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东亚地图,在中国大陆以东、日本列岛以南,有一串像珍珠链一样的岛屿,这就是琉球群岛。很多人可能会下意识觉得它是日本的,但熟悉历史的人会说:“别搞错,这地方主权还没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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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可不是空穴来风。要搞懂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得顺着历史的线索一步步捋——这串小岛的命运,早就和中、日、美三国的博弈绑在了一起,藏着太多被忽略的细节。
琉球王国的辉煌往昔
先说说琉球自己的“高光时刻”。早在1372年,也就是明朝洪武年间,琉球就和中国建立了朝贡关系,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从那以后,琉球国王即位都要经过中国皇帝册封,这种关系一持续就是500多年。那时候的琉球可不是小透明,它凭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搞起了“海上贸易”,一边和中国做生意,一边把中国的丝绸、瓷器转运到日本、朝鲜,甚至东南亚,一度成了东亚海上的“贸易枢纽”,经济繁荣得很。
日本侵略后的强迫
不过好景不长,旁边的日本早就对这块“肥肉”虎视眈眈。1609年,日本萨摩藩(现在的鹿儿岛一带)突然出兵攻打琉球,琉球打不过,被迫向萨摩藩称臣,从此陷入了“一国两属”的尴尬境地——表面上还是中国的藩属国,暗地里要给日本交贡。但即便如此,琉球和中国的联系始终没断,每逢中国新皇帝登基,琉球都会派使团来朝贺,这种文化和政治上的纽带一直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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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改变琉球命运的是19世纪的甲午战争。1895年,清政府战败,被迫和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不仅割了台湾,还被日本逼着承认“琉球归属日本”。其实在这之前,日本早就迫不及待地在1879年单方面宣布“废琉置县”,把琉球改成了“冲绳县”,但清政府一直没认。直到《马关条约》签字,日本才算是“名正言顺”地接管了琉球——但这个“名正言顺”,本质上是侵略后的强迫认定。
二战后的转折点
如果说甲午战争是琉球命运的第一次大转折,那二战就是第二次,也是“主权未定”的关键伏笔。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这里的“其他土地”,就包括琉球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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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被美国占领,琉球群岛也成了美国的“托管地”。那时候国际社会的共识很明确:琉球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战后要重新安排其归属。甚至在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里,也只是写着日本“同意美国对琉球群岛等岛屿实施联合国托管”,压根没说要把琉球还给日本。更重要的是,中国从来没承认过《旧金山和约》,因为这份和约是美国牵头搞的,把中国排除在外,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
冷战现实与美日私相授受
真正的问题出在1971年。这一年,美国和日本私下签了个《美日冲绳返还协定》,没经过任何国际协商,就把琉球群岛的“施政权”交给了日本。注意,是“施政权”不是“主权”——这两个词差了十万八千里。施政权只是管理的权力,主权才是领土归属的核心。美国自己也承认,它只是“托管者”,没有权力决定琉球的主权归属,所以这个协定只能转让管理权,不能改变琉球“主权未定”的本质。
为什么说“主权未定”?
现在我们回到核心问题:为什么说琉球群岛“主权未定”?
从法理上来说,琉球的主权问题至今没有解决。首先,《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这些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都没把琉球分给日本;其次,《旧金山和约》不被中国承认,本身合法性存疑;最后,美国和日本的私下协定,只能转让施政权,不能决定主权。这就好比你托管了别人的房子,不能私下和第三方签个协议,就把房子给卖了,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除了法理,从历史和文化上看,琉球和日本也不是一回事。琉球有自己的语言——琉球语,虽然和日语有相似之处,但本质是不同的语言;有自己的文化习俗,比如琉球传统服饰“琉装”,和和服差别很大;甚至连建筑风格都受中国影响更深,很多老建筑都能看到闽南民居的影子。直到现在,琉球当地还有不少人认同“琉球身份”,不觉得自己是日本人,每年都会有相关的纪念活动,呼吁重新讨论琉球的主权问题。
可能有人会问,现在琉球群岛被日本实际管理,是不是时间长了,主权就自动归日本了?当然不是。国际法里从来没有“实际管理就等于拥有主权”的说法,否则侵略行为岂不是都“合法化”了?而且中国政府一直明确表态,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根据国际法和历史事实,由相关各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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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就清楚了:琉球曾经是中国的藩属国,被日本侵略吞并;二战后日本战败,琉球被美国托管,主权归属待定;美国私下把施政权给了日本,但没权力转让主权;至今没有一份合法的国际文件,明确把琉球的主权判给日本。这就是“琉球群岛主权未定”的核心原因。
了解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挑起争端,而是为了尊重事实。琉球群岛的命运,是近代东亚历史的一个缩影,藏着侵略与反抗、强权与正义的博弈。而“主权未定”这四个字,不仅是法理上的定论,更是对历史真相的坚守——毕竟,任何基于侵略的领土占有,都不该被默认合法,这是国际法的底线,也是历史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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