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行窃意外发现小汽车钥匙后,两次盗窃车内财物,最后因销赃露了馅。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25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宋某曾因犯罪多次被判处刑罚,今年5月刑满释放后仍想通过“捞偏门”赚“快钱”。
6月9日晚11时许,宋某骑摩托车外出寻找盗窃作案目标,路过谢某的蔬菜基地时,想趁基地晚上无人看守之机进去偷东西,于是推门入室,借着屋外的路灯四处翻找,却没有找到值钱的物品,只在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一把小汽车钥匙。宋某本想顺手扔了,却无意间触碰到车钥匙上的按钮,只见停在屋外的小汽车车灯闪了一下。宋某赶紧跑出去打开汽车后备厢,看到里面有4条品牌香烟,便将其中一条揣入怀中,又在车辆驾驶室扶手箱内找到两包品牌香烟。之后,宋某将车钥匙放回了原处。
过了两天,宋某又惦记起了谢某车里的那三条香烟。当月13日晚,宋某故技重施,用车钥匙打开车辆后备厢后,发现只剩下了两条多香烟,便将香烟全部偷走。第二天,宋某将盗得的两条香烟拿到村里的商店变卖换钱,店主知道朋友谢某车内香烟被盗的事,便不露声色地通知了谢某。谢某赶来将宋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到案后,宋某如实交代了盗窃事实,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为1215元。8月26日,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宋某提起公诉。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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