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员工在小群中八卦领导结果被领导知晓,当众宣读聊天记录!
公司:损害公司声誉,开除!
员工委屈觉得“罪不至此”,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
刘女士是上海某公司的员工,同事们私下组成一个微信群,因不满领导长期安排加班,刘女士和同事们在群里调侃起领导的私生活。聊天过程中,刘女士发布了诸如“彩旗飘飘”之类的言语。
不料,一名群成员将聊天内容转发给了其他同事,继而传到了领导处。被调侃的领导在公司大会上当众宣读了聊天记录,引发员工热议。
不久后,公司以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攻击、投诉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或他人声誉,情节恶劣为由开除了刘女士。
刘女士表示,微信群中关于公司中员工与领导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聊天话题不是她提起的,她只是顺便搭了一下话。且该聊天仅仅是闲聊,群成员仅有十几人,传播范围有限。后因微信群聊天记录被泄露,被提及的领导开会公当场宣读聊天记录,是领导处理方式不当导致事态扩大。
刘女士认为,即使自己语言上存在不当之处,也并未扰乱公司秩序,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开除自己不合法,因此她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万余元。
公司:
十几个人的微信群属于公共场合
公司方面认为,微信群成员有十几个人,属于公共场合,刘女士在这样的场合发布对他人的诽谤言论,主观上存在恶意,对他人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刘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解除。
法院:
公司直接开除过于严苛
系违法解除
上海青浦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在微信群中参与涉及其他同事隐私话题的讨论确有不当,但微信群中仅有十几人,属于相对封闭的空间,本身并不具有大范围传播的可能。事态随后之所以扩大化,并非因刘女士传播所致。刘女士也并非涉及他人隐私不当言论的主动制造者,仅在别人的发言后进行附和,其言论虽有不当,但纯属茶余饭后闲聊,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过于严苛,系违法解除,理应支付赔偿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刘小姐10万余元。
来源:申工社、上海青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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