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2024年2月,现在才被媒体报道出来,从而见诸网络。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事儿走了司法程序,引起了记者的关注,有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我看到的报道来自于滨州传媒网,其转发自九派新闻。
不过,文中人物均是化名,地点也只能确定是在江苏某县农村,具体哪个县哪个村不得而知,可知的是“村庄距县城30多公里,当地人多以养蟹为业”。
当然,这些都无关于事件意义的讨论。
![]()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在开学不到一个月的某一天,一个六年级女生在家里服下外婆治疗心脏病的药,刚开封整整一百粒,于是不治身亡。
这个女生自杀前,写下一封遗书:
我好累,
我不想醒过来了。
我想死……
妈妈对不起,
日复一日的学习,
好累好累,
一直不会写的英语单词,
一次作业不写就要去的办公室,
十分钟的……也没有。
我受不了。
回来还要被你们嘲笑胖,
我累了,
别救我了。
遗书里说到了关于英语的学习,于是学校与英语老师牵涉其中。
一开始,家长与学校方面,在警方和调解员的见证下,达成协议,签订协议书,学校基于人道主义给付2万元抚慰金,家长同意不再追究。
后来,家长反悔,向法院起诉学校和英语老师。新闻报道里没说家长有哪些诉讼请求,但是说法院驳回家长全部诉讼请求。
![]()
法院驳回的理由:
法院为什么不支持家长的诉讼请求呢?相信读者朋友在看了上面的事情大致经过之后,也可以想到其中的原因。
首先,学生是在家里服药自杀,不是在学校里,所以对孩子监护的责任在家长,而不在学校和老师。
其次,英语老师没有体罚殴打学生,也没有侮辱学生,让学生去办公室也不是罚站,而且让学生去办公室是因为学生没写作业——学生遗书里写得很清楚。
新闻报道里说,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
英语老师表示,从未单独叫许诺来办公室,每次都是叫好几个同学一起,“一共就叫她来过三四次”,主要是花几分钟辅导作业或询问原因。
第三,学生说“好累好累”,主要原因是“日复一日的学习”,并不是说学习英语“好累好累”。
第四,学生确实存在不做作业的情况,老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理由正当。
第五,学生说“回来还要被你们嘲笑胖”,这个原因无法确定是学校方面的过错,从“回来”这个词看,这里面“你们”很可能来自于家庭。
也就是说,学生自杀虽然很可怜,但是法院查明并认为英语老师没有任何过错。
![]()
英语老师的确无辜:
事情发生后,英语老师离开了原来的学校,而且直言,自己很委屈,不知道怎么自证清白。
我认为,学生的悲剧固然令人难过,令人同情,但是英语老师确实很无辜,他(她)尽职尽责但却被冤枉,确实很寒心的。
作为一个老师,学生不做作业,能不过问吗?学生作业写错了,能不过问吗?课间休息,老师牺牲休息时间,辅导学生的学习,这种敬业精神何以成了罪过?对学生不打不骂,何以成了被告?
幸亏法院主持了公道。
这件事,法院驳回家长全部诉讼请求,克服谁死谁闹谁有理的惯性思维,是完全正确的,这不是维护了公平正义,也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了令老师无所适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
不要归咎于英语:
值得注意的是,评论区里有不少人把这个悲剧归咎于英语,说不该把英语设为主课,应该设为选修课。
这种人的思维,明显属于线性思维,只能顺着思考,不知道转个弯,发散一下。
有些学生数学一塌糊涂,有的学生语文也不及格,难道语文、数学也要设为选修课吗?这根本就不是英语的问题。
关于英语设为选修课的后果,我以前早就在文章里说过,就不会给学生减轻负担,反而还给家长增加额外经济负担。
试想,学校把英语设为选修课,教学效果必然下降,而家长要想让自己孩子学好英语,就必须额外花钱让孩子去补课班。
有人可能会说,家长才不会花钱让孩子学英语呢。这种话,有几个人信?现在报考大学,好学校都要英语成绩,而且学好英语找工作也有更多选择,哪个家长不想让自己孩子学英语?
这个问题,并不像有些人想得那样简单,以为只要把英语设为选修课,甚至直接去掉,问题就解决了。如果真的不重视英语,学生个人现时轻松了,但其实个人未来与国家未来都堪忧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