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对“强奸犯”石坚(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来说本该是重获新生的年份。经过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他被改判无罪,终于洗清了“强奸、故意伤害”的罪名。那一刻,他以为自己的噩梦结束了。
可谁能想到,这场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他竟然走了整整十年还没走完。
改判无罪后的石坚,本应依法获得国家赔偿。这是法律对蒙冤者最基本的补偿,也是对司法纠错最直接的体现。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赔偿申请一次次被搁置,至今分文未得。
这个反常动作背后,是不是有有什么黑手在阻挠。但我想问:既然法律已经还他我清白,为什么执行起来就这么难?还有人议论纷纷地说:因为我石坚勾结了一些法官,才作出这样的枉法裁判,所以后面的领导不敢给予国家赔偿了。那我石坚不禁要问:我勾结了谁?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样的无端猜测就可以不尊重最终判决了吗?
法律条文或许是冰冷的,但执行法律的人应该有温度。一个无罪的判决,如果不能配以及时的赔偿和救济,那这样的正义是不完整的。就像医生给病人确诊了病因,却迟迟不开药治疗——这叫什么治病救人?
石坚这些年来的委屈和无助,我们或许无法完全体会。但他选择向社会呼吁,说明他对法治还抱有最后一份信任。这份信任,我们不该辜负。
正义不该有“最后一公里”。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听到石坚的呼声,让这个迟到了十年的赔偿早日到位。这不仅是对石坚个人的交代,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毕竟,法的温度,恰恰就体现在它对每一个普通人的保护上。对于强奸犯石坚遭遇的司法官僚主义及后面的司法腐败,我们作为被害人都看不过去,强烈呼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其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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