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汇洲(002122.SZ))发布公告披露,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9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至2020年,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热文化”)、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汇洲智能披露的2019 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公告、财务及业务资料、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汇洲智能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汇洲智能董事长、总经理武剑飞、时任汇洲智能副总经理、董事姜学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汇洲智能财务总监陈莹莹、时任汇洲智能董事会秘书武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汇洲智能002122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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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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