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拘留十天,父亲得知后心寒不已,一病不起最终离世,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恢复干部身份,走得体面些。”提及父亲李新田的过往,李女士声音哽咽。这位1943年出生的老人,曾在1958至1968年间怀揣热忱投身公职,却因一场冤假错案改变人生轨迹,直至离世,也未能等到迟来的“身份认可”。
时间回溯至1959年,李新田从浚县桑村农校毕业,作为国家统一分配的中专生,他被派遣至白寺乡左洼试验场担任农业技术员,自此开启公职生涯。此后十年间,他的足迹遍布多个岗位:从白寺乡通讯员到浚县人委通讯员,从浚县农业局治蝗工作人员到屯子乡社教工作组长,1966年更是经浚县县委组织部安排,赴钜桥公社担任团委书记。彼时的他,手握“干部身份”,在每一个岗位上践行职责——参与抗旱救灾、推进社教工作、统筹团委事务,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相关部门、浚县屯子镇码头村相关支部村委会等多方出具的证明,以及刘某明、何某亭等退休干部的证言,都清晰记录着他当年的公职经历。
然而,1968年的一场冤假错案,将这份顺遂彻底打破。时任某委组织部长本已找李新田谈话,拟安排其担任县团某委书记,可突如其来的错误处理,却让他被迫中断公职、回到农村。直到1973年,在浚县相关部门政某委张某诚、某检检察长李某美等人组成的工作组甄别下,李新田的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党籍成功恢复,但至关重要的“干部身份”与工作安排,却成了悬而未决的遗留问题。
此后数十年,李新田从未放弃为自己正名。他保存着1987年党员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原始材料,材料中详尽记载的工作经历,与段某元、陈某海等十余位老同事的证明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干部身份”的事实。即便后来他转向工程建设领域,在浚县住建部门(原城建部门)承建南大街修路、怀禹路下水道、东环路混凝土结石等工程,用踏实肯干赢得认可,心中对“恢复干部身份”的执念始终未减——那不仅是对过往十年公职生涯的认可,更是对人生尊严的坚守。
2025年,随着李新田身体日渐衰弱,其女儿李女士开始为父亲的诉求奔走。1月,相关信访部门明确回复,应由浚县某委组织部处理此事,这本让一家人看到希望。可7月等来的,却是浚县某委组织部在未充分核查人事档案、工资表等关键材料的情况下,草率回复“李新田不是干部身份”并结案。为求公道,李女士赴北京信访部门寻求督办,却在8月26日因“寻衅滋事”被浚县相关部门拘留十日;李新田得知女儿被拘留的消息后,心寒不已,一病不起最终离世。8月27日,李女士向某检提交申请,又被告知“不予受理”。“去年被溧阳相关所拘留,今年又因信访被处理,他们说我闹事,可我只是想帮父亲要一个说法,没想到竟让他含恨而终。”李女士的委屈难以言表。
根据2025年实施的弹性退休制度,若能恢复干部身份,李新田本可按政策办理退休,享受应有的待遇;而依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他因冤假错案丢失的身份,更该得到合理纠正。那些泛黄的证明材料、老同事们的证言、信访部门的督办指示,都是这场维权背后的“理”与“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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