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若楠 李旭
责编|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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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将在重庆举行。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对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进行了专访。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并提出“深化周边发展融合,强化共同安全,巩固战略互信,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这对于法学会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特别是对办好此次中国—东盟法治论坛提出哪些新要求?
王洪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提出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倡导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推动周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对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战略擘画,并明确提出“深化周边发展融合”“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今年4月召开的中央周边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这为我们做好对外法学交流,特别是深化与东盟各国的法治交流合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际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将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也将为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法治合作新机遇。中国法学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同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一道,发挥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作用,加强对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的法治研究,深入推进法治交流与合作,积极分享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行稳致远。我期待,与会各国法学法律界人士在此次论坛上共叙传统友谊,共话法治合作,共绘发展蓝图,围绕法学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等议题深入研讨,推进双边多边协议实施,为推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助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记者:中国—东盟法治论坛连续举办6年,已成为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法治合作平台。您认为,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将会对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发挥哪些重要作用?
王洪祥:长期以来,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围绕区域和平、发展开放、共建“一带一路”等核心议题开展研究,系统总结区域合作经验,科学谋划发展路径,取得了积极成效。《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法律服务陆海新通道典型案例》等成果的持续发布,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联盟等机构的相继建立,以及中国—东盟法律人才研修班、英才博士班、高校联合研究等项目的深入开展,都为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有效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的务实合作。
中国—东盟法治论坛自2019年创办以来,始终秉持开放、包容、共赢的合作精神,凝聚法治共识,增进法治互信,深化法治合作,吸引了中国与东盟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广泛参与。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成为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法治合作平台的同时,也见证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友好合作的历史进程。
即将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将主题确定为“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邀请东盟和南亚150余位外国嘉宾出席论坛,其中包括30余位部级以上官员。论坛将发布《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倡议》,支持以法治方式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与东盟全方位法治合作不断深化。此外,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将分别与柬埔寨参议院秘书处总局、柬埔寨文化艺术部、老挝司法部等东盟国家有关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西南政法大学将分别与印度尼西亚塔努玛珈大学、越南河内法律大学签署合作交流协议。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将与境外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重庆市律师协会将与东盟国家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东盟国家基本法律大全编译丛书》《东盟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实务指引》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等也将在此次论坛期间陆续发布。这些成果将推动中国—东盟法治合作进一步紧密,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迈向更务实、更可持续的新阶段。
记者:中国法学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深化对外法学交流,推动中国—东盟法治合作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崭新的工作局面。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经验做法。
王洪祥: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加强法治交流合作是增进政治互信、广泛凝聚共识的重要途径。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我国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为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涉外法治保障。在这一进程中,中国法学会立足自身职责,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拓展对外法治交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致信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举办中非合作论坛—法治论坛、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中国—拉共体法治论坛,开展涉外法律研修班等,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有力服务对外工作大局,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夯实法治之基。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明显增多,各国人民对和平发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合作共赢的追求更加迫切。面对变乱交织的世界形势,更加需要中国和东盟各国密切团结协作,为世界和平和发展注入更多稳定性确定性。中国与东盟发展理念相近、诉求相通、利益相融,视东盟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行区。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对东盟的法治交往,开展了立体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对东盟法治交流合作。
一是以跨区域法律服务为引领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建成国内唯一集数据采集、加工、翻译、检索于一体的东盟区域国别数据库,参与共建中国域外法查明平台合作机制,与多个东盟国家相关境外机构合作成立多家国别法律咨询中心和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推动中国—东盟法律规则的深度衔接与协调。二是以法治文明对话为路径形成区域价值共识。先后举办“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等活动,搭建中国—东盟法治成果交流的国际平台。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连续15年出版《中国—东盟法律评论集刊》,为深化区域法治研究提供学术阵地。三是以法治人才培养为抓手筑牢法治合作根基。连续14年举办“中国—东盟法律人才研修班”,组织近300名东盟国家法治人才就中国基本法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等课程开展短期培训。指导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创办东盟高端法治人才“订单式”培养项目,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互鉴,拓展知华、友华、亲华的东盟法治“朋友圈”。
记者:法治合作是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以此次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为起点,中国法学会将如何继续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高水平法治合作,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王洪祥:近年来,中国—东盟携手同行、相互成就,经济往来大幅增长,人文交往蓬勃发展,战略互信不断提升,务实合作持续深化,中国和东盟各国应把握大势、排除干扰、同享机遇、共创繁荣,充分发挥法治在维护地区和平、促进地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携手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中国法学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增强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此次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为起点,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加强交流、增进共识、共谋法治合作新发展,共同落实好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向着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坚定前行。
面向未来,中国法学会将积极深化与东盟各国的法治交流,通过专题研讨、人员培训、多边会议、互访互学等多种途径,就各方共同关心的法治议题进行对话,加强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以法治为纽带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法治领域互学互鉴、携手并进。积极深化与东盟各国的法治对接,以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双方重点领域的法律、政策、标准、规则对接衔接,在法律制度“软联通”上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经贸往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密切与东盟各国的法治合作,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进《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倡议》落实落地,助力深化执法安全和反恐合作,严厉打击毒品走私、网络诈骗等跨国犯罪,健全司法协助、跨境争议解决等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律师、仲裁、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为中国和东盟各国和平发展贡献法治力量。积极与东盟各国拓展学术交流,依托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等,围绕共同关心的领域加强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通过开展合作研究、召开学术论坛、举办研修班等形式,持续提升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质效,为深化中国和东盟合作注入法治动力。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永远是东盟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我们要齐心协力、守望相助,秉持“同球共济”的精神、合作共赢的理念、开放包容的胸襟,持续深化法治交流合作,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共创更加繁荣美好的地区和世界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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