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日前,《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苟俊、杨宇、杨成功3名同志见义勇为表彰和奖励的决定》公布,勇救落水者牺牲的四川巴中籍消防员苟俊,被追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2025年10月28日凌晨2时许,两名青年在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发生溺水。危急之下,苟俊、杨宇、杨成功3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施救,成功将其救起。
苟俊,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原副站长。
杨宇,男,现年23岁,群众,巴州区后河桥财富广场酒时光工作人员。
杨成功,男,现年33岁,中共党员,蜀道集团秦巴公司米仓山管理处路维队班长。
2025年10月28日凌晨2时许,回家探亲的消防指战员苟俊与战友杨成功两人吃完夜宵后,沿柳津湖堤坝散步回家。突然传来“有人跳河了,救命啊”的呼救声,苟俊、杨成功立即朝着呼救方向跑去,抵达现场时,发现两名女子正在湖水中挣扎。杨成功立即跳入湖中,却因水温过低,体力消耗过快,尚未游至落水女子身边便已力竭,只能返回岸边寻找营救器材。
与此同时,苟俊也跃入湖中,凭借在部队训练出的过硬体能与救援技能,快速游至落水女子陈某卓身边,将其推至岸边。杨成功从岸边找来木棍,将陈某卓救上岸。
苟俊又转身向另一名落水女子岳某茜游去。岳某茜因落水时间长,在水中不断挣扎,体力消耗殆尽,难以浮出水面。苟俊一次次用尽全身力气将其托举,其间岳某茜多次滑落。即便如此,苟俊仍坚持救人,推着女子向岸边缓慢移动,但因前后两次救援,体力不支、身体下沉。
在这危急时刻,市民杨宇翻越栏杆,系上救生绳,跳入水中实施救援,在岸上群众合力协助下,将苟俊救上岸边,又返回湖中救起岳某茜。岳某茜经救治脱险,苟俊抢救无效死亡。
为弘扬正气,树立新风,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巴中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有关规定,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不顾自身安危,抢救溺水者的苟俊同志追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杨宇同志记一等功;杨成功同志给予嘉奖;并对该3名同志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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