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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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公开征集台湾网红温子渝(网名“八炯”)、陈柏源(网名“闽南狼”)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的违法犯罪线索。然而,通告发布后,“闽南狼”跑到台中北屯派出所,号称要“自首”“报案”,“八炯”则在网络上叫嚣“大陆的悬赏金太少”。二人的表现引发岛内各界强烈批评。
借着所谓的“网红”之名,长期编造谣言煽动两岸对立,勾结境外势力抹黑大陆惠台政策,妄图破坏国家统一,二人的恶劣行径本就罄竹难书。在被通缉后,竟又上演“自首”闹剧,哗众取宠,俨然一副跳梁小丑的模样。正如岛内网友一针见血:“不恐慌,何必如此卖力演出?”这些跳梁小丑越是声嘶力竭,越暴露其外强中干的本质,再怎么蹦跶也成不了气候。
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国法律早已为“台独”分子划定了红线——《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指出: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及其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的,应当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同时明确,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两岸统一、民族复兴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国家主权不容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挑衅。每一笔悬赏,都是法治对“台独”打手帮凶的精准亮剑和严厉震慑;每一声谴责,都是在发出正义警告:分裂国家者,难逃法律严惩;背叛民族者,人人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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