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叶县看守所地址:叶县玄武大道与闸西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左转。
▼导航:叶县北武当玄庙观
▼乘车路线:叶县汽车站步行至叶县客运新站乘坐石龙区2路公交车到北武当庙站下车,沿闸西北路向北步行200米左转。
![]()
▼叶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如何区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区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以从信息所涉内容及信息所可能引发的后果进行界分。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均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二者的界分主要在于行为对象的不同,前者为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而后者则是虚假恐怖信息。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假信息与虚假恐怖信息的界分宜注意以下问题:
1.从编造、故意传播的信息所涉内容进行界分。
虚假恐怖信息的内容主要是与恐怖活动有关,具体为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即“行为人编造假的要发生的爆炸、生物化学物品泄漏、放射性物品泄漏以及使用生化、放射性武器等信息”。而与之不同,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其内容不涉及恐怖活动,而是与社会秩序直接相关,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社会恐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广义上而言,恐怖信息与警情有所交叉,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在客观行为上存在交叉,比如,虚假的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往往就是虚假的警情,如何区分,应当慎重把握。笔者认为,由于刑法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已有专门规定,且法定刑更重,故对于虚假恐怖信息不宜再纳入虚假的警情范畴,对其编造、故意传播的应当直接适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
2.从编造、传播的信息所可能引发的后果进行界分。
无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还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都不会实际危害公共安全,主要是扰乱社会秩序,就此而言,两种信息具有类似之处,这也是两类犯罪规定在同一法条的原因所在。
但是,如果细加区分的话,两种信息可能引发的后果还是略有不同:虚假恐怖信息主要引发群众对公共安全方面的恐慌,担心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发生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而虚假信息主要引发群众在社会秩序方面的恐慌,担心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会危及社会秩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