看看我,没伸手。

“拿着。”我的声音因为寒冷和紧张,有点发抖。

他还是不动,眼神里全是警惕。

我把棉袄往前又送了送,几乎要碰到他的脸。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拿着它,活下去。”

我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如果你有本事,就用它换一个新天地。这不仅是你的活路,也是我的。”

他沉默地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觉得守城的兵丁都快要醒了。

然后,他伸出了手。

那是一只又黑又瘦、指甲里全是泥垢的手。

他接过了棉袄,手指碰到了我的手指,冰凉。他没有说谢谢,只是抱着那件沉甸甸的棉袄,对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我转身就走,一步都没有回头。

我知道,我把沈家的全部,我自己的全部,都赌在了那个点头上了。



03

回到家,天已经大亮。

府门口,明晃晃的刀枪,已经把我们家围得水泄不通。我爹说得对,家没了。

那个乞丐,他后来跟我说,他叫阿尘。

他说他拿到棉袄的第一天晚上,没敢睡。他抱着那件比他身体还沉的棉袄,躲在一个废弃的窑洞里,像一只受了惊的野狗。

他觉得我在骗他,觉得那棉袄里缝的不是银票,是石头,或者是什么要他命的符咒。

富家小姐的游戏,谁猜得透呢?

他把棉袄撕开了一个小口子。他不敢撕得太大,怕把里面的“东西”弄坏了。

他从口子里,掏出了一张纸。

借着从窑顶破洞里漏下的一点月光,他看到了纸上的字,还有那鲜红的印章。

他虽然不识字,但在京城讨饭,见过银票的样子。他知道这是钱。

他把手伸进去,又掏了一把,还是一样的纸。

他把整个胳膊都伸了进去,摸到的,全是这种纸。

他那天晚上,把棉袄抱在怀里,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烫”。

不是火的烫,是一种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能把人烧成灰的烫。

他想,那个女人为什么要给我这个?他想不明白。

但他记住了那句话:“如果你有本事,就用它换一个新天地。”

他没有立刻去钱庄换银子。他知道,一个乞丐,揣着一张一万两的银票去钱庄,还没走出门口,就会被人剁成肉酱。

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去买了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

他花了三文钱。

这是他第一次花钱买东西,而不是等着别人扔给他。他把那个包子吃了很久,连掉在手上的油星都舔干净了。他觉得,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他把棉袄重新缝好,穿在身上。白天,他还是那个缩在墙角的乞丐。

晚上,他就脱下棉袄,数里面的银票。

他把那些银票一张张拿出来,又一张张放回去,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这一切不是一个梦。他开始观察。

他观察那些商人怎么说话,观察那些官员怎么走路,观察那些兵痞怎么勒索。他用他讨饭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的运转。

几个月后,京城郊外闹了饥荒,流民像潮水一样涌进城里。

阿尘用一张小额银票换了些碎银子,他没有去买绫罗绸缎,他去米行买了最便宜的糙米,熬成粥。他在乞丐堆里,不再是那个沉默的阿尘了。

谁愿意听他的话,帮他做事,他就给谁一碗粥。

慢慢地,他身边聚集了十几个小乞丐。

他们成了他的手和脚,他的眼睛和耳朵。

他让他们去打听城里哪家大户在办丧事,哪家在嫁女儿,让他去盯着粮价的涨跌。

他用八十万两银票,做的第一笔“生意”,是收拢了京城里所有的乞丐。他给他们饭吃,但也给他们规矩。

不许偷,不许抢,只许“听”。他把这些最被人看不起的“垃圾”,变成了一张铺满京城地下的网。这张网,什么声音都能听到。

他把那件旧棉袄,看作是自己的龙袍。一件乞丐的龙袍。他穿着它,在黑暗里,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看不见的王国。



04

沈家倒了以后,我成了阿青。沈惊鸿这个名字,连同那张脸,都必须死掉。忠心的老仆用一碗草药,毁了我的嗓子,让我的声音变得沙哑难听。

他又用碱水,在我脸上留下了一块巴掌大的、像烂肉一样丑陋的疤。

做完这一切,他把我送到城南的一家染坊,对管事说,这是他一个远房的穷亲戚,无家可归,给口饭吃就行。

然后,他就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知道从此以后,沈惊鸿真的死了。

我在染坊里干活。冲洗布料,搅拌染缸。染缸里的水,五颜六色,像妖怪的血。那味道刺鼻,熏得人头疼。我的手,很快就不再是弹琴的手了。它们被染缸里的水泡得又红又肿,指甲缝里全是洗不掉的颜色。冬天,要去河里砸开冰洗布,手冻得像胡萝卜,感觉一碰就要断掉。

我什么都不想。

不想报仇,不想沈家,也不想那个拿到棉袄的乞丐。

想那些东西没有用,只会让我连洗布的力气都没有。

我只想一件事,就是下一顿饭是什么。

是稀粥,还是窝窝头。

我的世界,变得很小很小,小到只能装下一只碗。

后来,染坊的管事看我手还算巧,人也安静,就让我去学刺绣。

我在织云坊里当绣娘。织云坊是京城最大的绣坊,给宫里和达官贵人做衣服。

我从最简单的活做起,绣个帕子,缝个荷包。

坊里的绣娘们都笑我,笑我脸上的疤,笑我沙哑的声音。

她们说我是个哑巴丑八怪。我不说话,只是绣。

我的手艺,是娘亲手教的。

她说,沈家的女儿,可以不精通琴棋书画,但一定要会女红。

她说,一针一线里,藏着一个女人的心。

我以前不信,现在信了。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针尖上。

我绣的花,鸟,蝴蝶,都像活的一样。

慢慢地,坊里没人再笑我了。她们开始把一些难的活交给我。

管事的也开始看重我。

我不再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丑八怪阿青,我成了织云坊里手艺最好的绣娘阿青。

十二年,就这么过去了。十二年里,我听着坊里的女人们聊天。她们聊的,无非是东家的老爷纳了小妾,西家的夫人买了新首饰。偶尔,她们也会聊一些外面的事。她们说,皇帝越来越昏庸,赋税一年比一年重。她们说,南方闹了水灾,北方闹了旱灾,饿死了很多人。她们还说,有一支叫“破晓”的军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专门跟朝廷作对。他们的首领姓萧,听说以前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我听着这些,就像听一段戏文。

姓萧,姓李,姓王,都跟我没关系。我的世界,只有这一方绣架,这些五颜六色的丝线。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会这样,一直绣下去,直到眼睛花了,手也抖了,然后就像一块用旧了的抹布,被扔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烂掉。



05

阿尘不再是阿尘了。他给自己取名叫萧彻。萧,是“破晓”的萧。彻,是“清澈”的彻。他说,他要让这浑浊的天下,变得清澈一点。这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一个乞丐,要让天下清澈。

他离开京城的那天,身上还穿着那件旧棉袄。他的乞丐王国,他交给了最信得过的一个人。他带着用银票换来的第一桶金,去了灾情最重的南方。

他没有去振臂高呼,说要造反。

他知道,饿着肚子的人,听不进任何道理,他们只认一样东西:粮食。

他用钱,大量的钱,从那些囤积居奇的粮商手里,高价买来了粮食。然后,他把粮食,分给了那些快要饿死的灾民。他不白给。他让那些吃了他的粮食、活下来的人,跟着他干。男的,编入队伍,练武。女的,洗衣做饭,做后勤。他像滚雪球一样,队伍越来越大。

他手下有了一个谋士,一个屡试不第的穷酸秀才。

秀才问他:“主公,我们举什么旗?”

萧彻想了想,说,就叫“破晓军”。

秀才说,好名字,黑夜将尽,黎明破晓。萧彻心里想的不是这个。

他想的是,十二年前,那个女人把棉袄交给他的时候,天也是快要亮了。

那一点点微光,就是他的“破晓”。

他的军队,和别的起义军不一样。他们不抢百姓,不烧杀。

每到一处,他们开仓放粮,杀贪官,安抚地方。

他们的名声,像风一样传开了。

很多活不下去的百姓,都来投奔他。他的军队,从几百人,到几千人,再到几万人。

他打仗,很狠。像狼一样。他会用一切能用的手段。他用钱收买敌方的将领,用他遍布天下的情报网(由他最早的乞丐大军发展而来)去搞垮对方的后勤。他总能用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胜利。有人说他是天生的将军。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是。他只是比别人更懂得,什么叫“活下去”。为了活下去,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国家也一样。

十二年的时间,足够一棵树长成参天大树,也足够一个王朝从根上烂掉。当萧彻的大军兵临京城城下的时候,守城的军队几乎没有抵抗。城门开了。萧彻骑在马上,穿着一身黑色的铠甲,看着那座他曾经像狗一样活过的城市。他没有觉得激动,也没有觉得自豪。他只是觉得,一切好像都回到了原点。

他进了皇宫,坐上了那张龙椅。那椅子又冷又硬,坐着不舒服。

太监宫女跪了一地,山呼万岁。他听着那声音,觉得很吵。

他心里只想着一件事:那个女人。

那个给了他一件棉袄的女人。她在哪?她还活着吗?她知不知道,他赢了。

他赢下了这天下。

他下的第一道密令,不是安抚百官,也不是清点国库。他让他的情报组织“风语楼”,去寻找一个女人。

十二年前,冬天的清晨,在南城门,送给一个乞丐一件棉袄的女人。他只有这些线索。他知道,这就像大海捞针。但他必须捞。



06

京城换了主人。织云坊也换了主人。新的主人,是皇宫。新皇登基,要制备一批新的衣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龙袍。这件龙袍,指名要织云坊来做。

坊里的管事激动得脸都红了,走路都打飘。

她说,这是织云坊天大的荣耀。

她说,谁能在这件龙袍上绣一针,都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这件天大的荣耀,最后落到了我头上。

因为龙袍上最关键的九龙戏珠图,只有我能绣。

坊里最好的绣娘们,试了好几次,都觉得自己的手艺,配不上那条龙的眼睛。

管事没办法,只好来求我。

她许诺给我很多钱,还说以后让我在坊里当总教习。

我答应了。我没想什么荣耀,也没想什么钱。我只是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机会。

一个我等了十二年,又或者说,我从来没敢等的机会。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三夜,除了吃饭喝水,就是绣那件龙袍。

我的眼睛熬得通红,手指被针扎得没有一块好地方。

我绣得很慢,很仔细。那九条龙,在我的针下,好像活了过来。它们的鳞片,在不同角度的光线下,会闪烁出不一样的光泽。它们的爪子,好像要从布料上挣脱出来。

最后,我绣龙的袖口。在那个最不起眼的,翻进去的袖口内侧,我用一种早已失传的针法,绣了一朵小小的花。

那是我娘教我的“藏针绣”,针脚藏在丝线下面,摸上去,才能感觉到那细微的凸起。

我绣的,是一朵惊鸿花。

我们沈家,每一个女孩出生,都会有这样一朵代表自己名字的花样。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我只是想给那个叫沈惊鸿的,已经死了十二年的女孩,立一块小小的,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墓碑。又或者,我的内心深处,还藏着一点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微弱的火星。我在赌。就像十二年前,我把那件棉袄递出去的时候一样。我把我的全部,又赌在这一朵小小的,看不见的花上。

龙袍呈上去了。过了几天,坊里忽然来了几个宫里的太监,说要宣我进宫。管事和绣娘们都吓坏了,以为我绣错了什么,要被砍头。

她们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幸灾乐祸。

我心里也打着鼓,但我知道,这一天,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我跟着太监,进到了那个我曾经无比熟悉,现在却无比陌生的地方。皇宫。我被带到养心殿。殿里很安静,只点着几根蜡烛,光线昏暗。一个高大的身影背对着我,站在窗前。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常服,不是龙袍。我跪在地上,头深深地埋着。

“这龙袍的袖口,是谁绣的?”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像磨刀石磨过刀锋。

我的心跳得像打鼓。我用我那被草药毁掉的嗓子,回答:“回陛下,是民女。”

他没有再说话。我能听到他转身的脚步声,一步,一步,朝我走来。那脚步声,每一下,都像踩在我的心脏上。他停在了我面前。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不是龙袍上的熏香,也不是他身上的龙涎香。是一股……陈旧的,混杂着汗水和灰尘的味道。

我忍不住,微微抬起了一点点头。我看到,他的手里,拿着一件东西。一件旧的,洗得发白,但叠得整整齐齐的棉袄。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模糊了。

他蹲了下来,把那件旧棉袄,轻轻地放在我面前的地上。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

那双眼睛,十二年的岁月,没有磨掉里面的锋利,反而让它变得更深,更沉。

他看着我,就像十二年前,那个小乞丐,在接到棉袄时,看着我一样。

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大,但在空旷的大殿里,每一个字,都像一声惊雷。

“朕问你,十二年前,你给朕这件棉袄,是赌朕能活下去,还是……赌朕能赢下这天下?”



07

他的话,像一把锥子,就那么悬在半空中。我的心,也跟着悬了起来。

整个养心殿,安静得能听到烛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

我跪在地上,看着面前那件旧棉袄。

它就躺在那,像一个沉默的证人。

它身上的每一道褶皱,每一个磨损的线头,都在看着我,等着我的答案。

活下去?还是赢下这天下?

这个问题,不是在问过去。他是在问现在,问将来。

我的答案,将决定我走出这座大殿之后,是什么身份。

如果我说是赌他能活下去,那么,我就是那个施舍了皇帝一口饭吃的恩人。

他会报答我,给我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把我供养在深宫里,像供养一尊没有生命的牌位。

我会成为一个传说,一个被写进史书的,关于帝王微末时奇遇的注脚。

然后,我就会被遗忘。

不。我不想那样。

我从尚书府的千金,变成毁了容的绣娘,在染缸和针线里泡了十二年。

我不是为了在下半辈子,换一个更华丽的笼子。

我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

“民女赌的,不是您能不能活下去。活下去,对您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他的眼神动了一下。

我继续说:“民女赌的,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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