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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雲际11号楼
1单元3楼业主
私自将窗户改为门
将单元门厅顶部
改造成私人露台
这一行为导致
一楼门厅顶部长期漏水
并引发整栋楼居民
对承重安全的普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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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牵头下,近日召开的多部门协调会最终达成解决方案:3楼窗改门的业主在社区和街道的监督下将门改为窗,开发商工程部负责砸墙和做防水,物业负责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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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引发的邻里矛盾
三年前,美林雲际11号楼1单元3楼西户业主开始了一项改造工程:将卧室窗户改为门,并拆除了窗外近一米高的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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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镜头转向西户,跟东户完全不一样。”记者在现场发现,西户业主不仅将窗户改成了门,还把原有防水布改铺地砖,俨然将门厅顶部改造成了私人露台,上面摆放着各种花盆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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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改造行为很快引发了问题。楼下业主顾女士反映:“从2022年开始,我们一楼大厅的顶部整个在漏水,物业排查出来的原因也是他们上面滋水养花。”
更令人担忧的是:“窗子下面一米墙体下面是填充墙,填充墙下面挨着地面有一道梁是承重的,不允许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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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业主任女士也深受其害:“我们家正装修的时候,发现顺着我们家墙,淹了有印子。”虽然这次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她担心未来问题会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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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困境与多方推诿
面对这一问题,业主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进展缓慢。顾女士表示:“我已经反映这几年了,他们的回复都是要么不属于他们部门管,要么就是直接推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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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程芳解释:“从去年入驻就知道这件事情,而且各个相关部门也找过、也投诉过。”
但物业公司权力有限,“因为我们这边没有执法权,只能找社区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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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凤仪社区党委书记陶圆表示:“接到居民的反映之后,就快速联系了物业,情况看完之后联系305的业主,但这一户一直不是特别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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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
针对此类问题,“社区吹哨、部门报到” 机制成为解决之道。凤仪社区党委书记陶圆此前表示:“希望通过协调会,社区吹哨、部门报到,联合住建局物业办、街道、综合执法等部门,现场把两户人约到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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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长城中路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指出,窗改门属于破坏建筑外立面,在执法权责范围内,但对于更改承重结构及占用公用面积,需住建部门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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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上的突破
在11月13日的协调会上,3楼业主最初坚持只愿“在门外面砌一堵墙”而非恢复原样,并表示“我只能从门外面砌一堵墙,把这个门堵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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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工程部工作人员则坚持必须恢复原设计:“你应该恢复到我们原设计,把窗台砌起来,可以窗台加高。”并指出:“你门外砌一堵墙,必须和原来的墙体连接起来,不能有空隙,否则防水没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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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激烈讨论,最终达成一致:社区监督门改窗施工,物业负责垃圾清运,开发商工程部负责砸墙和做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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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下的违建问题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淑林指出:“门厅的屋面上方属于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自拆改门窗、对门厅顶的利用,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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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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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一步说明,如果居民不予配合维修和恢复原状,直接受侵害的业主方可单独起诉该户业主。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可代行职权起诉该户业主,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记者:王浩南
编辑:詹家乐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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